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時間在雙線道的馬路上有一台計程車在要轉進巷口處打著雙黃燈然後愈開愈慢,
最後索性停下來,我是他後方第一台車,剛好也要轉進巷子口,由於是雙線道,他這樣我
就等於不能動,要等內車道的車都走光我才有可能切到內車道繞過他,於是我就按了他兩
次長喇叭,但他紋風不動。
等到我終於可以切到內車道時看到他是在講電話,我就搖下車窗跟他說這裡是轉彎處,
我發誓我一個髒字也沒說,他就下車開始一連串三字經說他有打雙黃燈了,
我就說危險警示燈不是這樣用的,不然叫警察來,結果他竟然是嗆說他要找他們車隊的來
"打死我",然後就要開我車門,幸好我車門有鎖,不然可能真的要見血了。
請問一下,撇除他失控的恐嚇威脅之外,打雙黃燈就可以任意停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