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車道打錯方向燈 7月起可罰600~1800元
變換車道時,小心不要打錯方向燈。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變
換車道應先顯示欲變換方向燈光或手勢,若誤打反向方向燈,將可以開罰600到1800元,
最快7月1日起上路。
交通部表示,因駕駛人變換車道時如誤打反方向方向燈,易使其他用路人誤認其行向,致
未能正確反應而發生危險,考量對於交通秩序與安全有重大影響,因此修正《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將要求駕駛人變化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否則應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適用,為利明確,因此修正第一項第
六款規範駕駛人於變換車道時應使用正確方向之方向燈。
交通部表示,現行車輛設計上,方向燈和方向盤都有連動,理論上即便打錯燈,變換車道
轉向時方向燈就會跳回,但若實務上用路人在變換車道過程仍用手動去操作打錯方向燈,
將可開罰600到1800元,最快7月1日起上路。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601/1130339/
但是很多都不打燈的耶 XD
還有在台灣不缺交通法條,是在於到底有沒有確實執行
如果都沒有確實執行,那有這法條有跟沒有一樣。唯一方便就是大家可以檢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