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精神賠償的問題

作者: wisdom   2016-10-31 22:16:39
問題很簡單
對方受傷,你沒受傷
你全責<
作者: squre (還要生活在墾丁....)   2016-10-31 22:23:00
我也同意這篇,因為去年也擦撞機車,保險只賠35000重點沒單據保險也願意賠35000,但他說要補到50000其實衡量的結果,對方有受傷(也是小傷)也不是要求5-10w,就當成上面講的,買的險吧!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10-31 22:26:00
對方一定有鄉民(高人)指點,原始PO還真當精神賠償而且他要的金額剛好是法院很可能判的金額的區間內,不和解擔保損失更多還多背一條過失傷害。PS:上面講的是法院判的過失傷害的易科罰金,除非你想坐牢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10-31 23:49:00
所以以後如果被撞,一定要要精神賠償?
作者: spyget (CKST)   2016-11-01 00:01:00
所以假設如果我是前車,被後車追撞,雙方都沒受傷,對方對方全責,我也可以跟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6-11-01 08:13:00
精神賠償 要提證據的 法官又不是傻子幸好你沒在偵查庭這樣說 會被檢察官電好玩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11-01 08:16:00
到法官那邊就是刑期幾個月+罰金多少 算下來不會比二萬少看你是要2萬給對方還是5 6萬給政府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6-11-03 03:40:00
去翻判決問律師吧 小破皮擦傷 頂多判一個月20天就是兩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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