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交通規則大家都不知道
因為目前的制度就是在封閉的場地考考路邊停車、上坡起步等等的項目就算過了
筆試大概考前臨時抱佛腳也可以過,所以普遍駕駛習慣都不好
唯一治本的做法就是在考駕照的時候就確實做好
絕對不是隨便考個筆試就算了事,而是要上路練習
不只是技術,還有路上遇到各種狀況,看到路標、警示標示、標線都要能正確應付
當然考試的時候也是實際上路考試才可以
不只是做,還要口說報告給主考官聽,甚至用手指一邊指,一邊確認,並且報告出來
否則規則是規則卻沒有人遵守,甚至根本連聽都沒聽過
※ 引述《ultratimes (超級討厭W.Spider_Daisy)》之銘言: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第第三款及第四款
: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 轉。
: 但是常常看到有人紅燈第一個排隊者未打方向燈,等到綠燈亮了才打方向燈
: 這是不是已經違規了?
: 或是打了方向燈後,看到紅燈就把方向燈熄掉,這時候排第一位或是30公尺內的排隊車輛
: 之後等亮了綠燈又重新打亮方向燈
: 請問這種情況是不是依然違規?
: 是否只要要轉彎就一律要在30公尺前打亮方向燈,即使紅燈也不應取消方向燈
: 等到綠燈重新再打其實都算違規?除非你是距離路口30公尺以上的排隊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