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調解的方式?

作者: wagotow (^^)   2017-04-25 21:00:58
這個月初發生車禍,
我方乘客一人A受傷,對方B則無人受傷,
目前車子快修好的階段,我方保險透過車廠告知我,
要我去聯絡對方出來洽談,這個案子才能結掉。
聽聞雙方保險目前推測保險肇責我7:對方3,
行車紀錄器漏秒沒錄到,加上我有保丙式+第三人,
所以對肇責比例我也不太要求,
乘客是我朋友,一般來說,不會向我求償,
所以乘客方面本來就不關我方保險的事,這我可以理解,
只是怎麼不是對方保險要來找A洽談?(對方應有保第三人)
怎麼會是要我們自己去找B當事人,聯絡調解時間?
車子還未開始修之前,聽到車廠跟對方保險講完電話後,
據車廠轉述,處理方式為我方保險先出險,再讓我方保險依肇責去向對方保險求償,
但如果乘客要太多,那肇責再來喬!
依我的認知,只要不超過6個月法律形事追訴期即可,
事發至今未滿一個月,所以其實A可以不用急,
但我方保險,要我方去找對方B,怎麼感覺我們比對方還著急和解?
依朋友A的感覺,應該也只會要求醫療費+休養的費用(診斷證明書寫的天數),
如果我方去跟對方喬定調解,好處是我方保險也會一併去喬我與對方的財損,
我方多一位保險人員參加,只是我方保險是否會站在我朋友那邊,這就難講了!
或者會以我的肇責來跟我朋友砍價(純猜測!!!)
如果是放著暫不管,最多等到6個月追訴期前,再來談和解,
缺點就是變我朋友獨自面對!
有人知道我該如何做,比較恰當嗎?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7-04-25 23:00:00
我猜保險要你朋友用過失傷害去告對方才會很急
作者: Celia320 (Celia)   2017-04-27 15:27:00
想知道+1,目前我的立場就是跟你朋友一樣,月初車禍,我乘坐副駕駛,我最嚴重...目前養傷中...對方沒人受傷...只是我們雙方車子全毀,無法修理,但我們也不急著調解,你朋友有受傷是一定要求償的,請假休養的話,一定要找一下過去的薪資單出來,你朋友內傷、肌肉拉傷、骨頭跑掉等等要先看好再去跟對方調解,有收據就留著收據,中醫可以開醫師證明也會主動提醒。身上的傷都是需要時間調養的,六個月不急啦!像我腳骨頭斷了,醫生預估四個月復原,等好了,再調解也可以啊!對方曾在我剛出院的那幾天來我家看過我,曾表明想等研判表出來再談求償事宜,但是我爸強調一點,肇責是車主與車主之間的事,受傷就一定要賠償...所以你朋友受傷這部分我是覺得對方還是要賠償才合理...因為他也不完全沒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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