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龜車的逆襲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0 23:48:15
※ 引述《dog60511 (Gang)》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龜車的逆襲
: 時間: Fri Nov 20 22:39:09 2015
:
: 今天開在國道內線超車道
: 前車(A)跟中線那台(B)等速並行
: (當時時速約110)
: 我閃了兩下大燈示意A加速
: 依然無動於衷....
:
: 這時B正好加速了
: 於是我切到中線
: 打算跟著B一起前進
: 殊不知換到中線後
: B就沒繼續加速
: 大概只多出A一個車頭
: 我只好切到最外側車道
:
: 沒想到當我一切到外側時
: 眼角余餘光喵到A突然快速橫移
: 連切兩個車道到我後面閃著大燈!!!
: 閃完他就開始減速
: 離我越來越遠....
:
: A是覺得我閃燈是在挑釁
: 所以也來反擊我一下嗎?
: 這行為實在想不透
:
:
作者: vatog (...)   2015-11-20 23:52:00
哇! 這第五點直接打死那些說最高速還要讓路的人就禁止你超車了哪還需要管什麼超車道XD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15-11-20 23:54:00
就只是把自已的超速合理化而已啦...前面有測速還超車嗎
作者: sickiam (冷靜與熱情之間)   2015-11-20 23:57:00
你怎麼知道前面車已達速限?你是法定儀器?
作者: Oo5566 (5566)   2015-11-21 00:00:00
以前開過錶速125,GPS測才101的車XD 讓對很多人來說很難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0:01:00
未達速限是違法的 會有執法人員來抓 但開車都不知自己車子相關根本配件運作是否正常是很危險的基本上 完全不知自己速度的當然不該開內線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15-11-21 00:02:00
媽呀 我都開到145了 後面的車還要我加速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0:02:00
但已有很多輔助設備協助了 還不能開是說不過去的
作者: sickiam (冷靜與熱情之間)   2015-11-21 00:03:00
"法定"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1 00:03:00
現在多APP都可以測車速,真的表差太大要趕緊維修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11-21 00:06:00
時速表已經130 140 還要自慰自己沒超速的人 說什麼都沒用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0:08:00
雖說誤差難免 但大多爭論還是在不了解超車道定義所致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1 00:09:00
照官方說法,超車道是要用速限內的時速超車而非無上限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0:10:00
超車道是超完車就會原車道回不是指後車超前車不是指同個車道後車趕走前車
作者: achi56 (阿其)   2015-11-21 00:13:00
推樓樓上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5-11-21 01:02:00
沒超車就不要堅持留在超車道 我也看不出這有啥難理解會動動腦的人就不會一直留在超車道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11-21 01:16:00
建議你補上哪條法規和條例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01:33:00
所以你的時速表跟GPS有國家檢驗通過嗎果然龜車就你這種全信時速表的原po動動腦很難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01:45:00
自己的GPS準不準有很多比對方法 整天鬼打牆不敢面對公警局 看透這個版的超車派了 在板上取暖引戰 不敢明戰執法單位解釋對不對 是根本就知道自己理解錯誤 去戰穩輸只能整天自慰前車比我慢就該讓 因為大家表都不準 所以這樣看最快 現實就是人家如果開足速限就是一點事也沒有一般人要開更快就自己找路鑽了 哪會話這麼多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02:28:00
最高速也不要一直佔超車道車子的碼表是快樂表表110,gps103表120, gps111有種開110佔內車道 班馬跟你後面錄影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02:33:00
內側車道超車道,非超車勿佔用,你怎不貼,廢話一堆要開你超速罰單就是要認證的機器啦,自以為最高速...在超車道後車比你快,就趕快讓,有點水準好嗎?竟然還有人附和你,保持高速公路暢通好嗎?錯的觀念還講一堆,擋到人還講一堆,會不會開車啊!!!!!!!!!!!!!!!!!!!!!!!!!!!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11-21 06:28:00
補血囉
作者: MTBSsales (_*_)   2015-11-21 07:48:00
呵呵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7:53:00
顆顆 國道警察都講了已經最高速可以使用內車道不知道自己車速要去修車啊高公局跟國道警察都哭哭了 這麼多年的宣導 大家還是自己搞還是跟跟大家宣導 你超完車就回原車道 無論你當時的車速是超速或未到最高速 超完車就回去不會有人檔車的問題除超車外 內車道只跟達最高速限者使用 你龜速超速不知自己速的人都不該使用超速跟龜速都不是最高速限 請大家守法很多人都有向國道警察詢問過了 Google一下都有警方的說明版友真的不要自己亂解釋 會使交通更混亂危險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08:16:00
突然想到 最高速假設110 最好你的右腳可以全程控制110 分毫不差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8:16:00
國道上龜車與飆車者本質一個違法樣 所以水火不容 但實際上路者皆應依循目前法規行車才是 如果法規不好可以去要求修法自己定義法規會很危險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08:17:00
超完車 回中線很難嗎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8:19:00
是的 腳抖了一下就可能降速到90也可能超速到140 所以才訂立未達最高速限者不應使用內車道所以前面寫了 無論龜速超速超完車就回去那種車流量大 已經都開不到最高速限的 應該就不適用了警察也不會因為塞車去抓未達最低速車速都80了就不用再一直超車了吧 除非前方慢到離譜
作者: b9601032 (delete)   2015-11-21 08:28:00
超完車 回中線很難嗎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8:28:00
塞車就大家互相一下啊車速都不快了 一直超車也危險啊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08:45:00
蘋果 2015/02/17新聞 重點如下:根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規定,國道最內側為超車專用道,車輛行駛於超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且非交通壅塞時,駕駛也不得長時間以最高速限佔用內車道,否則同樣可依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開罰,但針對佔用時間及距離並未明訂,以現場執勤人員判斷為準還堅持最高速可以一直開在內車道不讓嗎?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9:10:00
太棒了 貼出新聞了我來貼警察的解釋與法規吧樓上的原始新聞 http://tinyurl.com/pp7vw3r該新聞中寫到駕駛不得以最高速長時間行駛內車道但卻同樣寫了個矛盾的東西-->但針對佔用時間及距離並未明訂幾個月後國道警察發新聞表示 http://tinyurl.com/paq2amq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塞車的狀況下,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09:19:00
所以解讀為 超完車,回中線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9:19:00
可用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只有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的車,或者超速10公里以上才有被取締的可能真的 希望大家依據目前法規養成良好駕駛習慣不要再自行解釋了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09:22:00
我的結論是 政府出來一次說清楚講明白 又不是 超車道共識 各自解讀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09:22:00
超完車就回去 只有最高速才能開內車道 請養成習慣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真的已經講明白了 不該各自解讀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5-11-21 09:36:00
外側車道為超車道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09:47:00
連定速都不知道的超車派就不要再硬凹了。印證我前面講的只敢在這邊取暖,在公警局面前敢有臉大聲講自己解讀的比較對再來叫大家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09:57:00
的確內線烏龜非常討厭,不過僅只於未達110的車,但...我更不喜歡在高速公路上狂飆的,開車有些狀況是不可預知的,為了你自己的時間也尊重別人的行駛權車上三個gps,速度也一直都一樣,只是不解的事情是,臺灣車輛這麼擁擠,為什麼交通工具的基礎功能卻完全不準確,經常看到有車比我快的人,當下直覺都是[有這麼趕時間嗎?]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07:00
因為國人守法觀念不足 可能直接只留內車道是超車道這句才能解決 無論龜車飆車 只要沒回中線就取締 這樣內線是不會逼車趕車問題的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07:00
看到警察又龜縮的比原來的內線龜車還慢,這麼怕罰單,你為什麼要超速呢?既然不是富二代為什麼要拿錢賭三角架呢?然後花幾萬的冤枉錢去裝測速器,車內機,不超速這些錢能省下來改更多東西啊!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10:00
那篇蘋果新聞被開單車主是真龜車97km被開單 不是最高速內線開太久被開單 很多該連結內的留言都被誤導另外原po引用的01連結內很多人對超車道的了解也是錯誤的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15:00
超車道的問題也一直存在,但是最近重點都不在低於100以下烏龜,而是他開110(他相信他車上的測速儀器),卻被後面那個號稱110的人罵烏龜,這之間有沒有什麼爭議?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15:00
超車道是相對於右側車道做超車使用 不是後車想超車要前車閃人叫做超車 所以如果只定義內車道是超車道 任何人超完車就要回去 不會有有後車閃燈要你讓的問題因為就算超速了 超完車還是要回原車道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19:00
沒錯,那上面在爭什麼?錶110跟號稱110的爭什麼?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21:00
那種自己車輛燈號或標誌等設備不良 車主要負起維修之責任這是另外的規範 就不在高公局這第八條的定義中了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21:00
當車多時會不會變成我被檢舉蛇行,當下的交通規則其實早就不符合現在的行車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23:00
我一直覺得起爭議的 是龜車跟飆車者的問題 因為大家都不想回原車道所以最低限度就是至少要滿足法規寫的速限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29:00
但是要怎麼確認我的車速是在規範內?因為對於車用錶是正負10以內就是合乎規範,那這個問題如果解決了,是不是可以減少烏龜的產量?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32:00
因為您的車輛異常無法知道車速 就應該去保養維修倘駕駛人缺乏專業知識,亦可委請具有專業技能之廠商、個人,代為檢修、保養,以確保上開目的之達成。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36:00
有不少神A在內線都是以錶速110去行駛,因為我的gps110而一直在超過他們,而他也認為是我超速,為什麼要開120?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36:00
這些是其他規範 就不必放在高公局這第八條討論了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37:00
這個問題應該才是主要原因,先不探討號稱110的問題,光是兩個速限內的車就有爭議了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5-11-21 10:38:00
巡航派也不敢去高公局說自己理論是對的啊 車板=外側為超車道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39:00
那車輛的時速錶出廠就誤差9km,這個也是車主要另外花費去維修嗎?或是額外費用增加gps來確保我不會當烏龜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40:00
您中線開110超越他們 代表他們可能開108 有關係嗎不用吹毛求疵這種誤差範圍吧10%是合法範圍阿 前面引用警察也說10%了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0:44:00
很多人的確吹毛求疵的開著錶速110,我只是提出探討,就兩者之間的爭議來討論爭執的點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0:44:00
反正您 超完車就回去就不會有問題 若前方開110擋住您119他畢竟已經合法使用了 也不能趕他走的確啦 法規很難精細到百分百啦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1:22:00
原來開定速被開過單就叫做聽過國家檢驗(?)通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11:40:00
巡航最高速限+10內的不用特別去找公警局啊,因為他們說合法。覺得跳腳公警局錯很大的應該自己去面對公警局。不然合法的爽開,超速派的只能在這裡氣到內傷。另外,速度都該以正常的GPS為基礎判斷,自己時速表不準的,通常是會變成真龜車,公警局會抓,超速派也不用拿真龜車出來救援,這本來就會抓。
作者: hms5232 (未)   2015-11-21 11:51:00
幫你補血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12:12:00
就你自以為最高速了,然後還擋在超車道不讓開,能不氣?表速10%誤差?112vs118, 駕駛都自以為110最高速, 118在後面能不杜爛?你只有想到你自己! 還叫人去維修時速表, 有沒有水準啊? 超車道非超車時不佔用, 沒禮貌!!!!!!!!!!!!!影響高速公路車流不說, 以為別人超過自已都超速的心態,才是噁心! 還擋到誰咧? 擋到一個合法車速在你後面的用路人, 不跟你一般見識的,早就右側超車過去, 很閒的就閃大燈按喇叭逼車了!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5-11-21 12:41:00
內線左邊已無車道,內側車不存在被超車這件事,所以(五)-2這條不適用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12:45:00
還貼什麼m01的公文解釋函!你真有仔細看過那討論串嗎?不要再誤導! 既然無法100%確定自己是物理上科學上愛因斯坦上的最高限速,狀況許可,就請超車後離開超車道,提高一點自己開車的水準, 教你啦!別怪我還是噓你。不不不,你少來, 你表達出來明明就是在說,最高速在內車道, 可不顧後車感受。也強調自己是法定最高速, GPS衛星什麼最準了, 我也覺得我車上的GPS衛星App 準的不得了。 但就是比你快,你為什麼不 讓開。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5-11-21 13:06:00
不是鍵盤大法官,只是簡單的邏輯推論~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13:10:00
真的很有趣, 想另外請教你一下,你知道自己的車子怎麼開前後霧燈嗎? 以及你知道霧燈的使用時機為何? 無意冒犯,我總覺得相關性挺高的… 占用超車道沒事開霧燈這樣。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1 13:21:00
妳乾脆說妳開什麼車、有駕照幾年、教育程度為何怎樣?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3:22:00
請拿出汽車表速或是GPS有送到國家實驗室教驗的證書出來阿對了 如果有送校驗的話校驗也是有有效期限的喔!我還蠻想看看真的有人會送GPS到國家認證機構認證的如果沒有的話屁話不要那麼多 自以為自己GPS是多少就是多少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13:24:00
還有,用路人因為要超過你自以為的最高速,以及,比你高速且合法的用路人在你後面被卡住,就會影響車流。 少在那邊講什麼最高速不影響車流。 那是你以為的最高速,不是官方公證單位科學儀器的最高速, 更何況還有誤差。你就讓開,行行好。不然你谷歌高速公路車流相圖示影片,給點常識好嗎。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3:26:00
如果只是被雷射槍打到就說自己的GPS有認證過那SGS就可以收了好啦 你就自我感覺良好吧 國道測速槍打過就叫認證喔 我無言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13:28:00
喔剛看到你的說明,狀況允許再讓開就好, 基本的駕駛常識別忘了, 不要意氣用事矯枉過正,安全第一, 至於老婆的事, 放心裡就好了, 講出來大家難過,拍拍。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3:33:00
就算你買全世界最準的GPS 沒有國家級的認證機構定期校驗都沒有意義好嗎~更何況你只是被國道雷射打到就叫認證 笑死既然前後方都無法100%確認是否最高速限 後方比較快前面就讓哪個法條~你沒有將GPS送"實驗室定期校驗" 憑甚麼說自己準?你就自我感覺良好吧 就像龜車以為自己不龜一樣~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3:45:00
gps的瞬時速度計算是以普勒效應所引起的頻率偏移來計算接收機和衛星的相對速度,所以這個產品只是進行一個非常簡單的計算,不需經過國家檢驗也可以很準確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3:51:00
如果發生訊號被干擾或是收訊不良 衛星因素 也是會造成誤差的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3:53:00
那就要看你所在的區段,目前討論的是高速公路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3:55:00
高速公路也是會因為路段 大氣 跟周遭環境 造成部分訊號影響既然無法全時保證100%正確 又無定期認證 就自稱自己很準這種說法有失公允~測速槍沒有定期認證打出來的速度都可以銷單了更何況是變數更大的GPS ..可以自稱那樣就叫認證 就叫準?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3:59:00
這樣說好了,如果衛星訊號不正常,那麼顯示的數值也會非常的不正常,或許顯示0已經1000以上,所以gps 5hz誤差會在0.1mph,那麼說來準確度是可信的。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5-11-21 14:00:00
法定最高速限還是要讓,毫無法治觀念,這就是本板歪風。戰不贏法條,就開始戰大家時速表都不準,爛戲拖棚,可恥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11-21 14:03:00
那麼又回到錶110和號稱110的無限迴圈了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5-11-21 14:03:00
以Garmin的車機來說如果訊號暫時不好他會暫時維持之前的位移apple或是其他車機的GPS都不會即時用0或是1000以上的速度顯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5-11-21 15:47:00
內行!!那個說班馬跟在110會開單的根本不懂法規xxd
作者: khanq (khanq)   2015-11-21 15:57:00
超完車回外線很難嗎。沒品就沒品。還廢話一堆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15:58:00
超好笑的 本版版寶一堆 高速公路除了隧道內之外 大多天空遼闊 量速度誤差不大 一直抓著國家認證的 也沒理由指責別人的車準不準 反正大家都沒認證 等紅斑馬雷射槍再來吵現實就是一堆人GPS119定速就很有把握 120不敢講 開119的被110的擋 摸摸鼻子自己切走就算了 這就是尊重現行法規判例 說再多有的沒的不會改變什麼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1 16:03:00
kh大說的沒錯 就算開160只要超完車就回原車道即可 真的宣導很久了你開內車道開160還需要降速回最高速限才行 多麻煩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20:11:00
回空氣麥克,現在就是不要摸鼻子切走算了,要前車讓開啊112vs118大家合法,112擋在超車道什麼意思?要宣導啊!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11-21 20:24:00
112和118均已達最高速限,大家都可以開在內車道,讓啥?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1 20:40:00
一起開內線 118會撞到112喔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21:01:00
前車112公警局說合法不用讓,大家還是活在現實比較好。看看後幾篇經驗分享,不忍說幾乎都是寶寶寶對決,只是一堆自以為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21:02:00
林克勞德,因為112占用內側超車道,非超車勿佔用,宣導大家都合法,超車道擋路不讓就是沒水準,也影響車流現實沒錯,但,就是需要宣導及改善,精神點!別再說"大家都可以在內車道"這種自私的話好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車時勿佔用!高公局提醒您,政令宣導好歹也聽聽嘛~http://tinyurl.com/qyc87ap 轉貼高公局宣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21:17:00
"最高速限行駛"對高工局和公警局都不算佔用,自引高工局一半的話然後自己腦補解釋恐怕對現實會氣到內傷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21:19:00
所以各用路人的最高速限行駛,都有各自的現實,要宣導也不能說腦補,宣導提升用路人水平,不時排毒,不內傷高公局打半套迷糊仗,正確用路觀念宣導宣導,別擔心而且這才不是高公局一半的話,是海報的全部!空氣麥克你才不要自己腦補我腦補什麼高公局一半的話。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22:00:00
那你願意看高工局完整的函示和公警局的判例說明嗎?海報標語跟完整說明能相比嗎?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22:09:00
海報不就是政令宣導嗎?我可是照海報一字不漏宣導。空氣麥克,想想超車道118的車被迫從右側超過112的車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難道不用提升用路人水平嗎?就說了,大家都合法,公家單位也沒輒,除了透過立法立委諸公什麼德行,這可是連精神都無法起來了所以像,非超車不要佔用超車道,這種小事,多多宣導吧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1 23:04:00
看官看海報爽就好 我看他們完整的文和判例 ^_______^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23:26:00
是麥克你看文判例爽就好, 民眾用路人大多還是看海報~現實的說,大家開爽就好, 倒是麥克你偷渡最高速限心態, 這點你怎麼不敢大方承認?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1 23:35:00
請就法理論述好嗎?若要一直探討別人「心態」自己私信去約,不要再做這種娘炮發言,謝謝。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1 23:37:00
討論是這樣子的囉心藍!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1 23:38:00
或許是教育程度造成彼此溝通的困難吧!是怎樣的囉?妳還是說中文吧!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0:03:00
總比,人家超車就說人家飆車族, 娘娘腔的發言。說心態, 你在那邊娘炮、 教育程度? 問你會不會用霧燈而已!是玻璃心喔。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2 00:08:00
國道警察說過嚕 已達最高速限不算佔用內車道亦無阻礙車流問題 是可以不用讓 就算後車比你快一咪咪
作者: chelab (寒鸒)   2015-11-22 00:09:00
愛飆是不會去大鵬灣飆膩? 在這兒噓有屁用?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2 00:09:00
常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所以還是鼓勵大家超完車要回原車道所以鼓勵大家有更好的駕駛習慣 但也需要導正完全錯誤的觀念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0:19:00
我就是納悶,空氣麥克前面推文說什麼現實面啦!什麼難以落實呀! 結果講到最後根本他自己就自以為最高限速不讓超車, 前面說那麼多無奈? 還自己腦補海報沒寫的? 一開始表明立場不就好了嗎? 模糊焦點!麥克, 說你啦!CHE你超好笑, 是在討論超車道112要讓路給118, 你在那邊大鵬灣飆車, 給點建設性好嗎?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2 00:29:00
鼓勵112讓118 但112就算不讓118也完全OK大家不要吵了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0:33:00
Qaa真理性, 我們沒有吵架只是大聲了一點。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11-22 00:36:00
整篇觀念完全錯 鬼島造就者 怒噓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0:38:00
Qaa朋友你誤會了, 超車應從左方超車, 佔用內側車道不讓開, 就跟,在單高乘載車道開90的用路人,一樣令人討厭。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2 00:39:00
抱歉 沒說清楚 超車道是相對於右側車道依照目前法規 由中線駛入內線後只能做兩件事 一個是完成超車動作就回去 一個是以最高速限行駛若118駛入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 以118續行碰到112 那沒辦法強制112要讓 因為該車是合法行駛所以目前是只能以鼓勵性質希望大家只要超完車就回去很多人認為 我在超車道所以前車要讓我超車基本上是不正確的因為超車道是用來超旁邊車道用的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0:50:00
112沒有按照海報的宣導,開的自我感覺良好,能不氣??姑且不論最高限速與否,只能說都接近最高限速且在誤差內就是民眾自己腦補啊,看到海報看到標示還在那邊撐!!!!說要看判例看公文,政府宣導是不會看喔,愚昧至極!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1-22 00:56:00
目前只能鼓勵112超完車回原車道 但要續行也的確沒有違法 的確10趴誤差會導致有人快一滴滴或慢一點 但既然無違法大家就互相一下啦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0:58:00
很互相啊Qaa就是要宣導啊,看到有人自以為就氣啊請問一下各位板友,看到"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的牌子跟海報,開在路上看到,請問用路人,是不是要乖乖遵守竟然還有人要腦補,還要跟政策對抗,打著自以為最高速限殊不知已佔用,影響後方車輛超車權益,是合法啦,格調呢佔用內線開112中線開112,我再中線開118,是要怎麼超?教你看海報看標語標示,還不要,自己腦補自我感覺良好118也合法啊,112不符宣導期待啊,然後說118飆車?標誌http://tinyurl.com/oyvhaoe海報http://tinyurl.com/qyc87ap你不是在超車,你自以為最高限速占用,自不自私??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24:00
Qaaaa辛苦了!這位噓文小姐可能閱讀文章有一些困難再加上喜歡腦補,並且愛猜測別人的「心態」!看不懂法條只好扯宣傳海報。超速和龜速都是違法有很難懂?自不自私?這是什麼屁話?守法開車臭了嗎?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29:00
對,大家都合法,你讓後車無法超車,還不自私?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31:00
娘炮用辭可以停止嗎?內測車道114要讓119,那119要讓180嗎?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31:00
這篇文章就誤導嚴重啊,2沒有壞。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32:00
我好自私好壞壞XD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32:00
都說了要合法,你在那邊跟我扯180,耍低能你到挺會!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33:00
誤導大家說自己的最高限速占用內側車道沒關係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33:00
原本有人推文說內測車道沒有速限,我拿法條證明他說錯了,就這樣。你看得懂文章?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34:00
反正合法我又已經到了客觀判對的最高限速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35:00
法條本來就說可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都開到119誰能比他快?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35:00
就在推文討論囉,看樣子你不是很高興爭論誰的表比較準上面的討論串已有,先排除畢竟誤差會有,這個誤差排除掉,先預設大家都合法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37:00
妳幹嘛管我高不高興?妳要虧我嗎?別耍娘ok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38:00
可是如同Qaa說,112的不要退到中線,也無可奈何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38:00
內測如果大家都開119,要開120up的自己想辦法,讓個鳥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40:00
就都自以為最高速,就都自以為對方慢車,就都不讓一個說對方飆車,一個說對方龜車,沒人說得準純粹用路習慣的討論,退回中線,不是慈母也應該守啊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42:00
本來就無可奈何。一堆低於100的開內側,爛車我就猛閃遠光燈,雙B我怕吃土豆只能默默換車道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43:00
那你不超車,對方在中線要經由內線超車,不就卡住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43:00
那請政府驗車加驗時速表或把GPS列為標配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44:00
立委諸公的效率別期待,宣導超車完回中線勿佔用才是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5-11-22 01:45:00
超完車是該回中線,沒人反對啊!本來就該如此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01:45:00
至於樓上各版友的最高速,就不在這討論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11-22 08:41:00
怒噓h 毫無邏輯 沒品就沒品 不要講一堆廢話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1-22 09:56:00
以我來說,你要表速110佔內線我不反對,因為還有更多更慢的車在佔內線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2 12:02:00
推 ernestkuo 真的是這樣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1-22 12:42:00
Kou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22 18:42:00
我沒有偷渡什麼概念 我尊重公警局判例解釋和高公局函示解釋 所以我活在現實裡^_^ 我只一個立場不滿意這種現實的拜託自己去跟公警局PK 不要把這事情搞成日經題在這取暖拿一張海報跟完整判例嗆 是什麼概念?我自己是覺得前車慢沒太離譜就自己切車道走的人 哪有那種美國時間跟版眾依樣去玩後車,遇到超級龜車,也要看時間心情去剪行車紀錄器影片,哪那麼多毛。一人一信敦促公警局多上路抓龜車和超速比較實在
作者: LiDiDoWe (範馬刃牙)   2015-11-22 20:15:00
對啊,樓上幾位都不反對都無所謂現實如此啊,消極無妨但是降低用路水平的觀念,不用再強調自己合法。沒禮貌只要大家從自身做起,超車完回中線,不占用內側超車道高速公路是大家的,都希望更好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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