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2/2 5:50左右行經景新街 四維街口的大大

作者: gqdd (感情弟)   2017-02-06 23:47:13
《地點時間》 2/2 5:50-5:52左右 中和區 景新街 四維街口 (薑母鴨正對面斑馬線)
《事發過程》 以下就我爸的觀點來描述事發經過,我是從新店往中和方向,
正要轉進四維街吃早餐,我到路口時是紅燈,所以我停下來等紅燈,
我看到號誌的綠色左轉箭頭亮起我才催發起步,一左轉遇到
一台闖紅燈的機車從四維街要左轉景新街,來不及就撞上了,
以上是事發經過,當場有叫警察,警察到場後詢問是否要和解,
我爸一方面覺得胸口疼痛,一方面對方趕上班,就留了電話及兩千元,
就放對方先走,說後續再聯絡,警察中間沒有做筆錄,也沒有給任何單據,
我爸回家後,我媽叫他去醫院檢查,發現肋骨斷了三根,要做手術,
手術費著實不便宜,對方媽媽中間有來探病過兩次,人很和氣,
也承認自己兒子闖紅燈有錯,我媽跟我爸都覺得態度良好,可以好好談,
以下是後續處理狀況,因為手術費扣除強制險理賠的部分,
還差約10幾萬(因醫材理賠上限2萬),對方事後補作筆錄時改稱他們
是搶黃燈是我爸搶快(案發當晚我補報案),當然雙方就兜不攏了,
對方媽媽後來表示我們開刀也沒徵詢他們同意,選擇了比較貴的方式,
我耐心跟她說明我們是綜合評估過後才選擇這個方式,並表示我會繼續找
證據,希望能夠還原真相大家都不要覺得委屈,對方不斷想要說服我他們
希望和平解決不要把事情複雜化的觀念,甚至把跟我爸媽相談甚歡
都搬出來說,希望大家不要鬧翻可以做朋友,然後又說其實他們也
可以擺爛,但他們選擇處理,百般勸說我想要我和解,我則是堅持要
還原現場。
《聯絡方式及稱謂》站內信或LINE ID :yldst 張先生
《可有公共監視器》有,但正對路口的被遊覽車擋住,洽詢遊覽車,他們說剛好沒開
行車紀錄器,目前還在找其他可能管道。
《徵求事項》 目擊證人(有注意到當天號誌狀況)、經過的行車紀錄器
再麻煩大家了...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7-02-07 00:28:00
碼的咧!開刀還要他們同意喔?比較貴的方式什麼鬼?以為是修車喔?把人命當物品的傢伙不用留情面,直接告了。
作者: bravery1117 (新鮮的肝)   2017-02-07 07:22:00
有受傷的當下都不建議馬上和解...至少要請警察完成車禍紀錄,不然保險可能也不一定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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