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苗栗公館交流道闖紅燈!(含影片)

作者: yayaya0805 (yayaya)   2015-10-14 19:29:36
104年10月11日下午8點13分左右,在國道一號苗栗公館交流道附近,發現一輛車闖紅燈,
真的超危險!
影片:http://yayaya0805.pixnet.net/blog/post/61849162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
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條第1項規定,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
,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情節輕微者,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
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處新臺幣九百元
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另外,依照交通部82年第009811號「闖紅燈認定」函示,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
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
為。另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
若僅伸越停止線 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以「越線」處罰)。
依據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第五股(庶務業務)於103年6月11日在官方網站的公開說明,
內容如下:常有民眾申訴,自己僅是「紅燈越線」,不是「闖紅燈」,然依前揭「闖紅燈
」定義,只要有「穿越路口意圖」(如「緩慢速度前進」),且車身已深入路口範圍了,即
視為「闖紅燈」行為)。
解釋原文http://hmv.thb.gov.tw/MOB/HMV_News_S_MOB.aspx?entry=28
作者: tails1043   2015-10-14 19:38:00
貼個影片有這麼難嗎?
作者: fang314 (你是誰)   2015-10-14 19:39:00
就這樣?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10-14 19:44:00
所以這篇文章的重點是在提醒大家"請勿闖紅燈"....囧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10-14 20:02:00
鄉下地方的日常
作者: YJM1106 (YM)   2015-10-14 20:18:00
又是你,法學教育課程喔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5-10-14 20:18:00
???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10-14 21:35:00
新買行車記錄器一定要po一po之症頭
作者: MTBSsales (_*_)   2015-10-14 21:46:00
我到底看了三小?
作者: qsc753 (海盜船長)   2015-10-14 21:47:00
超危險der
作者: oa19870514 (永蘭叫貢九逃)   2015-10-14 22:09:00
靠!!! 不能貼YOUTUBE連結嗎?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0-14 22:17:00
連結這樣誰想點......
作者: AlexShen (加菲貓)   2015-10-14 22:44:00
他闖了0.5秒紅燈,這可成案嗎?你為什麼不貼水管上來咧?0.5秒後切換綠燈
作者: camryvvti (CAMRY)   2015-10-15 01:32:00
………不是Youtube網址連點都懶得點
作者: yanli2 ( Yan™)   2015-10-15 02:26:00
衝人氣
作者: jonrsx (江∮<( ̄︶ ̄)>∮江)   2015-10-15 20:07:00
你還是不要開車好了 開車超危險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