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我們全家到石門水庫踏青,
踏青回來到停車場後,發現車子前門被撞凹一個洞,
不幸中的大幸是,肇事的車主留了紙條和聯絡方式,
後來肇事家庭很快就到場要和我們談和解,
我方車型/保險:2014年式白色Big Tiida / 第三責任險、意外險
對方車型/保險:不清楚,只記得是老車 / 最基本的保險
1.首先說明肇事經過:
因為台北沒有地方練車,所以C阿姨就帶著女兒到石門水庫停車場練習,
不料在練習過程中,煞車踩成油門,衝撞到旁邊的白色Tiida。
2.車損狀況:
前門中度凹陷擦傷
http://imgur.com/aNPmy1g
3.溝通過程:
C阿姨出面表明自己很有誠意,希望私下和解就好,
我們表達希望請警察做個紀錄,她說沒有意義,她願意賠,不需要報警。
父母親看對方很有誠意,縱然我一直表明還是希望請警察來一趟,最後還是沒有報警。
最後我們填了一張協議書,表示先去Nissan保養廠估價,雙方再做溝通,
對方表明為了避免被敲詐,估價後要給他們看過才可以修。
留了基本資料後,雙方各自回家。
4.估價結果:
昨日母親開車去買車的保養廠請他們估價(竹北裕新)
車廠人員表示鈑金較困難(技術面我不懂),故建議更換門板組件+鈑金及烤漆費用
費用約NT$12,800
5.後續溝通:
C阿姨看到估價單後,表示太貴,
表示她問過職訓局的鈑金高手(她親戚),看情形是鈑個金就好了,
她表示車廠很會凹人,她親戚推薦可以找另外一家保養廠評估,
致電S先生後,
他表示因為公司受職訓局X老師很多照顧,會吸收部分費用當成還人情,
我詢問他會不會因為吸收費用,間接用較差的方式維修?
他沒有明說,只說會修到你滿意,並表示不滿意可以不要跟對方和解。
我聲明,我不管S先生到底要還誰人情,
反正我只希望你用專業維修人員的角度替車主想,
而不是為了還人情而壓縮維修費用、用較次級的處理方式。
如果竹北裕新評估要換門板你們不用,希望可以得到更高層主管的解釋。
因為我們沒有經驗,擔心如果不換新,往後會有缺陷
(ex.烤漆容易脫落、自然狀況下又微微變形)
C阿姨還一直強調,他已經問過保險相關從業人員,
肇事者有權決定對方受損車輛怎麼修,不能被害者想要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問她,才差一點點錢,為了減輕我們雙方為了吵這個所耗費的心力,
也減輕我們為了肇事者的需求而到處奔波,是否能按照離我們家最近的保養廠維修?
6.目前情況:
對方一直沒有爽快答應負擔目前估價的費用,
母親也一直很耿耿於懷,新車被撞希望可以換門板,卻無法得到對方允諾賠償。
由於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我們的保險員建議還是要備案,
後續如果真的不行就交給調解委員會調解,
已致電桃園縣警局,後轉交大溪內柵派出所進行"事後報案"程序,
本周會找時間到內柵派出所說明,派出所後續會聯繫對方也到場紀錄。
7.想詢問大家:
(1)請問一般行車糾紛,修車的方式難道只能由肇事者決定嗎?
(2)因為是新車,如果按照原廠建議做更換門板,然後請對方付費,會很過分嗎?
(3)如果走上調解委員會,對誰比較有利?
(4)大家有沒有遇過類似的事,都怎麼處理呢?是否處理的圓滿、皆大歡喜呢?
最後,奉勸大家,
不管受害或肇事、不管行車糾紛大小、不管對方是小人大人、不管對方是否誠懇,
一定要記得不管怎樣一定要請警察到場記錄,保障受害者,也避免肇事者被敲竹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