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道車禍後續問題請益

作者: centaurus125 (清)   2016-05-19 00:29:22
上禮拜四凌晨在國道撞到拖板車掉在路上的輪子,(不要問我為何不閃...根本一片黑看
不到啊啊啊!)不過警察來了後,在交流道下面找到肇事的車輛。
慘的是,問了自己的保險(丙式)是說:因為是撞到靜止的輪胎,不符合車碰車的概念所
以不陪。
幸運的是,對方保險可理賠而且司機禮拜五已經去辦理出保了
不過問題來了
1.因為被害者有三台車(沒錯,就真的很暗看不到...)今天初步跟對方保險聯絡,目前
因為還有一台車主還未聯絡上,可是現在我加其中一台車已經快超過理賠金額,因此有可
能三台車加起來會超過理賠金額!這樣我到底可不可以先開始修車?(對方保險已來看過
我的車了)
2.這件事我到底有無肇事責任?同事是說應注意但未注意路況不算肇責?
請大家幫忙解惑 謝謝
作者: razor99 (張儀)   2016-05-19 00:36:00
看來賭錯了,保丙式不足就是這樣
作者: NTFS (NTFS)   2016-05-19 00:48:00
修車與理賠是兩回事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19 01:01:00
這邊會怪你沒開遠光燈 隔壁會怪你隔熱紙貼太黑
作者: berryc (so)   2016-05-19 03:09:00
應注意未注意 結案
作者: story0711 (story)   2016-05-19 06:34:00
原則上無責,請參考初判對方有多車的賠償責任的話,原則上就是維修發票先送先贏快點去修車吧!
作者: ccachen (moto)   2016-05-19 09:23:00
其實那個vios 無責 只是很機車,因為它只有跟拍攝者有對應關係,但被撞的拍攝者只能後面撞他的車求償,至於撞上來的,只有前後車關係和應注意而未注意歹勢 上面的推文寫錯地方 orz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05-19 09:48:00
常跑高速可能要乙式才夠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5-19 10:50:00
乙式的好!不過鍵盤手會繼續推丙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16-05-19 11:07:00
我繼續保乙式好了!1 年才10255!修一次不只100000!
作者: humanfly (laguna@HEADSHOT)   2016-05-19 13:12:00
修啊 難道不賠你就要報廢了?
作者: bbsabc (......)   2016-05-19 18:56:00
這種視線不佳的道路,跟著前車保持100米距離行駛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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