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quidmix (第17號使徒)》之銘言:
: 看起來吳怡霈有保車險。
: 1.這種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右側機車)而發生事故導致人員受傷,
: 明顯侵犯直行車路權。
: 請問第三人責任險會賠嗎?
為什麼不賠?
第三人責任險理賠是看肇責的,有肇責才理賠,明顯顯侵犯對方路權
即明顯有肇責,所以當然理賠了。
除非保險公司可以證明雖然有肇責,但雙方有合謀之類的行為,不然
不能拒絕理賠。
: 2.像發生交通事故,然而受傷的一方開出的和解條件偏高。
: 倘若在保險金額的額度內,車主當然希望花錢消災,快點和解事情早點落幕。
: 車主有和解的意願,但保險公司可以堅持和解金額還要再降嗎?
: 結果因此造成和解破局,車主被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連帶民事賠償。
: 請問這樣車主不是很衰嗎?都有繳貴鬆鬆的保費了,還是被告。 > <
: 一點點疑惑,請各位大大指教,謝謝!
當然不行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任意金額,不然我們來合謀坑殺保險公司
吧!保險公司內部程序不會過,有人檢舉到金管會也會出問題的,除非法
官有判決,不然只能依習慣行情範圍進行理賠(雖然這範圍其實很大),
而不能任意喊價。
至於提告以刑逼民,調查庭就會要雙方和解了,真的無法和解而上法
庭,法官也會看實際情況,對於真有心要負責且非惡意的車主,通常是會
判可易科或緩刑的。
再者,就算和解了,對方還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這和保險公司無關
,基本上保險只是負責幫忙賠償對方,並沒有保障不會被告,提告是法律
付與對方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