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巷道內停車問題?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6-10-31 05:12:59
※ 引述《Escaper (嘿嘿嘿)》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Road 看板 #1O5ZsHI1 ]
: 作者: Escaper (嘿嘿嘿) 看板: Road
: 標題: [問題] 巷道內停車問題?
: 時間: Mon Oct 31 02:35:58 2016
: 之前有問過了,不過想再問一次!
: 我想問一下巷道內提車問題,直接來看圖說故事好了!
: http://i.imgur.com/JUCqa61.jpg
: 以下距離是我實際去測量!誤差應該不會超過10公分
: A是我家地下室車庫車道,B是商業大樓地下室車道,Y是圖中車主住戶
: 該住戶門口有擺好幾個花圃,水泥地跟柏油路的距離是1.2公尺
: 柏油路面是4.2公尺,我們這邊紅線到牆的距離也是1.2公尺
: 我家車庫出來要左轉的話雖然說是可以一次過去,不過必須要靠非常右邊
: 商業大樓車庫出來是逆時針出來,同理要右轉也必須打非常左邊!
: 這個已經跟該住戶溝通很多次,該住戶說面這塊地是他們的,政府沒徵收等等
: 不過都沒拿出相關文件,打過1999警察去看一下就結案了!
: 其實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只要把花圃移開你車子停靠牆就好了
: 後來打去跟里長反應,里長也跟他溝通過了,不過還是一樣不理就是不理!
: 我在想說是否要請公權力介入了!
: 後來我想到我有一位在消防隊在當主管的親戚
: 把這張圖傳給他看,他也親自開車(不是消防車)來看說這一定是可以申訴的
: 他是說不要用行車不方便要用消防的名義去申訴!
: 前面那些機車應該也不能停!
: 於是我就找了一些法規如下: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道路禁停紅、黃線與路邊停車格劃設、塗銷原則:
: 路邊停車管理應以道路寬度為首要條件。為保持道路通行及安全之考量如下:
: 1、道路之禁停紅、黃線設置除上列交通禁制條件及消防救災需求外,原則應
: 以保持單行道各車道淨寬三公尺以上,雙向道各車道淨寬四公尺以上之車道
: 寬度為標準,以維行車安全。
: 所以我想問的是我可以用這條法條去申訴他嗎?
: 這條巷道並不是單行道,所以應該要有4公尺以上的車道
: 另外想問的是車道的定義是什麼?
: 中間柏油路嗎?
: 還是連左右兩邊各1.2公尺的水泥區(水溝)都必須算進去?
: 感謝
先說結論,六米內巷道不管有沒有紅線都不能停車。
而且最好利用線上報案系統寫信檢舉,每個縣市都不太一樣你要查自己查一下。
起手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
車。而本案件
已達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禁止臨時停車之構成要件: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
規定:二、交岔路口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如果他沒停在入口五公尺就不用寫這段)
另外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第二款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
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依交通部62.07.14. 交路字第一二八一五號函狹路係指路面寬度在六公尺以內者。
然後接著就描寫對方怎麼違規之類的。
大概一次甚至不用附照片就能檢舉成功了吧,只是通常要等兩個星期。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10-31 07:49:00
但是如果是不到六米的巷子,卻劃了停車格的話…
作者: StuLeo (史都dio)   2016-10-31 07:49:00
直接打110檢舉紅線違停就好喇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6-10-31 07:55:00
問題有的巷道沒畫紅線,照片看起來也沒有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6-10-31 08:27:00
停這樣消防車過得去嗎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2016-10-31 08:37:00
沒畫紅線 警察部會開罰....窄巷一樣 我打過110 警察到場說這樣開單 很容易被申訴叫我去找里長來畫紅線......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0-31 09:20:00
即使畫停車格也是不合原po這條法規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2016-10-31 10:04:00
晚點試看看.... 我們這邊線上檢舉會如何回覆
作者: fordtdci (FordTDCI)   2016-10-31 10:26:00
去檢舉說要是發生火警消防車無法進出怎麼辦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10-31 10:41:00
有死人再說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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