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快車道內線超速撞死人有過失嗎

作者: joson4921 (特務)   2017-04-10 12:09:10
※ 引述《assassinASHE (assassinASHE)》之銘言:
: 之前晚上我在快車道的內線
: 時速七十飆回家
: 但我後來想
: 如果當時有一個人躲在分隔島的草叢裡面 正要衝出來 通過馬上
: 而我在內線超速撞死他
: 這樣我有過失嗎???
: 我偷偷想
: 如果超速有撞死 那可能還算好
: 就怕五十六十 撞個半生不遂
: 不就養他一輩子??
原PO提出了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剛好這學期有上到相關的課程
小弟不才,只針對原PO提的個案和板上常出現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幾個字
==============================原PO提問=============================
假設快車道內線開70(超速),這時一個人從分隔島的草叢衝出來
這種情況下撞到對方有沒有過失?
===================================================================
先說答案:
有,當然有過失
這時候通常會想到幾個字: 應注意而未注意
其實這個說法並不完整,完整的說法是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對,你沒看錯,就只是中間多出 能注意 這3個字而已
以原PO的例子來說,只要超速肇責就不會是0
寬限值10km這東西只有警察抓違規的時候才有,肇事是沒有寬限值的
哪怕只比法定行駛速度多1km都叫作超速
那何謂 "能注意" ?
→就是在不違法的前提(沒有超速)之下,駕駛人當下有沒有能力讓情況不變得更糟
以下舉例說明
=======假設:駕駛時速60km/hr(=速限),煞停距離80m(舉例,非精確數字)=======
→情境一,駕駛人發現時距離撞擊點 < 80m:
這種情況就算剎車踩到底也煞不住,然後把人給撞了
一般會認定這種情況下駕駛人"能注意且有注意"(有看到並踩下剎車
但距離太近煞不住,通常無責的機率比較高
→情境二,駕駛人發現時距離撞擊點 > 80m:
   和情境一的差別在於理論上駕駛能避免事故發生
(駕駛人距離碰撞點的距離大於煞停距離)
但事故發生了,這時候駕駛就有過失了
過失的點在於駕駛無法肯定意外發生的機率為0
但卻不去設想如何避免可能的突發事件,以致最終無法避免意外的發生
沒錯,這就是防衛駕駛的重要性(應注意)
所以就算路權是我的,也不代表事故發生我就一定沒有責任
因為駕駛人本來就有責任留意車身週遭的動態,
而防衛駕駛就是讓你更早察覺異狀,爭取更多反應時間
防衛駕駛不只是保護別人,也是在保護自己
哪天帶賽的時候你會比別人多一點時間反應,有沒有撞上去可能就差這一點
在 能注意 的前提之下
有踩剎車還是撞到人 跟 完全沒踩剎車撞到人 ,肇責也不會是一樣的
小結:
現在行車記錄器普遍都有,真的沒有還有路邊的監視器,證據取得比以前容易得多
警察也都學過如何計算剎車距離,只要由此反推剎車前的時速,加上上面講的證據
就能得知駕駛在事發前是 "能注意" 還是 "不能注意"
若 能注意而未注意 那通常要0責是比較難的,
反之,若有留意到異狀並加以補救卻還是無法避免事故發生, 通常是比較容易0責的
最後祝各位板友行車平安,不要吃到三寶飯
PS.道義責任那又是另一個層面的事情了
如果真的吃到三寶飯,就算零肇責,你還是要去探望啊送個水果啊
這樣到時候上法院就不會被對方拿來說嘴什麼 撞死人沒有悔意啊 之類的
然後上法院的時候西裝筆挺出席,千萬別穿拖鞋掉嘎的
當然不要吃到三寶飯最省事啦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17-04-10 12:41:00
請問原PO若是行為人超速,但客觀證據顯示縱使行為人沒有超速仍無法避免撞擊發生,這樣是有過失或無過失?請以客觀歸責理論作答 3Q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4-10 12:54:00
超速跟沒超速撞出來結果不一樣吧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4-10 12:55:00
感覺樓上這個問題,依台灣腦殘法院的判決都是超速在先啦!!反正速限60你開61跟開100撞上去就是超速開太快只是造成傷害程度不同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4-10 12:56:00
一樓 我比較喜歡相當因果關係不行嗎QQ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17-04-10 12:58:00
相當因果關係論述不夠嚴謹啊... 實務上都馬我說有就有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7-04-10 13:02:00
台灣沒有講路權在國外,就沒事了
作者: realestate (不動產)   2017-04-10 13:45:00
所以就算路邊5公尺衝出來 時速60(未超速煞不住)撞死免責;時速61(超速且煞不住)撞死有責?這樣也很奇怪 不管有沒有超速 這個距離都不可能避免撞上 也無法避免死亡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04-10 13:47:00
不會有60 61這種問題,時速推算沒這麼準確你問 60 70 80 還比較合理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17-04-10 14:09:00
60 70其實也一樣... 那種突然從路邊竄出的,幾乎沒什麼反應時間,更遑論煞車距離。這種情況下,60沒超速免責70超速有責,值得探討......
作者: joson4921 (特務)   2017-04-10 14:41:00
確實如樓上幾位說的,差1km結果差那麼多是不太符合常理,還好我原文沒講死說一定無罪或有罪,只說0責機率較高/低…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7-04-10 15:26:00
雖然都無法避免撞擊,但超速者該承擔額外的傷害。至於線該畫在哪裡,這老問題或可依某種比例分配
作者: ccachen (moto)   2017-04-10 21:29:00
可以用信賴保證嗎? 意謂 在內側車道不應該出現人,這和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上不應該出現行人一樣,撞到可以有免除範圍,但這個會有道德風險問題 保險賠不完,但 對岸的有 而且之前在深圳新聞上有出現過 的士司機 快速道路上撞到人免除刑責
作者: joson4921 (特務)   2017-04-11 14:20:00
昨天問老師,他說實務上用50.60.70撞都是無責,就像樓上說的用信賴保證沒錯,但是超速撞人要賠比較多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17-04-11 16:13:00
呃... 應該是信賴保護,但是超速的情況下肯定沒辦法引用你自己都違規超速了,怎可能還信賴別人會遵守交通規則?信賴保護的前提是,自身沒有違規事由,且客觀事實無法事先避免。更正確應該是講信賴原則啦 信賴保護是行政法的東西
作者: joson4921 (特務)   2017-04-12 20:57:00
所以小結一下:要無責的話必須要在信賴保護的前提下,這樣子違規撞死人要賠比較多錢似乎也合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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