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車禍下車理論卻未擺放標誌 駕駛慘遭

作者: bbsabc (......)   2015-06-08 22:44:56
看到這個車禍新聞,我感同身受
10幾年前我也發生過類似的車禍
A、B、C、D四台車
北二高北上出埔頂2-3公里處,那段沒有路燈,凌晨2點多
A車(大發新象)自稱被不明大型車碰撞後,燈光全滅停在內側車道
B車(瑞獅)撞到A車,停到路肩
C車(初代國產ALTIS)撞到A車,停在中線車道,
之後駕駛被發現倒臥在中間車道
D(我,nissan331)車,為閃避A車,擦撞護欄翻車滑行數十米,撞到C車後停止
後來這件事經歷了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
A車未於事故現場放置警告標示
B、C、D都是應注意前方而未注意
因為有人死亡,因此免不了開偵查庭這些程序
又B車撞到A車後,中間又經過了5-6台車
且C車駕駛曾往返中間車道與外側路肩數次,無法認定他是被何車撞擊致死
最後檢察官起訴了A車駕駛
上了刑事法庭
A車找了顧XX(阿扁御用律師)和兩三個年輕律師一起出庭
A車表示他因為車頭撞爛,引擎熄火,電瓶掉出來,所以想開警示燈也沒辦法
但是他有站在內側路肩一直揮動雨傘想要提醒路人
B車打臉A車,說事故後看到他撐著傘,一點都沒有在指揮的樣子
D車(我)則是就當天的情況再次說明
刑事部分的判決結果A車過失致人於死,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C的繼承人對A及D(我)提出民事車體求償,另外對A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車體部分原本他估價是30幾萬,法官認為應就車頭車尾分開計算
另外又找了汽車修理工會重新估價修復所需金額及計算折舊
最後判我賠對方車尾只有3萬多元,保險公司二話不說就賠了
A車的部分,好像是要賠C車10幾萬
刑事部分A車要賠給C繼承人1百多萬
附帶一提
那個A車駕駛真的白目
在刑事庭法官面前手機響了還接起來,叫對方等一下再打....
接著在主審法官面前裝可憐說他車子開這麼舊,也沒錢賠償
然後法官指著他的律師團說,你看起來財力雄厚,怎麼會沒錢...XD
B車是在菜場賣豬肉的,事發當天載了滿車的肉要去賣
只有刑事庭有出現(又開了一台新瑞獅),似乎對A車也沒有要追究的意思....
他應該是覺得在這邊跟你耗,還不如再買一台快點去賺錢
果然有錢人的思維不一樣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6-08 23:48:00
拍拍,辛苦了
作者: peter4022 (.....)   2015-06-09 00:28:00
感謝分享經驗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5-06-09 01:37:00
能說說沒路燈,A車沒燈,要怎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Cain (沙發上的喵)   2015-06-09 02:40:00
如果是樓上說的情況,那車速該降低到以當時的視線環境能掌控的安全速度。一條限速70的路,白天天氣好開70,晚上視線不明可能就要降到40,這道理同上緩丘或是轉彎一樣。視線不明或是無法確認前方行車空間的時候就應該降低速度以應變突發狀況
作者: ypxx (我想要百匹駿馬)   2015-06-09 08:55:00
應注意為注意真是天條中的天條~"未"注意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5-06-09 09:10:00
前方沒車又沒路燈這時遠燈就很好用
作者: qoojason (好想贏韓國)   2015-06-09 11:19:00
B車賠多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9 12:05:00
這也給那些說高速公路熄火掛在路中間,說躲在車裏面較安全的駕駛人看一看吧,不快點溜到護欄外,多撞幾次直接領強制險了...
作者: bbsabc (......)   2015-06-09 13:04:00
B車似乎沒有要求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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