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10月底騎乘兩邊設有輔助輪之機車行經中和時,疑似不慎擦撞到計程車,前
、中、後保險桿皆有些微擦傷(見圖http://imgur.com/jR2sQ1G),但因為是輔助輪上的鐵
板刮傷對方,加上路面不平穩,當時我沒發覺有擦撞到對方,並繼續直行向前。
回到家後,警察找上門來說我肇事逃逸,我趕緊至交通分隊做筆錄,警察說對方拿著他的
行車紀錄器來報案。我做完筆錄後馬上致電對方,對方表示車子在車廠報價,報價單出來
後再跟我聯絡,我說好。
過兩天報價出來,原廠開出18533的價錢,跟我想像中差距非常大。之後,詢問我在修車
廠的阿伯這個價錢合理與否,他說並不合理,我便委託他與車主聯繫,後來對方依舊十分
強硬,我阿伯說再跟對方溝通看看。
到了前幾天,我收到協調委員會的通知,對方主動申請調解,在11/24舉行。當天,一到
現場對方便說我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所以他不只要索賠原先的18533元,就連營業損失也
要算進去,一天算3000,修車的天數4天,加上當天報案的半天還有後來申請協調的半天
,以及當天出席協調會的半天,總共5.5天,所以營業損失加上修車費要35000元。
我在過程中不斷與對方道歉,並表明我不是故意肇事逃逸,但對方不理睬,且十分強硬。
還表示他已經把訴願書寫好了,告到法院他也站的住腳,就是要跟我玩到底。
我只是名半工半讀的學生,一個月收入1萬初頭,還要繳交房租7000和其餘的水電費等等,
基本上生活已經過的很吃緊,18000就非常吃力了,現在還要索賠至35000,我真的不
知該如何是好。
請問各位版友,他開的價錢合理嗎?一天營業損失算3000,這是不是已經超過合理價格?
我是否該摸摸鼻子賠償?感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