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冷血!撞死3人沒道歉還滑手機 醉駕駛辯

作者: jiern (jiern)   2015-11-28 14:04:07
冷血!撞死3人沒道歉還滑手機 醉駕駛辯:沒撞到東西啊
蘋果日報
新竹市今天凌晨發生酒駕重大車禍,害死3命!男子陳君瑋酒後開大貨車,疑恍神失控,
追撞正在果菜批發市場旁載貨的貨車和機車,貨車菜販夫妻1人遭夾死、1人遭輾斃,死狀
悽慘,騎士送醫不治,陳嫌肇事逃逸,開車躲到桃園觀音,被老闆策動才投案。
奪走無辜3條人命,陳嫌到案時,死者家屬正好就在旁邊製作筆錄,他明知對方是死者家
屬,他不但沒有一句道歉,竟還當家屬的面冷漠地滑手機,甚至做筆錄時還向警員辯稱:
「我覺得我沒撞到什麼東西啊!」冷血態度令人髮指。檢警預計下午相驗3名死者遺體,
並依業務過失致死、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法辦陳嫌。
http://goo.gl/UiU9dA
陳嫌未向一旁的死者家屬道歉,反而冷血滑手機。
新聞連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8/74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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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車禍影片
http://goo.gl/TGkV1c
看另則新聞,被撞到三個人皆已當場死亡,撞車後肇事逃逸,有路人騎車想追上但沒追到
事後出面投案時酒測值仍0.09,依現今法官判刑標准,頂多判個2-3年甚至看在頗有悔意
判個緩刑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edison14273 (Edison)   2015-11-28 14:25:00
真心覺得台灣對酒駕的法律還是太鬆了,沒人會怕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5-11-28 14:26:00
自己的人生都毀了還能氣定神閒?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5-11-28 14:31:00
等到那天撞到馬囧女兒才有可能修法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5-11-28 14:34:00
酒駕罰個50萬,一般人應該都受不了包準酒駕降七成有傷人和致死,直接適用蓄意傷人和致死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15-11-28 14:38:00
現在要撞到小英家人才會修法了
作者: steverson   2015-11-28 14:43:00
還在過失..... 根本蓄意謀殺了吧
作者: go135 (go135)   2015-11-28 14:58:00
他人生沒毀啊,毀的是別人
作者: karl0928 (台中老男人)   2015-11-28 15:04:00
這種人處理最簡單,綁在馬路上,不打麻藥,用大卡車碾過去,看誰以後還敢酒駕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11-28 15:05:00
在台灣酒駕的罰責根本沒啥,所以我說你車上一定要放酒,撞死人、撞殘人馬上喝一瓶下去解套。
作者: Tosca (hi)   2015-11-28 15:11:00
酒價撞死人終身不能考駕照 林曉培就是
作者: sai1268 (....)   2015-11-28 15:38:00
不能考照,頂多無照駕駛大不了罰錢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1-28 15:45:00
總統又沒去M權利修法,撞立法院長才有用吧酒駕根本跟拿著槍上街掃射一樣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5-11-28 15:50:00
罰則要重 真的要撞到某名人.高官這類的才有可能就像後座繫安全帶就是因為國父孫女出車禍才修法
作者: cchch (GY)   2015-11-28 15:58:00
唉......刑責太輕根本沒在怕
作者: whipzj (被卒吃)   2015-11-28 16:17:00
修法的立委ㄧ堆人都酒駕案例
作者: ohyago (Hey 給我一分鐘的快樂吧)   2015-11-28 16:23:00
支持鞭刑 坐牢 出來兩手一攤 沒錢賠 那至少鞭個幾下啊!
作者: drexlerking (對自己好一點)   2015-11-28 16:28:00
高尚法律人表示不妥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5-11-28 17:25:00
罰50萬沒用 沒錢繳 抓去關沒差 付錢了事 吊照 照樣開酒駕 根本就是蓄意謀殺了 因為你知道喝酒不能開 還偏要
作者: kevinshyu (仁)   2015-11-28 17:39:00
喝了酒開車上路 不就是帶著殺人武器在路上跑! 太跨張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28 17:42:00
新聞不是有報 先在家吸毒喝酒再出門載貨根本人渣!
作者: yufengz (十年後見了)   2015-11-28 18:01:00
這種事先表示妥願意賠換來輕型責,關個2,3年假釋就沒事了
作者: kyoforever (......)   2015-11-28 18:22:00
支持鞭刑+1,酒駕撞死人直接槍決~
作者: s030303 (柯瑞李)   2015-11-28 18:40:00
鬼島法官重判2年
作者: ftwing (ftwing)   2015-11-28 19:16:00
開車真好,都不用在意觀感
作者: sai1268 (....)   2015-11-28 19:49:00
應該跟日本一樣登報照片姓名,有錢人不怕罰錢怕沒名譽
作者: darkaikainu (喋血嬰骸)   2015-11-28 20:42:00
脫產,關2年出來,沒事。偉哉鬼島
作者: hisssea (原谷子)   2015-11-28 21:00:00
大家會期待台灣判什麼 別傻了 呵呵 還可能無罪呢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11-28 21:19:00
無罪釋放啦 誰叫那三個要站在路上給車撞
作者: TUNGB (TUNG.B)   2015-11-28 22:02:00
台灣需要蝙蝠俠
作者: ben54302 (最愛豬豬)   2015-11-28 22:30:00
幹0糧...要是讓我執法.不會爽爽讓他一槍死啦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11-28 22:31:00
蝙蝠俠會抓酒駕嗎?
作者: ttmaniac   2015-11-28 22:38:00
沒夾到法官法官當然不用判太高,勉強給家屬交代也讓人本滿意。
作者: flymomo2001   2015-11-28 23:25:00
撞死人一率以殺人罪來看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11-28 23:49:00
垃圾
作者: xessor (railgun)   2015-11-29 01:07:00
酒駕抓到就槍決,比較快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5-11-29 01:12:00
以台灣法官,初犯有悔意,一個人判個半年,三個1年半,搞不好還能緩刑,根本不痛不癢,他下次再喝再撞死人也一樣輕和解,說好賠1000萬,每個月給2萬,給兩個月之後不給了,你沒他辦法,因為那已經轉為民事債務關係,問題在被害人你不和解會被法官嗆,和解了混蛋不賠錢,名下沒財產,每天開BENZ住豪宅你也沒他辦法,這就是鬼島法律和法官
作者: ohyago (Hey 給我一分鐘的快樂吧)   2015-11-29 01:44:00
刷副卡 拿現金 房子車子都是親人名下~ 鞭刑 至少讓他痛苦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11-29 11:12:00
這個太慘了...開大貨車酒駕應該加倍刑責才對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5-11-29 11:42:00
去問問立委到底在幹嘛
作者: yufengz (十年後見了)   2015-11-29 13:38:00
真的 假妥協願賠償換來輕型責 關2年出來根本不會賠半毛錢酒駕該死 但更該死的是鬼島法官 一堆過太爽的人
作者: akanne (akanne)   2015-11-30 17:54:00
法律只保護有錢人...要嘛罰錢就罰重一點> < 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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