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和解問題

作者: metsuan (魯肉飯)   2017-05-11 05:57:30
車禍情形:
5/7在枋寮行駛,我駕駛自小客車在外快車道,前方箱型車剎車,我也跟著減速。
剛好後方大型重機想要超車,超車不慎擦撞到我車子的右後方。
我的車後方有行車記錄器錄到很清楚,我跟周圍的車速度相近,大型重機連續超車。撞到
受損情形:
我的車後方保桿受損、倒車燈罩破裂、右後輪胎破胎,當時直接更換輪胎3800,
然後後保桿跟後煞車燈估約7000元,無人受傷。
大型重機騎士手肘膝蓋擦傷,車子受損情況不明,但是車主預計賣掉車子(估10萬)
問題:
目前騎士願全額賠償修車費用,但是對方希望在枋寮交通隊進行銷案跟和解。
查了一下,似乎是簡易和解書上雙方簽名應該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請問這樣我還是一定要跑枋寮交通隊嗎?
可否在雙方的戶籍地派出所和解?
或是約的地方就可以了?
謝謝
作者: capik (capik)   2017-05-11 06:00:00
私下和解書不管在那邊和解,內容怎麼解,事後都還是能提告。
作者: metsuan (魯肉飯)   2017-05-11 06:02:00
這個我清楚,但是希望留個證據不然上調解委員會更麻煩因為金額還算小,而且對方是輕傷,態度又不算差
作者: Emask (mask)   2017-05-11 07:28:00
可以啊 哪都行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7-05-11 08:11:00
對方明理,事情就少95%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5-11 10:07:00
肯賠錢的我立馬過去和解,至少他還沒有用先告過失傷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5-11 10:25:00
看時間看距離,要是當場現金兩清,沒啥不好,順道去放假
作者: meteorrain (流星雨)   2017-05-11 10:37:00
這重機騎士滿不錯的
作者: x35535335 (大仁哥)   2017-05-11 21:05:00
被他撞,還可能被他告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5-12 09:03:00
樓上,後撞前,沒死的話,通常自己知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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