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nbecks (煙霧迷漫)》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小魯日前跟一位好友討論到大台北地區的交通狀況,
: 有些路段這一兩年取消了內線道禁行機車的規定,
: 或者是多開放一車道取消禁行機車,
: 各位如果有注意,其實很多路段車道上都還看的到被刨除的禁行機車痕跡,
: 這對機車族來說也是種友善的開始,雖然應該全面開放才對
: 說著說的,說到了大型重型機車(黃、紅牌)
: 黃、黃牌機車自2002年開放以來,
: 規範也不斷的在調整
: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 目前黃紅牌權利義務是比照汽車
: 例如就是可以直接左轉、可以騎快車道等等
: 問題來了
: 鑽車縫的不分大小車
: 我說重機鑽車縫
: 一定會被砲-四輪嘴臉啦、汽車還不是佔機車優先道
: 所以鑽車縫就算了
: 啊我還看過禁止左轉的路口
: 黃紅牌比照一般機車兩段式待轉
: 挖靠這樣看來
: 黃紅牌機車真是劃時代的發明
: 日後開放重機上國道之後
: 重機上可過雪隧;下可鑽車陣
: 在禁行機車道可以暢行無阻,不怕被拍照
: 也不用像四輪的一樣塞到天荒地老
: 不小心也可以誤停機車停車格,不用找車位找到海枯石爛
: 更不小心鑽到機車停等區了
: 重機的好處說也說不完
: 看來重機的歷史定位
: 就像是乾妹妹一樣
: 乾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