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過失傷害

作者: niceswd (又被俘虜了ORZ)   2015-09-27 14:30:07
※ 引述《love072642 (阿健)》之銘言:
: 請問台灣法律過失傷害的判定是如何判定成立?
: 假設今天我開車因為某些突發狀況導至去撞到其他車,對方只有皮肉傷,但確獅子大開口
: 要100萬,不給就是法院見,請問大大們會怎做呢?
: 有爬過文也google過,大部分建議就是和解,不然會有過失傷害前科
: 如過真是這樣,我故意來個假車禍開口1億,為了不留案底你給不給
: 抱歉,手機發文排版有點亂,麻煩各位大大指教,謝謝
其實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受傷
不管是誰的錯,就是多去關心對方,打電話或探視都可以
見面三分情,遇到正常的人,通常不會太計較了
受傷的人一定比較不爽,如果造成對方受傷,還一直在指責對方
那就只能靠法律解決了,你遇到這個開口100萬元的
他當然知道沒人會賠他100萬元,可能只為了一口氣吧
理直氣和,處理起來會比較容易
另外關於過失傷害的問題
只要檢察官認為你的部分有過失,縱然是對方應負90%的責任
還是會起訴,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
不過如果對方受傷輕微,是主要的肇事原因,又要一副死要錢的樣子
檢察官可能會幫你凹到不起訴吧(開庭態度真的很重要)
最後關於刑責的問題
會判多久司法院的網站可以查判決,你可以用關鍵字搜尋「過失傷害」
就可以知道怎麼樣的情況會判多久
皮肉傷大多拘役而已啦,而且也不影響良民證的申請
賠償金額的話,也建議參考刑度,就是把你可能會被判的刑期換算成現金給對方
法院易科罰金是一天1000元
例如照過失比例原本該賠對方2000元,但因為造成對方受傷可能被法院判拘役20天
合理賠償價格是2000+20*1000=22000元
簡單來說就是把原本要給國家的罰金給對方,換取和解撤告
理智的對方通常會同意
給你參考囉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5-09-27 14:40:00
改成責任過半才有過失傷害,會不會比較好?
作者: love072642 (阿健)   2015-09-27 15:56:00
謝謝解答,幫助很大
作者: popoallan   2015-09-27 19:52:00
推 寫的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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