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三月一號出車禍
我機車 對方汽車
起因是我們行駛在同一條路上
對方要右轉進停車場
而我是騎在後面
因為沒看到對方有打方向燈就撞上去
當時時速60幾 反應不及也沒煞車
導致我多處受傷 左手橈骨骨折
不過目前研判表還沒出來
申請到現在還沒出來 已經過一個多月了正常的嗎..
目前不知道該怎麼跟對方談
只能先申請強制險 (往返門診車馬費跟看診全部費用)
車行說我的車修起來要六 七萬
如果我跟對方求償20萬會是獅子大開口嗎
我兩個月不能工作一個月薪水三萬初
還有其他如衣服 安全帽 手錶等的費用
加上我左手骨折受傷的錢
另外問一下 對方理賠公司會賠的只有醫療這方面而已嗎 其餘的是要對方本人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