Re: [問題] 車禍後 對方未修就把車賣車商再求償價差

作者: NTFS (NTFS)   2017-09-12 01:30:56
※ 引述《ppc (ML)》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的朋友撞到靜止的前車
: 肇事責任我方是100%
: 對方的車送去原廠後
: 過了幾天後 對方決定不維修
: 然後把車子賣給二手車商20萬
: 讓二手車商再來跟我們求償修車的費用
: 昨天對方打電話來說 依照車齡二手車是30萬多
: 要我們答應賠償損失價差10萬
: 對方揚言不賠就要上法院
: 想請問一下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嗎
: 這部分的二手價差不知道第三責任險的財損有沒有負擔?
: ps.
: 對方胸部有挫傷 有就醫紀錄
: 所以我想應該是想以刑逼民
: 我覺得上法院也沒關係
: 但畢竟被告的前科不是在我身上
: 跟我朋友直接說上法院好像很不負責任
: 所以想幫幫他上PTT問問版友有無相關的經驗@@
要上法院就上法院吧 價錢不是對方說了算
當然 如果你朋友覺得10萬便宜 省時省力 那就簽同意書和解吧
記得先問問朋友的保險公司能賠到什麼程度
我看了推文裡的判決 車子不外乎就是賠償修復後的減損車價+打折(折舊)的零件費用
例如車禍前價值50萬 車禍修復後只剩40萬 價值減損10萬
維修零件5萬(折舊2.5萬)
結果判賠10+2.5萬
但判決裡的例子維修費用都不高 而進口車隨便一支照後鏡, 大燈組都是5萬起跳....
如果零件維修費很高
例如車禍前車價50萬 修復後車價40萬 但維修費用打折後要價30萬
這樣子會判賠10+30萬嗎?
有木有人有相關經驗?
作者: berryc (so)   2017-09-12 02:23:00
其實不用這麼複雜...反正直接開口要錢一定是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賠的話金額肯定跟民事賠償結果相差不大簡單講我被撞不管如果是對方保險賠我, 我一定是虧不如用各種方法逼你直接從口袋掏錢出來, 搞不好我還不賠反賺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蟲)   2017-09-12 07:04:00
上法院讓法官決定賠多少
作者: POWERSERIES (控訴社會不公)   2017-09-12 09:01:00
汽車折舊法院都有公定價 沒有在看市價的
作者: vatog (...)   2017-09-12 11:06:00
交易價值減損是可以求償的
作者: YJM1106 (YM)   2017-09-12 12:29:00
要嘛就修,要嘛就賠殘值,沒有又修又賠折價的
作者: jyhtai (Chester)   2017-09-12 14:39:00
應該是發現自己賣的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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