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11329 (吶)》之銘言:
: 今天在台北市市區找停車位,好不容易找到車,卻看到有個女生站在停車格內佔位置,她
知
: 道我要停,不過卻在裝傻,於是我嘗試打R檔要停進去停車格。
: 這時女生的男朋友開車從對向來了,我跟他說哪有用人佔停車位?他卻回我說有哪項規定
不
: 行,在他堅持下我只好打電話請警察來調解,沒想到警察來了也說沒有規定,於是我完全
佔
: 下風,對方還要我跟她女友道歉,說我倒車嚇到她了,我趕時間只好向她道歉。
: 事後心有不甘,我上網爬文,還打電話去交通大隊,都說不能以人身佔車位。
: 請問就這樣算了嗎?實在是不甘心,如果事後以行車紀錄器再檢舉一次有用嗎?
像這種情況
你可以微笑的對他說
反正你等一下離開車子之後
不知道是不是會多一些刮痕
在瀟灑的開走
只要不是太鳥的車
包準會怕
曾經在某個老街景點
就發生一樣的事
我找到車位在走過去他停的位置
發現只有牠老婆跟小孩下去逛
他一個人默默在車上顧
一樣對他微笑一下
就去逛我的老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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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分享一堆人不知道在悲憤什麼
敢搶就不要怕被人玩
現在社會上瘋子多
人也老了 愛搶的已經隨他去了
就不用再悲憤囉!!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