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文字獄--一些個人意見/參選政見補充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5-16 13:40:10
身為投身版主參選的我,有必要針對近期版上爭議發表自己的看法,作為政見發表
以下是本版關於不雅字眼的規定
板規3
禁止爭吵、辱罵、互嗆佔據篇幅。任何人身攻擊,如涉及毀謗、不雅字眼,亦不允許。如
垃圾、廢物、智障、屎、幹。若不吐不快,可發批評文細述情況。
今天ptt 版主管理的寬鬆或嚴謹,是相當有個人風格的,每個板主各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cacac 版主由於對版上長期偏向全言論自由的管理方式感到不適當,因此在上任後採取更
加嚴格的態度,並且增加板規三部分內容來加強管理,這是身為版主的他的政策之一。
cacac 版主並未禁止針對某事或某物之批評,而是禁止使用某些造成負面觀感之用詞,這
部分我不認為有逾越版主職責,而是針對看板情況所做出的管理方式。
針對這樣的管理自然有褒有貶,顯見版友也不是全然反對或全數支持這樣的管理方式。
相關討論內有如GGBall版友所提出,僅有酸文或各種負面用詞來批評或代稱某事及某物,
對一部分版友會造成閱讀時的排斥觀感,但是同樣另一位參選者heavenasura則也指出一
點,即看板越多人參與則文章酸鹼值越低,這也是討論區的現象之一。
我個人針對這部分板規設定以及執行部分,認為版友如果在"言之有物"的情況下,對某
些人事物做出有關的批評是屬於言論自由的合理範圍內。批評時所用的詞語,理應屬於個
人的言論自由,除了針對人的部分板規明確訂立有禁止人身攻擊的條文外,對某事或某物
的批評用詞是不是應該用更寬容的態度對待,則是我想探討並且做出平衡的。
我支持針對包括無特定對象在內的涉及人身攻擊之負面用語進行嚴格管理,畢竟這樣的管
理方式是對所有板友的尊重,也是言論自由永遠不該跨過的一條線。但是有關針對事物以
負面用詞批判,酸言或諷刺,我本身贊同應採取更寬容的態度來執行板規,僅在有糾紛產
生並有版友感到不適時針對申訴來協調與處理特定案例,並且以在合乎板規與法律規範下
保護言論自由為優先。
針對GGBall版友所提出版上某些無建設性的言論或諷刺,認為會影響到其他發表意見,尋
求意見之版友的發文意願一事,我本身的意見更偏向heavenasura候選人所提出的觀點,
即使用者越多越難避免這類負面或造成部分版友觀感不佳之言論。個人認為既然要講求言
論自由,表示每位版友在保證自己的言論自由的情況下,亦要包容並接受他人合理範圍內
的言論自由,這些言論自由包括所有有建設性的批評或是沒有建設性的諷刺,酸言酸語,
以及針對事物的負面用語。
因此在以保護”所有版友”言論自由基礎上管理看板的立場來說,這些用語只要是對事不
對人,不涉及人身攻擊,違反板規或提供錯誤及違法資訊,皆應予以包容。
如GGBall版友有關發文後在推文中遭遇到讓作者觀感不佳之推文與負面言論時,除了尋求
版務申訴並判斷是否處理以外,作者本身也可根據以下板規條文自行處理:
推文根據PTT法院判例,修改推文違規與否由板主自行決定。本板依據系統設計原意,原
作者保有對文章的所有權利,故容許原作者刪除推文,但不容許更改他人推文,不想推文
被刪者,請使用回文 (仍請遵守板規規定)。必要時,板主有鎖文或歸零該篇推文數的權
利。
針對某事物有負面評論非回應作者不可的使用者,理應回文表達意見,並且受板規的條文
所規範。至於作者因推文中之負面言論感到不適或有排斥再度發言的心情,我認為這是無
法避免的事情,但是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希望版友能認清現實世界並非是一個人人皆
能遵循禮法的烏托邦,而是一個許許多多不同教育與環境所培養出的獨立思考個體所構成
的群體社會。同樣的,推文者也必須接受今天你所推文的文章主體權利皆屬於原作者,如
果有非表達不可並且希望作者以外的所有閱讀者看到之意見,請直接回覆該文章。
我的政見一如參選文內發表的,希望是以在板規容許範圍內盡量維持所有使用者的言論自
由,但也希望這些言論自由能不影響到部分使用者的發文意願。為此我認為目前板規三也
許該限縮至人身攻擊,至於推文所衍伸之爭執問題,板規三及板規四則亦應增列針對蓄意
引戰者的相關處罰。
以上是我個人的意見,也是額外的參選政見。
與cacac 版主的管版方式有所誤差的部分,如果我有幸當選,當然是透過版主間的互相協
調來達成一定的共識,或是在產生管理糾紛及申訴時互相討論以解決管理問題。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5-16 13:51:00
簡單來說,這年頭還有新車沒ABS,有夠垃圾的垃圾車(O)這台車根本是個垃圾。(X)這樣?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5-16 13:53:00
感覺車版會八卦化,各種虎爛推文,亂酸推文不要罵人就好?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05-16 13:53:00
也就是要說明原因? 那可以說 我不太買他 因為我覺得是垃圾車?
作者: vvvlove5566 (3V愛56)   2016-05-16 13:54:00
贊同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5-16 13:54:00
我覺得說明原由在評論在他心中是款垃圾車很正常呀...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05-16 13:54:00
那就是准許原文者可以刪減該篇推噓文?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5-16 13:55:00
而不是什麼都不講就講人家垃圾,就有點牽扯到謾罵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5-16 13:55:00
不喜歡這部車,可以說她是垃圾車?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5-16 13:57:00
認真的說"有權刪推文"會引起更大爭議 寧可由版主鎖文各大版刪推文都是禁條是有道理的...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05-16 13:58:00
鎖文比較好...頂多精華區有一區是爭議文 放進去後刪除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5-16 14:00:00
不建議刪推噓文...因為會被告。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4:01:00
謝謝啦!你有感受到我的意思,愛你喔!但是刪推文......我拒絕(這句超有霸氣好用)!刪推文等於禁止別人的言論自由,也會讓推噓者失去對言論負責的權利義務,不好啦!
作者: vincent71027 (阿泰)   2016-05-16 14:20:00
我是希望要酸的言之有物!而不是到處放槍,看到牌子就怎樣怎樣的…
作者: PINKMAN (JUST TALK)   2016-05-16 14:22:00
以後推文 我可以不喜歡就酸垃圾車 垃圾品牌?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6-05-16 14:30:00
應該是說:納智捷是爛車(O)垃圾箘是爛車(X)這樣對吧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6-05-16 14:33:00
只要我不喜歡就可以不附理由 所以我說在座的各位.....只一句爛啊 垃X啊 低X啊 跟小屁孩吵架其實沒啥兩樣
作者: xx3877 (@_@)   2016-05-16 14:35:00
在那邊垃圾來垃圾去根本就在引戰而已
作者: vincent71027 (阿泰)   2016-05-16 14:38:00
就如上面兩樓所言現在的車版真的像小孩子吵架跟引戰所以版主才出來管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4:38:00
不提垃圾也不是就不引戰,像樓上hare大的言論就很符合"在座的各位都是...",這種方式跟提不提甚麼字眼,差不多了,不喜歡的是風氣,cacac認為字眼是關鍵,你認為是關鍵,我怎麼看都覺得好像不提也一樣...,既然要介入,一個人判定能多大本事?"我拒絕"高度也很高就對了?有本事,一口氣想得到會引戰的方式全提出來,然後丟給版友選擇要或不要,單一決認定,不適合啦!所以說第三條不用擴大解釋,版僕是執行,怎麼會變大法官自行釋義,大家都想降低火藥味,但我不認為這責任全
作者: GGball (居居伯)   2016-05-16 14:54:00
有人願意出來管版~ 就要給正面支持~! 不管版規是嚴是鬆都給一個讚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4:55:00
由版僕處理,戰文丟給願意出手的正義與邪惡自行交鋒!
作者: GGball (居居伯)   2016-05-16 14:55:00
BTW,不是不耐酸 同其他版友說的,酸也又要言之有物才有價值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4:56:00
沒有不給他拍手啊!連署我也投,但現在不給空間溝通,該批也是得批,難道"我拒絕"這招,你認為是好溝通XDDD現在車板充斥的是酸與反酸都卯起來開,你有發現最近越酸,反酸越言之有物了吧!只要有人看家,方向就不會壞下去,但要怎麼更好上來,要溝通,要拒絕"我拒絕"!
作者: GGball (居居伯)   2016-05-16 14:59:00
建議: 把酸與不酸,有沒有內容的標準交給元PO判定是否檢舉推文太爛的,就乖乖吃罰單 這樣會不會簡單一點有些車主或廠牌被罵開垃圾車,說不定他根本不在意結果是幾個版主候選人在那邊扮黑臉 我覺得太可憐了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03:00
現在藍海豚桑就是類似這樣論點,我尊重!政見是人的理念,每個人有機會上任還是要照現行版規做,有要推其他方式或是擴大解釋要透過溝通,不是一篇公告!對,就是有人在意有人不在意,所以我建議權利留給與話者自行對談,版僕不介入過程方式,只在四十八小時後介入結果,請一邊銅板冷靜,另一邊就不響,有問題,桶完後,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5-16 15:09:00
刪推文那部份我覺得比較有待商榷,比方說人家在評論國產車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09:00
還有想講的,再來過,版友自決,版僕維序,結案!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5-16 15:10:00
說「這台優勢是操控(以下省五十字)」,但我覺得國產車那種程度的操縱比較起來毫無意義,這樣是否就可以如你上面所說的「毫無意義的慣性廢推文」來刪除?但我覺得你限期解釋這個 idea 超棒!如我不喜歡可以要求對方說明理由,瞎掰在水桶給雙方都解釋空間,真是很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khanq (khanq)   2016-05-16 15:16:00
有沒有說清楚根本無法定義。只能由版主自由心證。最後結果就是隨意敷衍幾句當說明就能惡意攻擊某品牌。更何況推文才這麼幾個字要怎麼說清楚?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5-16 15:21:00
因為刪推文以後,似乎只有版主看得到,所以就沒辦法受公評,所以發文者若任意刪推文會讓推文者失去救濟機會,除非他願意另花時間長篇回覆,比方說我上面舉的操控的例子,要怎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23:00
每個人都希望版主的判決站在己方,自己的版風要自己爭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5-16 15:23:00
麼證明其「確實有顯著差異」並對「發文者主題有幫助」可能就是大工程。也許改成暫時以顏色碼黑色來讓人可以直接跳過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24:00
取,版僕不該而唯一需介入的是版友針對人身的語氣。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5-16 15:24:00
閱讀(深灰色亦可,純舉例待商討),但不得刪除來處理。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25:00
否則換了版主就換了風格,罷免和選舉並不是那麼快,那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5-16 15:25:00
如果確實是無腦推比方說,喊垃圾車但在發文者要求解釋卻又解釋不出來,再水痛呢?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26:00
麼容易,一失足就可能拖很久耶!
作者: khanq (khanq)   2016-05-16 15:27:00
垃圾菌根本就垃圾車 =》x國產還這麼貴,垃圾菌根本就垃圾車 =》o這樣嗎我覺得根本沒差吧。一句老話。想酸根本不怕沒理應。惡意攻擊也是同理。有掰個理由就可以惡意攻擊?這樣不對吧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32:00
所以你懂我的政見了吧?版僕不是賽亞葉問,也不是金三胖,版友不喜歡甚麼紅字,就用自己的白字打回來,這才是討論版,而不是搞得像小學生靜靜地度過班會!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5-16 15:35:00
鋁罐本來就是可回收垃圾台灣現在國產新車還是一大堆偷工減料又偷基本安配的鋁罐車,一大堆國產車被叫垃圾車根本剛好Kia mourning 旗艦, Skoda Citigo, Honda City V,就算預算只有60也有這幾款有循跡的車可以選,說有錢當然也想買安全的車,因為沒錢只能買國產鋁罐都是藉口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41:00
我的意思是你應該可以理解我的想法,不是k大,樣樣都由版僕判斷的量很驚人,不該搞得像金三胖日理萬機,只為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5-16 15:43:00
事實就是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會買國產鋁罐根本沒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43:00
了自己用自己的思維去解釋版友的對錯,應還權於民!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6-05-16 15:44:00
就是變成之前S版還在但什麼也不管的狀態最好的意思嗎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44:00
版僕是版規執行人,只負責果,不講求因。Gun桑,你若看過我的政見就知道是要執行原版規,爭議的X幾文章是留給版友自行對論,不是無為,是為所應為!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6-05-16 15:48:00
不過現實情況 就是被處理的人永遠都有話講 不論是什麼原因 X幾也是一樣...不過算了 我也想不到什麼好方法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5-16 15:50:00
也許我講得很難聽,但是從台灣大部份國產車的安配和每個月的銷售報告,我覺得我講得是赤裸裸的事實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50:00
肯定怎樣都有話講,但水桶CD就是為了消耗掉戰鬥動能,真實現況是大多數戰文都是二而衰三而竭,人都會往前走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5-16 15:52:00
只是有些買這種車的禁不起這種直接了當式的戳到痛處,才會說那是不是要禁機車或是車版一堆買不起車騎勁戰的酸酸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5:52:00
,四十八小時給人討論,之後版主介入CD,給版面安寧,這是我這駑鈍之才能想到的了,富姦一勃應該比較厲害!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5-16 16:51:00
假如1樓釣魚射後不理,2~10樓推1樓,但11樓開始反駁,而6樓與11樓發生爭執,那這樣爭議引戰會判定從哪開始?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5-16 17:43:00
認同刪推噓文的論點。推噓文被刪,還可以自己發文表達言論自由並文自己的推噓文被刪而消滅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6-05-16 17:45:00
看到幾個關鍵字就崩潰的人根本不是成熟的人,酸不酸看個人修養,ptt有m01化的跡象,板主想砍就砍,親衛隊只能接受某品牌的好話,真的很好笑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5-16 17:45:00
再者,如果推噓文被刪就侵害到言論自由,這樣有推噓文的文章,是否也不能刪除?
作者: vincent71027 (阿泰)   2016-05-16 18:04:00
並不是親衛隊只能接受好話而是酸的沒格調腦空酸法…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6 18:50:00
天哪!亞瑟王,討論自由至少打字要讓人看懂,重打吧...再者,現在人家講原PO刪除推噓文適不適當,有沒有影響推噓者發言權益,還有其他觀看人根據內容參與討論的權益,刪文還有機會回復,推噓刪掉似乎就不可逆了吧?大夥兒都是想讓版面乾淨,推噓文可刪,可能造成一有意見直接發個低標30字,這是想搞死版面還是版僕,根本爽到酸民(含反酸之酸民),你很希望全版大亂鬥?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6-05-16 20:15:00
凡人神要滿足人類的願望也是要傷透腦筋的,這也是版主所必須了解到的角色,版龜 版龜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5-16 21:28:00
h大「刪推文等於禁止別人的言論自由」不是你說的?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7 03:11:00
所以我不贊成刪推噓啊...你的疑問能再清楚一點嘛?在下不是很懂你的意思,即使這次總算像是個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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