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胎後翻滾 彈跳4米高墜橋
國道3號後龍交流道高架路段6死車禍,檢察官林文中與苗栗縣警局鑑識人員,勘驗嚴重變
形的事故車輛,並重返現場採證,從休旅車凹陷車頂和碰撞燈柱高度距路面4公尺等跡象
,研判車輛爆胎後呈彈跳式翻滾數圈,飛越外側護欄墜落22公尺深橋下。
休旅車因違規加裝第三排座椅而超載2人,左後輪竟使用2002年已出廠13年的輪胎,警方
與死者家屬都感到不可思議。檢警將赴龜山調閱車輛維修及驗車紀錄並鑑定輪胎品質,追
究責任,也呼籲後方車輛提供影像協助釐清事故過程。
警局鑑識科長李國屏昨上午率員先後到國道後龍分隊及國道現場逐一拍照紀錄,南下車道
短暫全線封閉以利採證。鑑識人員拾獲胎皮和鋼絲,丈量爆胎碰撞內側護欄、刮地痕和撞
擊外側護欄與燈柱相關距離,鉅細靡遺。
檢察官林文中完成相驗後,也實地勘查車輛和現場,了解採證人員對事故過程的推論。他
初步研判,休旅車爆胎刮地滑行後,以高速彈跳式翻滾數圈,再擦撞外側護欄與燈柱,撞
擊燈柱最高處距路面有4公尺,慣性因素導致其中2乘客被甩飛距事故車較遠的地方。
出事的休旅車為駕駛陳冠佑父親所有,多數陳母在使用、保養,陳假日偶爾會開,悲劇發
生後,有死者家屬詢問陳母車輛保修問題,造成她不小壓力。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7月20日 上午5:50
新聞網址:https://goo.gl/xS6fNX
youtube新聞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X58P21fEAg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撞擊燈柱最高處約四公尺,大概是成人身高的兩倍多,真的彈的滿高的
後座改裝增加一排座椅超載也是原因之一
從新聞影片中往高架路段下看會有點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