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撞到人算肇逃? 女駕駛遭判一年四個月

作者: wohahala (Roy_Tw)   2016-01-29 16:02:48
※ 引述《priusalpha (Prius Alpha)》之銘言:
: 新聞連結:
: 事發當時雖然有減速,但是並沒有停下來,竟然因此吃上官司。
: 葉小姐跟法官說,他以為摩托車跟其他車輛發生擦撞才會倒地,
: 但是法官認為雖然騎士是自己摔倒,葉小姐沒有過失致死,
: 但是明明知道有人摔倒卻沒有下車幫忙,認為他肇事逃逸,重判一年四個月,
超好笑的判決
假如是 有責失 沒碰撞 但是導致人摔倒 這樣判還有理
(舉例:汽車不禮讓機車 綠燈直接右轉 導致機車雷殘)
但是
"零"責失 "零"責失 "零"責失 還可以判一年四個月?
以後我騎車雷殘 直接說隔壁汽車開太快嚇到我叫他賠就好
他不賠 我就說他肇逃
這個判決也告訴我們 做人別太老實
坦白說看到有人雷殘 結果要被判刑
或許說不知道 可能無罪
以後看到車禍 有人問都說不知道
看到有親屬上網找目擊者也最好別去幫忙
否則可能會被判肇逃哦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1-29 16:31:00
人肉炸彈換錢的假車禍黨,將能夠把戰術推上新的高度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1-29 16:49:00
那你要怎麼證明對方嚇到你?肇責跟肇事不一樣,肇事不用有過失本案凹到零肇責根本是賺,不然你還要賠錢
作者: kimo9823   2016-01-29 16:55:00
連碰都沒碰到也算肇事也很扯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1-29 16:55:00
說不知道 如果路口有攝影機妳一樣GG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1-29 16:55:00
零肇責當然也可能有救助義務阿
作者: kimo9823   2016-01-29 16:58:00
以後我騎車自己摔倒 然後說隔壁按喇叭害我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1-29 16:58:00
故意貼近前方機車 只要沒撞到的確沒有肇責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1-29 16:59:00
那就證明阿 不要嘴砲
作者: kimo9823   2016-01-29 16:59:00
他開走我就告他 這樣成立嗎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1-29 16:59:00
但本來就算危險駕駛 沒用公共危險起訴你已經算客氣了台灣的汽車駕駛很喜歡貼機車屁股 你靠北汽車駕駛只匯回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1-29 17:00:00
你要去證明喇叭嚇到你,導致事故發生。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1-29 17:00:00
是有撞到妳喔 然就就不理你了這個判決給了個合理解釋 逼車沒事就沒事有事就去關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1-29 17:01:00
鑑定委員會判定沒肇責根本賺翻了,不然少說賠幾百萬。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1-29 17:10:00
是阿 你要說人家嚇到你 你要拿的出證據阿人家就是拿出你逼車的證據 你就認了吧
作者: simo73   2016-01-29 17:15:00
誣賴別人後若是被認定是自摔 可能就要等著被告誣告罪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1-29 17:18:00
這案子最慘的結果是又判賠又判刑,現在不用判賠已經很爽了,還有什麼臉上新聞。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1-29 19:50:00
大家怎麼知道不是為了閃三寶害他摔車的
作者: befriend (故事書)   2016-01-29 21:05:00
技者說的你就信?
作者: berryc (so)   2016-01-29 21:06:00
因為死者為大啊 你如果死了,應該有機會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1-29 21:25:00
原來我肇逃了?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6-01-29 22:48:00
依she大的說法,我很好奇,死者要怎麼證明對方嚇到他!從影片只看得出,汽車變換車道一台機車慢下來、一台機車摔倒,怎麼看得出是被嚇到的?如果這樣都算被嚇到,那就會出現這篇說的問題,以後自摔我就說隔壁車道的車害的,影片一樣會拍到他經過,然後我摔車。
作者: ultratimes   2016-01-29 23:09:00
當場被拆穿說謊罪加一等?哪條罪?偽證罪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6-01-29 23:16:00
只要說他從旁邊開過,然後我被嚇到,他也無法證明我說謊影片也會確實拍到他從旁邊經過,所以他是肇逃?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1-30 10:01:00
嚇到是法官用詞還是記者用詞不了 但很明顯汽車就是逼車阿變換車道 所以機車被逼減速 煞車拉重一點就會打滑了所已明顯和事故相關阿
作者: meles (海闊天空)   2016-01-30 11:00:00
hilterp大,你有看過判決書嗎,我勸你看過再來說,台北地院104交訴24,判決認定的是,被告沒有逼車或變換車道的行為,單純只是被害人騎的離被告的車很近而已,然後嚇到被害人,這判決扯的地方就是在這裡。你自己想想,如果你是被告,你真的會認為車禍是你造成的而必須要留在現場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1-30 17:39:00
今天民視新聞有個類似報導出來,那輛車也是跑了沒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