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點扯的駕駛,請問檢舉項目?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16-10-13 20:03:10
※ 引述《oa72113 (無形的他)》之銘言:
: 一樣直接來觀賞影片吧
: 放在網路空間 多少會被壓縮畫質
: 但是影片本身是可以看清楚車牌的 請大家放心
: https://www.dropbox.com/s/pixyp78ij66y662/A25.mp4?dl=0
: =================================
: 前幾天國道上遇到 不排隊的駕駛,還有跨越雙白線,已經檢舉了 謝謝各位指教
: 另外這個行車紀錄器拍到的
: 這台車輛 違規闖紅燈 紅燈左轉
: 從最外側轉往最內側並且紅燈左轉
: 請問我該寫哪些違規項目? 除了紅燈左轉以外,其他不知道該怎麼寫
: 請問是否真的要 一個項目檢舉一次?
: 我同時檢舉一次寫多個項目,真的沒辦法罰嗎?
: 現在法律不是都一罪一罰了....為何交通違規不是一罪一罰呢?
先說,一罪一罰跟一行為同時觸犯多項刑罰是不一樣的概念,原po搞錯了
在以前刑法還有「連續犯」的概念時
詐欺犯的嫌疑人連續實施詐欺犯罪,分別詐取20個人的財物,只成立一個「詐欺罪」
而這個連續犯的概念在民國94年之後被刪除了
上述的這位詐欺犯嫌疑人在民國94年之後會被分別論處20項詐欺罪,這叫做一罪一罰
而一行為同時犯多項刑罰是不同的概念,以我自己為例子
我在執行路檢勤務時,一個喝得醉醺醺的外籍酒客走到我面前
我按照規定要求他出示證件,配合我查驗身分,我還很好心的用英文跟他說
結果他一句「FUCK YOU」,接著一拳揍到我臉上,害我臉頰受傷
當下就把他以現行犯逮捕並移送地檢署
這個外籍酒客當時這樣一個辱罵跟實施暴力的行為
同時觸犯了傷害、妨害公務跟侮辱公署三項罪名,是標準的一行為同時觸犯多項法律
這種情形下,因為他只有一個犯意、只有實施一次犯罪行為
只會成立刑罰最重的,其他較輕刑度的刑會被吸收掉
所以這位外籍酒客最後被依侮辱公署判了4個月(得易科12萬元罰金)
傷害罪部分則是民事賠償5萬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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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刑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個屬刑事罰,另一個是行政罰
但是道交條例也是有一行為同時違反多項規定時,以較重的違規論處的規定
大概講一下兩者的分別之後,來講原Po這個影片
其實這個影片,以我的觀點來看的話
我不會開紅燈左轉,因為爭議滿大的
來看影片截圖:
圖片一:這時候紅燈,有左轉專用標誌,內側左轉車道可以左轉,違規車輛在外側車道
http://imgur.com/tRu0Wyu.jpg
圖片二:轉黃燈,但這時車輛前輪部分在通過停止線時(或後0.X秒)轉紅燈
http://imgur.com/ckFuiCn.jpg
從這兩張圖片來看,其實闖紅燈(紅燈左轉)是有爭議的
因為駕駛人可以主張他是在黃燈時通過停止線,而從影片來看確實是這樣沒錯
個人建議檢舉48條1項4款多車道左轉彎時,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作者: cwilliams (williams)   2016-10-13 20:07:00
專業推
作者: ryu057 (Joe)   2016-10-13 20:17:00
推專業
作者: mein (天冷了)   2016-10-13 21:22:00
這個該m起來吧
作者: shuahan (shuahan)   2016-10-13 21:24:00
專業推
作者: sqr (發查它)   2016-10-13 22:39:00
未依指定車道行駛?
作者: darby331 (快被Shokichi電昏了☆)   2016-10-15 01:18:00
專業推,分析好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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