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限速110的高速公路內側最高速行駛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6-05-27 08:31:04
※ 引述《Sodium (Sodium)》之銘言:
: 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必須用全速行使
: 如果在限速110的國道
: 小型車可以用110全速一路行駛內側車道嗎??
可以。
最內側:超車道,或,『限小型車』以『最高限速』(也就是110km/hr) 行駛。
可恥的是:
最內車道,結果開90-100。
閃燈,他還不加速的。
後面所有車子只好都改從中間道超他車。
orz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6-05-27 08:37:00
110佔用內線,結果一直被右邊115的超車,我也覺得很可恥結果高速公路最快的是119的國光開最外側。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05-27 08:40:00
不要對內線直通車產生太大的怒火 恐怕會變路怒症 成天想逼車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5-27 08:40:00
還以為這串結束了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05-27 08:41:00
想開快一點 自己想辦法 不要靠別人讓車道就算內龜想讓道 它們換車道超慢的 等它讓不如自己先閃 時間快多了
作者: berryc (so)   2016-05-27 09:12:00
一樓什麼廢話..那200佔內線的被右邊300的超車也很可恥囉原來超速最不可恥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09:13:00
沒有超車道的觀念跟超速都很可恥樓上別把兩件事混為一談
作者: berryc (so)   2016-05-27 09:17:00
規定就是能以110行駛內側,不高興去想辦法修法不然去開救護車,內側都你的啦
作者: s2846 (你家爆炸我沒有哭)   2016-05-27 09:21:00
之前貼文都有貼出圖說了 可行駛內線但是要以沒造成阻塞為主
作者: lioujason (怎麼天還沒亮呀?)   2016-05-27 09:22:00
他又沒沒違法?為何會可恥?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23:00
所以說開到速限以上並沒有阻塞的問題,結案內車道開90-100已經可以取締了 (速限110)
作者: berryc (so)   2016-05-27 09:24:00
所以內線定速110導致後車都無法超速叫做堵塞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25:00
定速110以錶速的確有機會過慢,定個115沒煩惱我定速GPS119過照相或紅斑馬不減速還沒被拍過...當都開到110還嫌前車慢時請自行想辦法,別一昧要前車讓別再說啥你的120不是我的120了,速限準度請自己負責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5-27 09:33:00
非超車勿占用 不影響後方車流勿占用 內線強迫症還目小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34:00
100以下龜車請滾蛋,但都開到110以上了阻礙車流個雕喔版上定義是不能隨我高興開就是阻礙車流膩?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5-27 09:37:00
自以為已經最高速限就霸占內線也是隨我高興開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38:00
"霸佔"內線的定義? 我在不被取締下盡量加速行駛會開內線120也是在沿路超車,何為霸占內線?如果中線沒車我硬開內線幹嘛? 120沿路超車有問題?
作者: khst3man (KHS單車男)   2016-05-27 09:41:00
不犯法,請週知,保持110可以定速佔用內車道對吧!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43:00
定速110實際速度低於100被取締你活該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6-05-27 09:44:00
本來大家就是隨自己對合法的認知在開,你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44:00
要定速,就要有把握實際速度應高於速限(110),謹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09:51:00
最簡單的問題就在於,憑什麼後車速度超過你就是超速?憑前車自以為已經開在速度上限這樣?..怎麼知道是哪台車的錶才準勒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09:53:00
後車可以喊前車龜速 前車不能喊後車超速 什麼道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53:00
我們請談實際速度,我GPS120你後車的錶速會沒有110?我說過了,速度準度事自己要負責,我本身都以GPS為準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09:55:00
如果前面可以保證你的錶可以精準到 110 就是 110,那當然可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55:00
不然你開150只要喊個"我錶速才110阿"不就不會被取締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56:00
感謝DSNT正確邏輯,但版上很多人不這麼想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09:56:00
取締標準就是這樣 不用再保證來保證去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09:56:00
>sky .. 請問如果前車的錶不準,以自以為開到上限的速度在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09:57:00
線行駛,請問一下這個速度準度不準的後果,會不會影響到後車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5-27 09:57:00
死守內線理由最多 你GPS機器有經過國道警認證準確了嗎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58:00
我定速120了,可保證絕對速限超過110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09:58:00
不用保證來保證去..哈,問題是你是依此認定後車超速耶..連自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09:59:00
一句你的錶不准就不准人擋道,真輕鬆
作者: adaris   2016-05-27 09:59:00
高公局測速槍有國家檢驗定期校正的都還要留10km/h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0:00:00
跟你們講啦,台灣到現在有哪個人在內線開'表速'110被罰過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00:00
我不知道這些人哪來的信心自己的錶速最準...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0:00
如果內線佔用車自認為可以合法行駛在內線的最主要理由是因為自己已經開到速度上限,後車只要比他快就是超速了,那麼當然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01:00
GPS受影響的因素這麼多, 同樣的速度下個雨就有誤差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1:00
ADARIS,留10KM是留給佣路人而不是測速槍...請搞清楚...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0:01:00
根本沒有,愛超速逼車嘴砲的隨他去,反正我是不會讓的
作者: b642897 (bowa)   2016-05-27 10:01:00
車不並排的話 ,車主不會自己超車喔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1:00
要先舉證說自己的錶有這樣子的準度,要不然都給你說就好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2:00
自己的理論基礎站不住腳就說人家在跳針這點,這樣子不對吧XD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03:00
等你的錶速可以直接拿來開超速罰單再嗆別人超速好嗎?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3:00
我的理論很明確,GPS120,實際速度低於110基本上不可能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3:00
我認同絕對速度下你可以以速度上限行駛內線呀,這個沒有問題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03:00
國道2台北往新竹南下已經有立牌子「內線為超車道,超車後移出外線」字樣,官方已經給立場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4:00
問題在於你憑什麼證明你開在這個絕對速度上而沒有影響後車呢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4:00
版上很多人認知是:管你前車開多快,擋到我都是龜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5:00
如果你自己都沒辦法證明你是開在速度上限,那麼前車需讓較快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5:00
110難道不是速度上限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6:00
的後車似乎就是法有說明囉,請讓道謝謝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0:06:00
gps 110就是上線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6:00
https://goo.gl/uidh76 來來來請看小字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06:00
所以超不超速是另一個問題了。官方立場就是。當年走最內線超車後。右方沒有車併排擋著。你就是該往右移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0:06:00
At:廢話,你進超車道可以開100超90的車啊,當然要回去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0:07:00
開110就得連續行駛,到底是有什麼理解障礙??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7:00
你再繼續跳針這個我也沒辦法回你了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07:00
所以我們說右線要有空位可以就要外移啊(理想狀態啦)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08:00
就算只能開到"實際速度"110,也是沿路超車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8:00
所以我說嘛..你要憑這個自以為,那的確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08:00
沒得外移當然就是119Km是緊繃,後車也不能逼他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09:00
這種說法就是跟「我說我有開到110,我說了算」有什麼差別勒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10:00
理想狀態右側無車,要外移。但有人119佔住內線。只能說他沒有用路人共通默契,但沒有違法。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10:00
我在台灣高速公路開車時,只要超過車就回到中線,也沒遇過幾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10:00
你看你繼續跳針回自以為....那真的談不下去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11:00
他跟你主張「我要一路持續超車啊」也不能說他強辯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11:00
今天我前車就算開到150以上你也會說這是自以為請讓道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11:00
次中線有車且多到讓我實在超不回去的情況,老是在自己想..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12:00
不配合你的「我說了算」的想法就是我在跳針自以為..科科..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12:00
有機會穩開內線實,從沒遇過後車追上來逼我車的會飆車的遠遠的就能看到他切走了你認為GPS是我說了算,那真的沒啥好談的阿
作者: Arkzeon (目が、目がぁぁ!!)   2016-05-27 10:13:00
好,諸位熄熄火。我是覺得有空位就該往右退啦。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13:00
120開內線而也沒遇過中線的車我超不過去的...有空位往右靠我同意,但除非是半夜的二高..不然很難...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14:00
當初由於測速器擺放位置,角度, 以及國家標準檢驗局對速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14:00
以個人利益而言,持續開在內線減少變換車道當然是最佳解,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0:14:00
二高苗栗可以 往北到竹南就不行了'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5-27 10:15:00
就理由很多啊 一直不想離開內線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0:15:00
@skyapple:我說白天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15:00
但是以整體利益而言,同樣都是要右切一次,當然是請速度較慢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15:00
準確度的允許公差是+2km/h, -3km/h, 為避免爭議, 才訂出10公里寬容值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16:00
且相對來說比較有判斷時間的車輛右切以減少事故發生率才比較符合全體利益,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較慢的前車應該讓道,且我自己也身體力行(不論速度為何)的原因。另外,只要超完車就回到中線,的這種事沒這麼難,可不是什麼半夜的二高才做得到,講出這種話會讓我以為你沒在白天開過車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10:19:00
整串討論,我最看不慣的言論是:110定速後車想超我就是超速,不讓就是不讓,反正我不會被抓我最大可以爽爽佔用超車道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20:00
痾...我每月至少跑5000KM...中線通常有車是事實阿
作者: DESTINY0105 (晃)   2016-05-27 10:21:00
官方都掛牌子 超車道請勿佔用
作者: callbe (J PTT用這隻)   2016-05-27 10:21:00
一堆魔人好執著內線就是超車道喔看清現實吧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21:00
恩,反正我真的很少遇到我開到GPS120還逼車的...大概都集中在版上了吧https://goo.gl/uidh76 不能占用?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叫不能占用?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10:23:00
對啊按照法規你全程佔用超車道不犯法呀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3:00
「中線常有車」跟「車多到讓你沒辦法超完車就回到中線」基本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0:23:00
某a: 依法令可持續行駛,到底要抓什麼?一直跳針真的沒救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24:00
所以DSNT認為每超一台車就切兩次車道比較安全?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10:24:00
但是開車如果只需要遵守法律,那我開車看前車不爽按喇叭閃大燈也不會違法吧,只是很靠北而已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4:00
會發現不用到半夜的二高,大白天就多的是機會和時間了喔..
作者: DESTINY0105 (晃)   2016-05-27 10:24:00
想占用就直說 其實你也不用一堆理由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24:00
按照法規我也可以在平面道路用時速一公里龜速前進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5:00
你要跟我討論的是你個人利益還是整體利益,這會影響答案不同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25:00
以白天的高速公路來看,我可能每公里要超至少1台車吧這樣看起來比較像蛇行不像超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6:00
依你的說法日本人和美國人天天在蛇行而不是超車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26:00
adaris,是沒錯阿,一般道路上找路慢慢開的龜車還少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7:00
沒做之後就想那麼多理由去讓自己不去做,也難怪會講出要做到這點只有半夜的二高才做得到的這種有趣言論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28:00
artiller,所以那這樣大家都只要自以為就好不用守法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8:00
沒做之前..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10:28:00
高速公路開60的也不少啊,也沒犯法,但你不覺得很靠北嗎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10:29:00
沒有超車意圖就離開超車道,這種事不叫做自以為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29:00
所以我說啦,你要以個人利益還是整體利益來討論這件事?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30:00
如果我習慣只開110,那我可能會遵照你的方式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30:00
要以個人利益,當然是一路直直開都不用變換車道最安全,這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31:00
我在前面就已經說過了,不勞你再多問了喔..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31:00
若有我的確也會讓,但不代表那是應該阿...
作者: BQird (BQird)   2016-05-27 10:31:00
錶速都是高估的吧。有次錶速178,GPS才165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31:00
多為這個社會著想一下吧,整體的交通順暢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6-05-27 10:32:00
每個人占用定義不同阿 有的人跟在車屁股30秒就受不了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32:00
artiller,我說了,GPS120就是在沿路超車阿....我就是為了交通順暢才開120的阿....不然我其實是超速耶.
作者: DESTINY0105 (晃)   2016-05-27 10:33:00
照實際情況讓路很難懂 有人叫你一直切?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6-05-27 10:33:00
這時候 若前車較慢(108kmh) 後車就會覺得是占用!!!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34:00
感謝這篇與我討論的大大,沒有跑出無條件要讓道的言論
作者: DESTINY0105 (晃)   2016-05-27 10:34:00
比你快的就讓 慢的話你就繼續開內線 這樣真的很難?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6-05-27 10:34:00
甚至其實在微塞的情況 為了保持車距 後車沒耐心的話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35:00
為保持車流順暢,沒後車逼車下,其實不切車道是比較好的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6-05-27 10:35:00
如果半夜幾乎沒車 某車要90kmh龜內線也沒差 反正路很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36:00
話說,你都還沒有說要用個人還是整體利益的觀點來談呢?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36:00
你回中線時,這時候的後車或多或少會可能被你擠到
作者: CumCumCum (2 hard 2 hard)   2016-05-27 10:37:00
如果內側的車前方車距100m以上 卻龜100 我會認為是占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38:00
哈,用一個莫名其妙自以為的前題,然後硬要得出一個結論..然後再來安慰自己現行做法是對的,也算是一絕了..XD
作者: DESTINY0105 (晃)   2016-05-27 10:38:00
切車道就是多少會造成後車減速這哪來的結論 我離你幾百公尺把你刷過去 你需要減速?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39:00
超完車後不回中線, 就是要逼迫後方快車右側超車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7 10:40:00
切車道造成後車減速...這是駕駛觀念不好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40:00
所以我說,瞧你這樣子用一堆莫名其妙的發想在想像切回中線會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41:00
發生什麼事,也難怪會講出只有半夜的二高才做得到的笑話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41:00
artiller,完全同意!中線淨空回中線這完全沒問題,內線讓想飆的去飆沒差DSNT你也一樣再想我不讓的話後車切車道危險阿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44:00
速度較慢且較有時間判斷的車輛跟速度較快且判斷時間較少的車輛,哪一台變換車道會比較安全(危險),這個你也有疑問喔..XD為了要合理化你的行為,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就是了?..XD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46:00
那車流中持續變換車道造成車速微降這應該也沒疑問阿彼此彼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47:00
你的說法沒疑問?..呵呵,你真的是這麼認為的嗎?我還以為你的駕駛習慣很好的說,看來我應該要修正一下了是吧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49:00
不被取締的速限下沿路超車,中線淨空時回中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49:00
我拿個沒疑問的說法來說明,你拿著自以為的說法來說明,然後再來說彼此彼此,這對我很不公平的喔..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50:00
突然覺得蠻有趣的, 捷運局明明宣導手扶梯上不要走動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51:00
自以為?http://goo.gl/aBfFW1 你看看此文章說塞車原因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51:00
大家還是很有默契的靠右站給左側趕路的人通行但到了馬路上, 每天宣導超車道不要佔用,卻還是一堆佔用的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53:00
況切,你可以控制自己變換車道的紀律,後車不一定能正確反應(該持速採油門或放油門或煞車)手扶題的例子不太合適,於維修考量於安全考量都是別靠右比較好..http://goo.gl/3QK0Ic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56:00
我知道呀~ 捷運局明明宣導大家不要讓, 卻每個人都讓高公局宣導大家要讓 卻一堆人不讓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57:00
........估且不論你拿這篇文章來代入這個討論是在張飛打岳飛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0:57:00
講到塞車原因 這篇討論的應該是車速分流而不是龜車那篇塞車原因的文章有點張飛打岳飛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0:58:00
裡面也提到駕駛紀律是影響的一個因素,你卻把這個無視化,然後直接導出一個結論「變換車道多少都會影響後車」?真有你的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0:59:00
我要解釋的是一直切換車道會讓車速微降不是自以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01:00
以裡面的說法來說,「臨界密度」(12.5m) 之內前車有動作後車會有反應;那麼,只要是在 12.5m 以上切換車道,請問你切換車道會讓車速微降的說法還能成立嗎?..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3:00
12.5m以上差不多要碰到前車了吧?不就馬上又要切出去?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03:00
拿一篇文章,不去細看內容,只看部份就在那裡擅自下了一個結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4:00
所以我說,中線淨空那回中線本就是應該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04:00
論,這樣子是不好的喔,看文章要看仔細..台灣的高速公路車流密度有讓你到 12.5m 以上就會碰到前車?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1:05:00
切換車道會造成後方車速降低, 一個是安全距離不足另一個就是車速低於後車車速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5:00
12.5m+自身車長+前方安全距離至少也過20m了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05:00
是我之前開的不是台灣的高速公路還是你所在地真的那麼特別呀台灣的高速公路車流密度有讓你到 20.0 m 以上就會碰到前車?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6:00
是的,我的觀念是,能不切車道就不切車道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06:00
是我之前開的不是台灣的高速公路還是你所在地真的那麼特別呀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1:06:00
他說的12.5公尺是包含自己車長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7:00
當前車達到115以上實,我就不會刻意切車道抱歉我對12.5m理解錯誤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1:07:00
如果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超車後切回原車道車速應比後車快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8:00
無論哪縣,想辦法開上120,盡量不切車道
作者: david79111 (大C瓜)   2016-05-27 11:09:00
反正~我維持最高速限就是可以在超車道行駛啦,管你中線有沒有淨空,你比我快你一定是超速,自己找洞鑽吧飆車仔,蛤?你說造成後方堵塞?我都維持最高速限了捏,不可能堵塞啊,那一定是你們超速啦,自己找洞鑽啦87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09:00
在這樣的條件下幾乎不太會有後車,有後車逼我會閃我想爭的是這個讓道於法於理並不是"應該"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1:09:00
我想大家討論的是佔用內側超車道, 不是S大的開車習慣啦XD
作者: samjhang168   2016-05-27 11:11:00
車多時不用一直切進切出,一次超完再切就好。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13:00
我討厭的是都速限上了,我想開比你快你就該讓道的言論.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1:16:00
就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概念, 是該讓沒錯就算他超速, 也該由交警去處理, 而不是自行擋住違規車輛這是兩件事 不該混為一談
作者: k7e6n5lm (阿鈞)   2016-05-27 11:20:00
就內側能以最高速限行駛,是可以不用讓。至於他是否佔用內車道也要有交警取締開單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1:22:00
上述連結80輛車/每km(間距12.5 m)太奇怪了以北美服務水準的說明 車間距離36公尺服務水準就已經E接近F(走走停停的壅塞狀態)了
作者: k7e6n5lm (阿鈞)   2016-05-27 11:25:00
同樣繳錢繳稅開上國道,依照速限行駛,居然會有別人就是擋路的想法!!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1:27:00
樓上這樣解釋就回到上面大家在討論的主題你在超完車之後該回到原車道或繼續行駛超車道?有人主張空出超車道, 有人主張少切換車道就法律層面都沒錯, 但就公共利益來說呢?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36:00
講句實在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是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
作者: k7e6n5lm (阿鈞)   2016-05-27 11:37:00
就我常跑中北部高速公路而言,空出一道專門為超車道,無法消耗那麼多車流量,尤其一些特殊路段或是尖峰時間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38:00
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從前後文連著看,根本就沒有因為對方超速所以就可以不用讓的說法,總是有人要只看後面那句來斷章取義也真是夠有趣的了
作者: peehs (科科羊)   2016-05-27 11:44:00
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條件是要小型車還有不阻塞行車 一堆選擇性無視 裝睡的叫不醒啦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47:00
請解釋"最高速限行駛"跟"阻塞行車"如何畫上等號?
作者: iamspy (寧)   2016-05-27 11:49:00
會稱之為超車道 一定有其原因與功能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51:00
「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才延伸出「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而這兩個明明就是兩個觀念,就是有人要拿來混為一談..XD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1:52:00
實務上紅斑馬測到你開100也不會說你堵塞就攔下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53:00
所以問題在何為"堵塞行車"阿? 爛法條快找人去修一修紅斑馬不認為100會堵塞行車,但版友認為會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54:00
你開得比別人慢還不讓道就是堵塞到別人行車了呀,還要講什麼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54:00
我也很好奇為啥能最高速限行駛還能堵塞行車這法條寫超爛這就是一個"我比你快,你不就准擋我"的概念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55:00
其實有在取締喔...低於100會開單的喔,還比超速貴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55:00
如果要就字面上來看,的確政府就是告訴你比別人慢就請滾開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1:55:00
被看到也不取締屬於道德層面 超速>+10沒資格嘴+10巡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56:00
「有在取締」就可以拿來摻在一起講話沒取締到就等同於認可?這個邏輯也真的是夠有趣的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57:00
那120以上就取締不就是比別人快請滾開?什麼邏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58:00
就法條來看,白話一點來說很簡單的就是:如果你開得比後車慢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58:00
我從來沒說沒取締到就等同認可....你哪蹦出來的理解?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1:59:00
沒取締到只是運氣好...跟你超速沒被抓一樣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1:59:00
之最高時速行駛....偏偏有人在斷章取義兼倒果為因呀..你回去看你自己在 11:53 的推文說什麼囉..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2:00:00
把法條前後文連在一起看的確就是這樣子沒有錯,我也很無奈喔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6-05-27 12:01:00
取締標準就是內線100~120不開罰阿,國道警察認可的阿恩,這法條就是造成爭論的元凶阿何為不堵塞行車又不給個標準...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2:02:00
國道警察認不認可這條路能不能讓你這樣子開,只適用於解釋你能不能以容許之最高速在這個車道行駛...可是前面有個前題,很多人卻都跳過不看,甚至反果為因,這又是為什麼呢?..
作者: peehs (科科羊)   2016-05-27 12:04:00
要滿足條件才能去做的事 為什麼變成開110就可以開內線?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2:04:00
就沒有訂壅塞的標準嘛 壅塞你說的跟警察說的 哪個公正?上游法規沒有規範的自然給下游法規做進一步規範更正!~堵塞~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2:05:00
如果你的「警察說的」是另外有公文還是什麼的話請協助提供,如果你的「警察說的」是因為警察有時沒開單,那我上面說完了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2:06:00
塞不塞大家認定不同, 但讓出超車道就不會有認定問題啦~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2:07:00
開單上新聞的大有人在 找到超過速限-10被開的新聞還請告訴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2:08:00
所以看來你的「警察說的」就是以開不開單來做為堵塞基準了..那麼我在 12:02 ~ 12:03 的推文已經說明過了,有沒有開單是針對「速度」的問題,可不是針對「有無堵塞」來做開單依據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2:13:00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附件中有關《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制規則》第8條的部分,違反事件直接簡化成「小型車未依規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
作者: GL552VW   2016-05-27 12:22:00
一樓的說法就是超速最棒 比我慢都是龜車都給我滾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2:26:00
12:16兩行推文有誤 應看第36頁對照第36條第2項違反事件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27 12:28:00
你的意思是,A,B,C..etc 的違反事件都是要用 A 條來開,如果警察沒有開 A 條,就表示警察認同沒有違反 A~C 的違規事項?如果我有理解錯誤請更正..如果沒有,請思考一下導論是否合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7 12:31:00
我12:26改過了。§33 II就是要「且未以最高速..」云云
作者: ohkkweining (我對高沒抵抗力)   2016-05-27 12:56:00
閃燈直接噓 他犯法你可以報警或檢舉
作者: heacoun (玩具)   2016-05-27 13:06:00
可以個屁,你先確定你的錶是準的
作者: khst3man (KHS單車男)   2016-05-27 13:09:00
其實原廠無改裝車錶110,就當他110啦,不然勒,不然請舉證前車無以最高限速行駛,請政府開罰,不然勒
作者: HBO10383 (KenYu)   2016-05-27 13:17:00
顆顆,除了表速不準,你們這些傢伙也沒別的可講了 顆顆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6-05-27 13:29:00
佔用的定義到底是啥前車沒資格判定後車超速 那後車又有資格判定前車龜喔?他就是不龜 開110就沒問題 我會乖乖跟車問了半天開110要怎麼"堵塞行車"沒人跟我說開110就是不堵塞行車阿 很難理解?
作者: zebra7   2016-05-27 13:47:00
是啊 本板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支持超速 很詭異啊
作者: ohkkweining (我對高沒抵抗力)   2016-05-27 14:07:00
很討厭閃燈的人
作者: heacoun (玩具)   2016-05-27 14:12:00
佔用的定義很難理解嗎?沒有要超車就請回中線你當然可以110一直開內線阿,看會不會收到罰單阿無關時速,超車道就是要讓出來很難懂嗎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4:32:00
我開110就是持續超車中很難懂嗎?邏輯課沒修好嗎?
作者: adaris   2016-05-27 15:32:00
開110就是持續超車中 <- 這不一定吧?
作者: fswj (......)   2016-05-27 15:38:00
鍵盤超車阿 沒開高速公路才會說110持續超車每天上下班都中外線比內線速度還快 110是持續龜車吧
作者: wcshiu (福留的精彩守備)   2016-05-27 16:34:00
110...在流通的國三幾乎是被大家海放的...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7 17:05:00
在這邊廢話的沒一個敢超速刷卡測速照相機,慢玩不奉陪
作者: CPQ (CPQ)   2016-05-27 18:09:00
開一百一在內線會被開佔用車道?新立的法嗎?哈
作者: polypress (polypress)   2016-05-27 19:02:00
F大鍵盤說又出現惹!!快去xxx大那篇支援art大
作者: cegwcc   2016-05-27 19:11:00
某sky可能以為他真的是sky還有人以為他的110就真的是110咧
作者: fswj (......)   2016-05-27 21:47:00
可能鍵盤說是某人的痛處吧 競戰乖乖騎喔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6-05-28 00:12:00
其實,我有時上下班台南-高雄段,走國三。三道90%時間都沒啥車。通常前後距離都拉很遠,大家都可以一直開一直開一直開,非常順暢,要從左側或右側超車都不是問題。反之,走國一就相當痛苦。南部段,能走國三還是多走國三吧,開起車來,開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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