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2015/11/14汽車與自行車行車糾紛

作者: kinchild (kinchild)   2015-11-17 11:08:08
護衛著car版的大大們,大家好
手機排版還請見諒~~
因友人還未能夠發表文章,
代友人po出最近的行車糾紛
內文如下:
我是那位汽車駕駛,
我也是位熱愛騎單車的人,
當天按喇叭是為了提醒騎士,
變換車道要注意後面來車,
如果後面的駕駛沒注意到前方,
或來不及煞車後果不堪設想。
後來
這兩位騎士還刻意併排騎到路中間,
我已盡量靠行駛線道最左側
不越線行駛通過,
沒想到車窗會被較瘦的那位騎士敲擊!
以下:
1.單車騎士在路上併排騎車,非常不尊
重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2.單車騎士變換車道,完全沒回頭注意
後方有無來車就變換車道,如果今天
我方來不及煞車,後果將不堪設想!
3.對方說我逼他們車,
我才是被逼車的那方,
趕時間想儘快通過沒想要爭論什麼,
憑什麼可以動手打我的車
並阻擋我方去路,防礙我方行的自由!
最後,
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通知,已調閱當天
路邊的監視器畫面,我方並無擦撞到騎
士,的確是單車騎士出手打我方車。
驚嚇到我的家人,他們欠我一個道歉,
附上當天的照片與影片,
我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照片和影片如下:
影片:
http://youtu.be/DizMPBXR2eI
照片:
http://i.imgur.com/wkzKQXI.jpg
感謝各位如此認真觀看!!!!
祝大家行車平安
切莫再遇到這樣的事情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1:11:00
現在騎腳踏車的都是高尚健康的運動潮潮 不可以得罪他們!
作者: GenesisXD (XDDDDD)   2015-11-17 11:13:00
幫推
作者: z01170117 (shiki)   2015-11-17 11:15:00
推你 被巴喇叭就爆炸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5-11-17 11:16:00
垃圾腳踏車因為騎在隔壁單車道不夠屌不夠潮,當然要騎在馬路上佔用車道比較潮又屌
作者: JulianHuang (back online)   2015-11-17 11:18:00
垃圾無誤, 當然不是說原PO補一下, 下次在路上看到他們會幫你一下, 柯柯
作者: t7788921 (AG)   2015-11-17 11:21:00
自行車不意外,9成都這種素質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5-11-17 11:26:00
告他阿 不要客氣真的
作者: yungshengH (PONY)   2015-11-17 11:28:00
被叭就爆衝..他不知道喇叭只是提醒而已嗎
作者: warefire   2015-11-17 11:31:00
我怎麼記得小時候被交代騎車不要併排?這兩個有事嗎?
作者: a0607152 (小白)   2015-11-17 11:32:00
拜託你告他,求求你
作者: nprton22 (帥哥來唷)   2015-11-17 11:35:00
推一個 支持!!!
作者: lahugh (you must die)   2015-11-17 11:41:00
拜託你告他
作者: posory (...)   2015-11-17 11:43:00
推推
作者: ChenHungWen (小飛刀)   2015-11-17 11:43:00
這種人你不告,你是要害其他人嗎
作者: austintsou (C.J. Wilcox Collector)   2015-11-17 11:48:00
告死他 求你那些人最臉看了就討厭嘴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5-11-17 11:52:00
是說告了可以告什麼啊?強制罪?妨礙自由?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11-17 11:54:00
起因看起來是小的那個不爽被按喇叭,不過那也是他的三寶騎車法導致,騎摩托車的都知道要看一下後照鏡,比較慢的腳踏車還不知道要回頭看一下有沒有來車
作者: tompy (嘎嘎嗚啦啦)   2015-11-17 11:54:00
自行車道就在旁邊幹嘛騎快車道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5-11-17 11:55:00
毀損、強制、剝奪他人行動自由。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11-17 11:56:00
他這種騎法要是遇到公車……能有機會嗆聲是命好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5-11-17 11:57:00
印象中之前有人告過後面兩罪,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但後來再議有成功。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5-11-17 11:58:00
這騎士遇到前方障礙物要左切連手勢都沒打根本是假裝成自行車愛好者的自以為潮男連點騎自行車的概念都沒有 沒轉頭確認也沒打手勢
作者: joe110 (嗯~)   2015-11-17 12:11:00
支持提告。不過還找的到那兩位嗎?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5-11-17 12:12:00
騎腳踏車的水準超低
作者: joe110 (嗯~)   2015-11-17 12:13:00
樓上別這樣,很多人都有在騎腳踏車。水準低的是這兩位騎士,連安全帽都沒帶。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5-11-17 12:14:00
毀損罪嫌應該會不起訴 不過強制罪可能可以~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2:17:00
以前一天騎30公里是為了上學通勤 現在人騎車是為了潮就因為這個"潮"字 所以被叭馬上就爆氣了 XD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11-17 12:23:00
保留法律追訴權,那就不要浪費大家時間了,要就提告,不然請叫家人吞下去。
作者: Yatta (三發效力射)   2015-11-17 12:30:00
更不用說常看到的自行車闖紅燈,蓋高尚?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11-17 12:36:00
沒有比較高尚 就運動而已
作者: tinytod (22)   2015-11-17 12:36:00
不告的話 就不用po上來討拍了
作者: crh613 (crh)   2015-11-17 12:37:00
單車版很像沒這則新聞...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11-17 12:38:00
這類公路車騎出來並非以移動為交通目的,都是純運動
作者: l980 ( )   2015-11-17 12:39:00
真希望上新聞!!運動+炫耀..絕對不是純運動而已
作者: MTBSsales (_*_)   2015-11-17 12:41:00
有人知道那個車隊的嗎?有這種老鼠屎不如解散算了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11-17 12:42:00
炫耀沒啥好炫的啦,車再貴也不過60萬,認得出的也沒幾個難道是向路人炫耀我有在運動?那也沒啥稀奇的啊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7 12:43:00
請問腳踏車有路權嗎?他是變換車道還是在同一車道內?好奇請教
作者: TCBB (嘿咻咻)   2015-11-17 12:45:00
請提告,兩位垃圾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5-11-17 12:50:00
這兩個人嘴臉愈看愈覺得噁心
作者: torpp (昌)   2015-11-17 12:58:00
道歉就可以解決啊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2:59:00
腳踏車同屬慢車路權,沒有變換車道的問題但是如果有專用道,就應該行駛專用道除非不可抗拒因素才能駛於其他車道,且必須靠右這個案例就算沒有路權問題...怎麼說都還是自行車不對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5-11-17 13:03:00
告一告 免得以後他們害其他倒楣鬼真的撞到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3:04:00
計算換做是機車,原PO按喇叭示警也是剛好+防禦性駕駛我認為原PO做得很對,你沒有當場報警是可惜了
作者: BlueANSI (藍色)   2015-11-17 13:05:00
不得不說照片拍得不錯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3:06:00
變換行車線,也不看看後面,而且還試圖並排...找死
作者: simbr (take thing as it comes)   2015-11-17 13:11:00
告翻牠們! 馬路上智障已經夠多了 少一個算一個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11:00
沒告你逼車吊照就要偷笑了, 還真以為你自己是對的?
作者: Miketroutla (MikeTrout MVP)   2015-11-17 13:11:00
告啦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12:00
你在車上的對話顯然是對前方自行車有敵意,上法庭自己先死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5-11-17 13:12:00
要就告 不要再保留 浪費版面空間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5-11-17 13:17:00
一堆騎自行車都自以為屌,其實超愛違規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18:00
擦撞到沒安全帽的上卡騎士真的可以死人的,沒砸你車算客氣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22:00
現在一堆騎車的看到紅燈都不願意停 真的很白目 我國中時都不會這麼白目啊...椅墊太高不願意單腳撐著等紅燈嗎?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5-11-17 13:23:00
我也有在騎車 這兩位實在很丟臉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24:00
騎腳踏車兩台並排真的很智障 被叭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eric02 (我 是 艾 瑞 克 零 二)   2015-11-17 13:24:00
沒戴安全帽+沒有騎在自行車道上 隨便檢舉都可以成立吧穿了個全套裝備就以為是信義路破風手 只能說科科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25:00
法律並沒有強制戴安全帽,也沒強制要騎在自行車道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5-11-17 13:26:00
一堆拉及騎士紅燈都沒停的 死好
作者: OpenJohn711   2015-11-17 13:28:00
明明旁邊就有自行車道...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29:00
你是後車, 逼車的只會是你, 沒有前車逼後車這種事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29:00
並排就錯在先了 管你騎在哪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5-11-17 13:29:00
jcc別出來討砲啦 我看你騎車也是一副鳥樣 呵呵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11-17 13:29:00
不管是什麼車,並排的真的很該死。連敲你車都不告他,欠噓
作者: eric02 (我 是 艾 瑞 克 零 二)   2015-11-17 13:30:00
法律似乎也沒規定汽車駕駛人禁止使用喇叭叭下去剛好而已啊 是我我會多叭幾下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30:00
jcchiou不用一直護航 很難看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31:00
騎士並非一直併排, 併排也非大錯, 也沒一台車佔的空間大
作者: eric02 (我 是 艾 瑞 克 零 二)   2015-11-17 13:32:00
騎在汽車走的馬路上 說汽車佔空間??? 科科怎麼汽車不去走自行車道 說自行車占空間啊???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33:00
擦撞到慢車, 造成對方受傷, 可能要付出極大代價才能和解
作者: eric02 (我 是 艾 瑞 克 零 二)   2015-11-17 13:34:00
不戴帽又不騎專用道 受傷剛好而已啊 不然咧?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34:00
自己不去騎自行車道 在那邊擋路 被叭也是剛好 在台中早就吃慶記了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36:00
併排又怎樣, 你從後面撞上去一樣100%肇責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37:00
會按喇叭叫他滾就表示不會撞上去啊zzzzzzz我要撞他的話還需要按喇叭?直接踩油門了啦!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38:00
知道要讓就好, 還說那麼幹嘛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3:39:00
jcc你...去看一下相關法規好嗎 = =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7 13:40:00
今天是腳踏車被叭攔汽車 又不是汽車逼腳踏車zzzzzzzzz護航的嘴臉真難看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42:00
法規我比你懂, 還是請你先去看看好嗎?我以為是車主超車逼太近才不爽, 不是那聲喇叭在台灣腳踏車綠燈起步都會被叭, 應該不會這樣就不爽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3:50: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他們兩個就有問題了有沒有違法大概不是你我說了算,有沒有逼車影片很清楚你...行車紀錄器的廣角比對一下,哪有逼車?
作者: suckdickman (不以ID廢言)   2015-11-17 13:52:00
某人刷存在感的嘴臉真難看,不要哪天騎出去被撞到半身不遂再來哭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3:52:00
除非他們兩個又並排而且超臨停車後沒有靠右那這樣還說人逼車..路都給他們騎就好原PO就算不爽他們,按了喇趴也沒有挑釁意圖啊 = =|||不能因為自己膽量小被喇叭嚇到,就動手拍人家車子他們兩個超車的時候如果依序過去,不過沒問題了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3:55:00
自行車一直是靠右的, 沒有規定要靠到最右最右併排確實不好, 但因此作出有敵意的危險行為更不可取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3:58:00
影片1:08 的地方,真心覺得喇叭按得很好第二個騎士整個幾乎要併排欸~~這樣也太危險了吧哈哈哈到底哪裡有敵意的駕駛我真的不懂XDDD影片很明顯原PO超車的時候也已經往左邊偏了也沒有往右邊打,試圖逼他們車啊
作者: jason1231721   2015-11-17 14:01:00
支持原po提告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4:11:00
敵意就是貼很近超車, 不顧有擦撞的風險, 騎士才會暴怒
作者: hcbd   2015-11-17 14:17:00
好像只有告跟不告,法律追訴權是要上哪個單位去保留????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5-11-17 14:17:00
叭一下也爆氣...轉八卦板應該會上新聞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5-11-17 14:21:00
告死他們啦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7 14:21:00
還是覺得後車幹嘛按喇叭
作者: shengchi80 (shengchi)   2015-11-17 14:28:00
告他,要不是你們車上超過兩個人,接下來不知道又會發生什麼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11-17 14:31:00
樓主車也跟太近了吧,今天就算有看後面,空間早就被後車卡死照法規講,是同車道,前後車問題,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7 14:37:00
讓我想到有些汽車在右線看到機車比他慢就按喇叭要人讓路
作者: qazwsxedcedc (qazwsxedcedc)   2015-11-17 14:46:00
看了下面的推文,我大概可以了解為什麼腳踏車騎士可以那麼的有恃無恐了
作者: walkmen (我是臥克面)   2015-11-17 15:08:00
那就告直接告 不要講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
作者: Nikkor (50mm 1.4D)   2015-11-17 15:18:00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5-11-17 15:28:00
快點告,不要姑息垃圾
作者: fans730106 (粉絲)   2015-11-17 15:28:00
拜託你告死他們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7 15:38:00
不過他打你車我也支持你告他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7 15:46:00
你告他 他也可以告你 告贏沒好處 告輸被吊照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11-17 16:07:00
你不敢告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7 16:08:00
請問這樣可以吊照?
作者: EminemK (....)   2015-11-17 16:31:00
告下去啦 ~~ 那嘴臉實在是....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11-17 16:32:00
最好告輸會吊照啦,聽你喇叭嘴。
作者: EminemK (....)   2015-11-17 16:33:00
原po朋友唯一錯的是 "叭"的不夠兇~ 夠兇他就不敢敲你車
作者: binshin (高級工讀生)   2015-11-17 16:33:00
我支持你! 看過影片了 你叭一下也還好 提醒而已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6:43:00
覺得叭這一下很超過的,有沒有在開車啊XDDDD而且沒有甚麼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啦 = =+++
作者: j003862001 (Sawada-Shin)   2015-11-17 16:46:00
這種的遇到黑色雙B叭下去 連坑都不敢吭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5-11-17 16:46:00
然後有人一直說懂法律..惡意逼車屬公共危險非告訴乃論如果有犯罪事實根本不需要對方提告警察都看過監視器了,就不用再討論甚麼惡意逼車了根-本-沒-這-回-事提醒一下,以後請說"保留告訴權"-->但這句話也是廢話要告就直接告啦不用講那麼多,吃素長大的喔
作者: asukarei (C.C.)   2015-11-17 16:54:00
腳踏車沒車牌真的是各種亂騎,路上我最討厭的車種之一遇到比較小的十字路口一堆騎士都無視標線跟燈號
作者: EminemK (....)   2015-11-17 16:57:00
我猜原po朋友的車是 隔熱紙很透明+無攻擊力(可愛?)的車種不然遇到看起來很兇的車+全黑隔熱紙 我不信他敲得下去
作者: hayashi0728 (Eason)   2015-11-17 16:58:00
死刑 人渣
作者: oldeight2009 (老八傳奇 傳奇是我)   2015-11-17 17:04:00
信義路每天必走就不要給我遇到
作者: Orstor (..)   2015-11-17 17:14:00
奇怪,有的人穿車衣很帥有的確看起來像智障,真有趣
作者: FK56 (幹56)   2015-11-17 17:29:00
下次換台米漿,隔熱紙貼的黑媽媽,按他喇叭看他敢不敢含扣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5-11-17 17:52:00
腳踏車不能行駛快車道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7 18:03:00
哪來的快車道?
作者: AustinDave (歐溼丁)   2015-11-17 18:56:00
幾歲人了還在當屁孩,俗稱老屁孩
作者: kisha024 (4545454554)   2015-11-17 19:39:00
如果是我不會按喇叭
作者: tails1043   2015-11-17 21:17:00
支持你 希望自行車別有這種害群之馬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5-11-17 22:50:00
兩輪族都一樣,不管是腳踏車還機車或重機,連護航強辯的嘴臉都很像!~
作者: iolefe (達悟)   2015-11-17 23:06:00
真的 要就告不要屎尿一堆 我也是看到自行車擋路就叭都沒人來敲窗 不然我也想告
作者: lersnbfm (小杰3號)   2015-11-18 01:55:00
推 告就對了 影片態度很差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18 06:32:00
jcc好好笑
作者: jimehang   2015-11-18 11:00:00
告他們~
作者: cataphrast (KDT)   2015-11-18 14:32:00
想給某樓 這好像不是快車道某些人觀念很怪 單車騎在前面就叫擋路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11-18 15:03:00
四輪嘴臉真好笑
作者: cataphrast (KDT)   2015-11-18 15:50:00
最有趣的是很多沒開車的機車騎士也四輪嘴臉然後把單車代換成機車後 他們才發現好像不太對勁
作者: ayue (荔枝)   2015-11-18 17:06:00
路上並排騎車的人根本都是無視他人的自私鬼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11-18 17:49:00
四輪族的違停惡習先改改吧 自私鬼
作者: littlelaba (蘆洲陳小刀)   2015-11-18 18:38:00
聽到他說"少年人不要這樣 巴拉巴拉" 擺老喔 智障
作者: boa255451 (Duke)   2015-11-18 23:38:00
拜託 告他 不要放出來害別人
作者: Brujita (Seby)   2015-11-19 00:23:00
雙方都一樣 開車的不尊重騎車的 騎車的沒品亂生氣
作者: iceno11 (鍵盤研究生)   2015-11-19 03:50:00
人是抓到沒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1-20 08:59:00
只有告與不告,沒有什麼保留,沒作用單車是慢車,本來就要靠邊,併排逼車還這麼凶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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