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路邊臨停都不抓?

作者: skywalker21 (天行健)   2016-03-22 13:24:15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不囉唆,直接上圖
: http://i.imgur.com/JXm5M2N.jpg
: 這什麼意思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吧XD
: 其實強力取締違停只有短期間有用,如果民眾沒有法治觀念的
: 話只會引起更大的反彈
: 更好的方法應該還是要從考照就開始,輔以停車場的設置、增
: 加大眾運輸的密度、減少搭乘大眾運輸的成本等方面同步執行
: ,才會有效減少塞車的可能性
: 為什麼我們常常被幹譙疏於處理違停?
: 看看以下兩篇新聞:
: 1:http://goo.gl/oIHT8Q
: 上了新聞,認真抓了違停之後,於是乎有了下面這篇新聞
: 2:http://goo.gl/nctzCU
: 要我們開違停的也是他們,真的開下去幹譙的也是他們,阿是
: 要我們怎麼做QQ
: 至於民眾檢舉部分,為了避免惡意檢舉或是有讓違規人抓到漏
: 洞申訴致免罰的空間,所以在民眾檢舉部分會比較要求採證的
: 完整度,畢竟車上有沒有人適用的法條就不一樣了(臨停與停
: 車的差異),當民眾採證的相片沒有明確照到車上無人,卻開
: 了56條違規停車罰單的時候,我相信有些違規人是會去申訴說
: 他當時有在車上只是臨停(55條),這樣的申訴理由其實是會
: 過的,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常常發生,對民眾檢舉的相片
: 審核通常會比較嚴格
: 至於警方直接攔查製單,因為不論警方填製的逕舉單(白單)
: 或是告發單(紅單)都屬於公文書,應該不至於發生亂開單的
: 情事(否則是偽造公文書),若真的打行政訴訟時,只要警方
: 能在以證人身份(罰單申訴被告為監理站)出庭時能夠針對違
: 規情形詳述並且具結(法庭具結造假為偽證罪),那通常法官
: 是會採信警方證言的
我個人覺得要分「臨停」跟「長停」兩種
畢竟道路的開發本身就是要予人方便
在城市裡本來就有很多case需要臨停路邊來解決
比如說送貨(不管是不是貨車都有送件送貨的需求)
比如說臨時找路或是重設定導航等等
有時候大家互相給予方便,多忍耐幾分鐘塞車也是一種美德
不是每件事情就只想到自己方便而已
歐美日各大主要都市都還是有讓開車族臨停的機會
只有台灣把每條道路都畫紅線
這樣只會讓人根本不信服法律不把紅線當一回事而已
紐約市夠擁擠了吧,他們大馬路兩旁很多都是畫白線的
只有少數幾個超級觀光點不給臨停
我剛從日本回來,在東京街頭也看到超多臨停
大城市內本來就有各種各樣的需求
不是臨停就一定不合理
多元的城市本來就要更有包容力
大家都是互相互相,你包容一下我包容一下
讓社會更祥和不好嗎?
但路邊長停或當停車場我就不贊同
所以警察應該要強力取締長停路邊的違規車輛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3-22 13:28:00
台灣也沒有每條路劃紅線 你說的臨停都是可以找黃線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03-22 13:29:00
長停: 駕駛下車...超過n分鐘?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3-22 13:30:00
不找只能說是駕駛自己懶 投機取巧 濫用同理心/包容有覺得標線不符合當地交通狀況者可以向主管機關提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3-22 13:32:00
單線道臨停其他車怎麼過?雙線道臨停佔一車道造成塞車每個人都有需求載人載貨 塞幾分鐘叫美德?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3-22 13:33:00
畫紅線禁止臨停就是因為當地路況會因為臨停受影響你只看國外臨停多 你有看國外也有禁止臨停的地方嗎?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03-22 13:34:00
我也覺得台灣對於臨時停車的需求規劃很差....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6-03-22 13:35:00
你怎麼不說國外馬路有多大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3-22 13:35:00
規劃不好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都會區本來就狹窄易塞要規劃臨停區間本來就不容易尋找合適區段
作者: maxherman (豪豪)   2016-03-22 13:40:00
路已經很小,還種一堆樹,腦殘嗎
作者: marsx3 (火星人)   2016-03-22 13:44:00
通通畫紅線對腦缺公務員來說最省麻煩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3-22 13:45:00
樓上真是標準台灣人樓樓上才對
作者: marsx3 (火星人)   2016-03-22 13:45:00
跟雙線道山路都畫雙黃線一樣,不能超車or臨停不關他們的事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3-22 13:46:00
既然路已經那麼小,還那麼多一人汽車跟違停我寧可全部種樹,也不要一堆龜車上路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03-22 13:54:00
很多人一人汽車也是沒辦法的吧 方便如台北 也不是每個路/街道都有捷運.公車更不用說離開大台北地區
作者: youjizz (阿思)   2016-03-22 14:01:00
香港更擁擠狹小也沒人送貨臨停,都乖乖停定點拉推車。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22 14:13:00
私心認為每間超商都要規畫貨車卸貨專區給貨車停有些超商臨的路小條又幾乎都會在路口,貨車體積又大,臨停下去路就塞了一半掉了
作者: sdhpipt   2016-03-22 14:26:00
香港是因為重罰 不然20年前也是一樣到處亂停車 看老港片的街景就知道了 一堆違規停車的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3-22 14:30:00
給3台車臨停方便,然後塞30台車。這樣叫方便?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3-22 14:34:00
這篇意思是 3台臨停駕駛對著30台塞車的說:你只想到你自己
作者: losel   2016-03-22 14:36:00
給你方便,那其他用路人吃屎嗎? 南京東路一堆智障垃圾臨停買鳳梨酥就能佔掉一線車道了.
作者: RZSR (RZSR)   2016-03-22 14:49:00
日本的臨停也有所規範喔,車上一定要有人,否則可以直接開罰日本從2006就開始執行"可以直接取締"路邊違規停車了,以前日本是採取勸導式的取締,會先在輪胎上劃白線,巡邏車開一圈回來車還在才能開罰,現在變成看到車上沒人馬上就可以開罰人都是有惰性的,抱持反正停一下不會抓的日本駕駛大有人在所以也不用說日本有臨停違停,台灣這樣搞也可以,而且台灣的違停誇張程度遠遠超過日本太多了
作者: kk31121 (111847)   2016-03-22 14:55:00
大部份人心態:借我停十分鐘而已,又不會怎樣. 後面塞車??關我屁事阿~其它台也停紅線怎麼不跟他說勒
作者: RZSR (RZSR)   2016-03-22 14:56:00
台灣有種現象很怪,就是大家都在做,所以我也可以做,不然就會吃虧,只有我在爽的時候,其他人都不准跟我一樣,這樣才顯得自己很聰明。大家都插隊.違停,所以我也要這樣做,要罰大家一起罰,不然就不要多事,久了久明明是錯的事就變成理所當然或是潛規則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03-22 15:28:00
黃線就是給人臨停的,你去臨停消防通道試試。別發廢文。不小心撞死你媽了,包容一下誰沒有不小心是否
作者: steverson   2016-03-22 15:35:00
自己去看看台灣是什麼德性都已經違停停到天邊了還開放臨停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3-22 15:41:00
請看現實情形,事實上就是車道不足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03-22 15:41:00
你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就是不對的,所以沒什麼好討論的,法規就是這樣,或是你去選立委。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3-22 15:42:00
你提出這個就好像要求機車不能拼行車道,學日本?然後到時候會有一堆駕駛跟警察說我不是長停,是臨停最後,我從來不覺得臨停位置不夠而是大家根本超過三分鐘包容跟縱容只有一線之隔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3-22 15:53:00
你說的都對,多忍耐塞車是一種美德 3台讓300台等最棒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22 15:56:00
台灣人的習性是給方便當隨便,臨停也停的亂78糟的
作者: California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   2016-03-22 16:05:00
錯就是錯 別為違法找藉口,基本公民素養很多人都沒有還講日本勒 用路人水準差太多
作者: RZSR (RZSR)   2016-03-22 16:17:00
台灣現在是對於臨停跟違停都是採取"勸導"的方式,跟日本以前一樣,日本的經驗是勸導效果不彰,駕駛人多半存有僥倖心態所以才修法改成立即取締台灣除了用勸導方式,取締開罰也因為執行力跟罰則嚇阻力太低所以當然沒什麼效果可言,加強取締跟罰則應該是台灣現在比較需要做的,不過罰則跟取締方式受限於"法",還需要靠修法來強化實行的正當性跟強制性,不過我對台灣的修法沒啥信心所以大家都覺得自己方便就好,那就繼續爛下去吧,反正已經爛很久了,再爛也不會爛到哪
作者: berryc (so)   2016-03-22 17:09:00
快點開放檢舉獎金啦~ 台北深夜幾百條巷弄都是2邊停滿車阻礙交通,萬一發生火災不得了1個小時我看可以檢舉不下百台,靠這吃飯就能變溫拿了啦我想看看到時嚴格執法,幾十萬人車子沒地方停出來暴動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03-22 17:12:00
檢舉一台給我50塊就好,我馬上辭職
作者: devil4227 (shenlone價的......價價 )   2016-03-22 17:37:00
噓你的大概都是沒臨停過,同時還會糾正家人臨停的好國民吧
作者: RZSR (RZSR)   2016-03-22 18:45:00
臨停不是不行啊,而且臨停有規範在的。問題是太多臨停根本就已經是違停的程度了,就算真的要臨停也請顧慮一下時間跟地點吧,像那種上下班時間很明顯車很多,為了自己方便占用車道卻影響後面上下班的用路人,反正自己好就好了,別人死了也不是自己的事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22 20:37:00
原po是不是常常停車格或停車場只停5分鐘就被收費呀?看起來對滿路的紅線黃線怨念頗深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6-03-22 20:38:00
普遍公民素養有考慮到嗎
作者: marsx3 (火星人)   2016-03-23 12:51:00
推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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