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敬告下大雨請不要閃雙黃燈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5-06-24 21:32:29
※ 引述《kimania (老K)》之銘言:
: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有看過交通部呼籲 不要在大雨大霧時開閃黃燈 嗎??
: : 沒有耶.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 第五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
: 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
: 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也就是說~你假如要閃黃燈~可以!!
: 但是請你 [時速低於40公里] 或著 [暫停路肩]
: 開車十幾年大雨大霧都遇過~閃黃燈頂多就是看到乖乖去路邊停
: 不過我還沒看過開低於四十的(當然塞車不算在內)
這項規則完全沒說顯示危險警告燈的時候,時速一定要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
無論你的解讀是以下哪一種,都不會有這種結論
1.因為能見度甚低,所以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
因為時速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所以要顯示危險警告燈
這種邏輯只能由前往後推,不能由後往前
例如:你認為顯示危險警告燈一定要時速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才能使用
那同理時速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一定是能見度低?
塞車、顧路、車禍的時候怎麼說?
2.因為能見度甚低,所以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
因為能見度甚低,所以應顯示危險警告燈
這表示主因是能見度甚低,更容易解釋
例如:遇到歹徒的時候,應大聲吸引路人注意並快跑
能推論出快跑時,一定要大聲吸引路人注意嗎@@?
這樣賽跑會被當成瘋子吧 = =
作者: saijuk (sai)   2015-06-24 22:57:00
推你 上批踢踢才知道簡單的邏輯對某些人這麼困難
作者: cca1109   2015-06-24 23:46:00
阿就不知哪裡出了問題快跑一定要有歹徒追 不然不行跑歐
作者: qw75393 (中和張震嶽)   2015-06-25 18:34:00
路上又多一台潰縮區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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