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一下好了,很多人根本不看法規,或是亂解釋法規
根據下面法規,超速10公里內屬於情節輕微,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所以才會有10公里寬限值的說法。
但實際上要注意一點,超速10公里內也是[超速]。
只是勸導不舉發,但你如果這時候車禍
表示你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就會吃一張超速罰單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 引述《goofy632 (大甲媽祖)》之銘言:
: 最近網路上都在傳
: 國道限速100只能開105 不能開到110
: 國道速限110只能開115 不能開到120
: 本來都有誤差值 所以會給+10的範圍
: 是真的有說明變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