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停路邊被撞請益

作者: crazy355079 (蒼)   2016-11-17 21:21:38
各位版友好
今天才得知家父在十月底開公司貨車(十噸半)遭他人從後方追撞
事因是這樣的
在十月底的時候家父開公司車前往保養廠準備保養
車輛停的位置是保養廠門口 邊線為黃線 兩線車道
停車位置跟圖內那台一樣 下圖為同地點google街景圖
http://i.imgur.com/e7KxZbG.jpg
在停好車後剛下車正要進去保養廠內找老闆 聽到後方有撞擊聲
一名年輕人載著友人從後方撞上來 撞擊位置約在左側後方尾門附近
聽家父告知
車損 龍頭歪掉 車款為bws
人損 駕駛門牙一顆斷一半 手腳擦傷 醫院診斷輕微腦震盪 後座乘客似乎沒事?
當下有報警處理 筆錄內容因為我不在現場所以不是很了解
對方好像是邊騎車轉頭跟後座聊天沒有看到前方狀況直接撞上
時間點約下午四點 對方還有說因為太陽太大看不清路況(?
車速無法得知 但這應該不是重點
目前家父公司的保險是跟對方說賠對方三成 (總金額未知
今日打電話給家父說 賠償只賠三成沒誠意
下週四要開調解委員會
對方一直跳針說 家父如果沒把車停在那邊就不會撞上 (這會算是主肇因嗎?
以下是我自己的認知 如果有不對的請提出讓我可以更改觀念
該案例前車已停妥 路邊黃線為可臨時停車
我理解的是 前車為靜止狀態 後車追撞上
照理說應該會是後車100%肇責對吧?
保險公司願意賠償三成應該算有誠意了
主肇因應該是機車騎士 應注意未注意
還是說有什麼我沒注意到的地方呢?
懇請各位賜教~
作者: jujang (燃燒吧~我的小BT)   2015-04-19 02:10:00
傑不一定要堅強
作者: bg784533 (bg784533)   2015-04-19 02:38:00
但有些事情不能偽裝
作者: wDang (榨菜)   2015-04-19 02:59:00
像五樓射在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5-04-19 03:21:00
一二三四樓臉上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16-11-17 21:23:00
黃線可以臨停,但你父親人已經下車就叫做「停車」而黃線停車違規,給你參考
作者: M1006 (M1006)   2016-11-17 21:27:00
停在那邊你自己不看路況撞上去 本來就37分阿 判例一堆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6-11-17 21:45:00
請鑑定吧,初判只是參考,都停好車再下車了,中間少說過了20秒,後車沒注意路況成分很大,頂多三七分吧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11-17 21:49:00
違停歸違停,實際要看那個違停對這個車禍的成因影響只是如果自己不能免責,對方搞不好會加告你業務過失傷害,以刑逼民,所以最好還是想辦法和解機車騎士,只要出車禍,或多或少都可以提出傷害證明的所以車禍時,其他車種駕駛其實比較吃虧,要多注意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1:55:00
有興趣可以搜尋我ID 我黃線停車被撞過 差別是我是熄火一樓的法規是以前 現行法規是人只要隨時可把車開走又在三分鐘以內 這樣停黃線就不算違停這是初判表下來的時後 行政人員跟我說的如果你能證明你父親時在車旁邊 且沒停超過三分鐘這樣就是無責 無責完全不用管對方是否受傷但如果今天是黃線違停 就算是完全靜止的車輛也是有責任的 一般是三七 對方七你父親三 這是財損部分但對方受傷會不會搞以刑逼民 那就難說了PS 當初警察也是說我違規停車 根本不懂法規已經改過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6-11-17 22:21:00
有點像慢車道…
作者: triff (triff)   2016-11-17 22:21:00
判決父親三成責任是正確的,今天問題在對照身上你可以講一句回去,我停路邊,你有權利撞上去嗎?現在我這邊都接受三成了,你不服這個結果,請自費三千去鑑定對方覺得少,有其他救濟管道,可以請他自費三千去鑑定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29:00
是這樣的意思 不過我是指財損 對方有受傷 如果提告你父親零肇責 那便沒事 如果有肇責 哪怕不是主要
作者: triff (triff)   2016-11-17 22:33:00
和解其實就是錢的問題,未必是肇責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33:00
過失傷害都會成立 雖然可以易科罰金 但會留下案底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34:00
有些人就是仗著自己受傷要錢...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11-17 22:34:00
這種一定以刑逼民的啦
作者: cheaney   2016-11-17 22:35:00
受傷的話真的就比較麻煩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6-11-17 22:38:00
怎麼跟我聽到的不一樣 停止車去撞 撞的人撞責是100%吧如果這樣有撞責 那大家都騎機車去撞路邊違停的車在技術性擦傷 這樣不就可以以刑逼民?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40:00
回T大 第一你會受傷 第二對方只需要賠你三成另外不是人人怕以刑逼民 我自己接案的 有案底也不會影響工作 另外役科罰金是繳給國家 等於你自己要負責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6-11-17 22:41:00
你告他過失傷害 我不信就只有3成 有些怕事的幾乎會吞下去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41:00
修車的大部分費用 萬一撞到沒錢的 你會更慘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6-11-17 22:42:00
你機車先去保險阿~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44:00
那只能祈禱T大你撞到的很怕有案底 會給你豐厚的和解金違規停車本身就是不對的 哪怕是完全禁止 也是有責任靜止
作者: Kaisinel (幻象)   2016-11-17 22:45:00
賠三成不是很有誠意,是本來就三成責任,賠三成就好了
作者: vinmo (小強)   2016-11-17 22:51:00
我認為你爸應該0肇責,因為停車和臨停就車的狀況完全相同,今天假設你爸還在車上符合臨停規定,對方一樣撞上來,所以如果臨停合法,那就算你爸下車並不會因此而有肇責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2:53:00
最後的關鍵還是在如何舉證或者是爸爸筆錄的寫法沒違停就別理對方 有違停 我是支持只賠三成要告就給他告 前提是案底不會對爸爸的生活或工作有影響
作者: joelihai (無敵垃圾桶)   2016-11-17 22:57:00
黃線臨停下車=違停=有肇責,幾成看狀況不一定,但對方有人受傷就很麻煩
作者: dhvery (冬天真好)   2016-11-17 23:16:00
我有過一樣的狀況,不過我紅線,最後用保險賠對方機車車損+精神撫慰一萬。我的保險員說對方受傷,金額不大的話認賠了事較好。
作者: premacy (小寶)   2016-11-17 23:34:00
重點都是舉證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6-11-17 23:35:00
法條是這樣說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以前是只要熄火就是GG 現在就要看人不在車上但在旁邊算不算"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作者: leafer2911 (愛快羅密歐)   2016-11-18 00:37:00
這樣有個問題 人在旁邊3分鐘內可以立即行駛 但被檢舉臨停的根本無法可防啊
作者: joanne1452 (天聾人)   2016-11-18 04:05:00
一樓不是鴿子嗎
作者: dontplayfire (donotplayfire)   2016-11-18 07:40:00
樓樓上,除非檢舉人錄影超過3分鐘,不然警察會避免爭議不會開單
作者: fumonkey (有點累)   2016-11-18 07:56:00
黃線臨停我印象人要在車上,下車的話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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