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打方向燈換車道 免罰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5-04-27 10:02:24
沒打方向燈換車道 免罰
作者: 蔡依珍╱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27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葉姓男子2年前在高速公路未打方向燈即切到外側車道,遭後後方的巡邏員警撞見,攔下
並祭出3000元「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罰單,葉男不服打行政訴訟,由於2方都證稱路上只
有2台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沒其他車的情況下毋須急促換車道,不符「驟然」要件,判
決撤銷原處分。
家住桃園的葉男,2012年12月到台中出差,21日凌晨駕駛自小客車從國道3號轉國道4號,
在後方行駛的國道警方認為他未使用方向燈即任意變換車道,攔查舉發,開出3000元罰單
、並記違規點數1點。
葉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為自己喊冤,反指警車行車紀錄器夜晚錄影效果不佳,直到進入
匝道3分鐘後才被警察攔下,事證不足。
法官傳喚卓姓員警以證人身分出庭,他說當時巡邏車在葉車後方約50公尺,和同事目視看
到葉男未打方向燈即變換車道到巡邏車前方,追逐約700公尺後才攔下葉男,並說從看到
葉男車子到開罰單前,未見其他車輛。
法官認為,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的立法目的,係為免車子在高速行駛下應變不及發生
碰撞風險,但葉男也說「當時路上只有我1台車」,法官審酌雙方證詞,認定葉男行車方
向不會危及他車安全,也不會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判決葉男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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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 沒車就可以不用打燈喔
有種在考駕照時跟考官這樣說阿
不過有些做假動作的也很要不得 = =
車商:以後方向燈選配呦 啾咪^.<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5-04-27 10:05:00
三寶表示欣慰
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2015-04-27 10:06:00
所以十字路口沒車 不危及安全 我可以闖紅燈??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5-04-27 10:08:00
打方向燈是避免有可能的車禍,沒發生車禍也只是後見之明,這法官實在是…
作者: silentlee (我的沉默)   2015-04-27 10:09:00
幹,這是啥小判決?這名法官駕照用買的?法官也是寶?
作者: antan (你的車有鑲鑽石?)   2015-04-27 10:11:00
這就是臺灣的法官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5-04-27 10:13:00
可能法官自己就三寶啊,想想自己也很少在打方向燈這樣?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5-04-27 10:15:00
後照鏡是裝飾 方向燈也是裝飾 連法官腦袋也是裝飾
作者: lbllbl (熊的爆發力!!)   2015-04-27 10:15:00
後方約50公尺,應該連影片也拍不清車牌,故免罰。
作者: YellowC (無狀態)   2015-04-27 10:18:00
作者: accin (acc)   2015-04-27 10:22:00
WTF??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5-04-27 10:24:00
哪個法官 要不要糾出來就他去上道安講習這根本就自己人不挺自己 警察怎開單辦案
作者: sheva (sheva)   2015-04-27 10:24:00
瞎透了! 換道打燈 這不是常識嗎…
作者: dorbeetle (有害的煙霧)   2015-04-27 10:25:00
還是要看判決文才能知道詳細 按照新聞內容就有點誇張了
作者: silentlee (我的沉默)   2015-04-27 10:27:00
來找一下判決文好了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5-04-27 10:30:00
這法官火星來的嗎?
作者: supervirus (成成)   2015-04-27 10:39:00
......這到底是哪一招啊?
作者: TURNON (Alt + 0160)   2015-04-27 10:52:00
恐龍法官又一例經典判決……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4-27 10:54:00
台灣的法官水準,,不意外
作者: jeffrank   2015-04-27 10:58:00
這標題..還以為法規變了..
作者: lizlily123 (我愛小太陽)   2015-04-27 11:05:00
打方向燈根本是安全駕駛的反射動作,下一步是不是要告訴我們沒車可以闖紅燈。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4-27 11:12:00
這法官真的很蠢 但是去打行政訴訟的人也是廢物一個
作者: yoyolover (嘿喲)   2015-04-27 11:20:00
桃院103年度交更字第1號看這判決內容不盡然是記者所寫的如果沒有理解錯誤,原告是主張他有打方向燈員警主張沒有。判決是說員警尚無法舉證原告未打方向燈再論縱使原告未打方向燈,但依當時路況原告之行為也不構成然或任意變換車道是說判決的法官是很有名的錢法官耶如果以上有錯誤理解該判決內容,還請賜教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4-27 11:42:00
未打方向燈一定要跟任意變換車道綁在一起才能開單嗎?
作者: tompy (嘎嘎嗚啦啦)   2015-04-27 11:44:00
依此邏輯 沒車就可以闖紅燈囉 恐龍法官
作者: MiRRorX (o(〒﹏〒)o)   2015-04-27 11:50:00
啥鳥恐龍法官呀,幹,打個方向燈會很難嗎?鬼島鬼法官而且不是說他變換到員警的前方嗎?怎麼說沒有其它車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4-27 11:56:00
我覺得蠢的永遠都會是先依照記者文章先起舞的
作者: lkh7788 (WWW)   2015-04-27 11:58:00
保佑這法官別遇到不打方向燈三寶
作者: jagger (87分不能再高了)   2015-04-27 12:29:00
照這種說法 以後沒車也可以闖紅燈了嗎
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5-04-27 12:30:00
推Nova大 還是請看判決書
作者: yoyolover (嘿喲)   2015-04-27 12:34:00
覺得蠻好玩的,大家最愛罵記者,卻又這麼相信記者所寫已經提供判決法院和字號,看似也不會有人去查證法官到底是怎麼寫的。雖然不敢認為自己解讀法官的文字一定正確,但至少要開罵前也先有所本的罵吧
作者: e1bmwe1 ( )   2015-04-27 12:40:00
法官可能也是不打燈的…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4-27 14:02:00
這種標題很容易讓人以為都不用打方向燈,什麼鳥記者..
作者: monkeywife (猴子老婆)   2015-04-27 14:51:00
蠢的是記者,下什麼爛標題
作者: JHS (慕山駛者)   2015-04-27 15:33:00
看來若確定十字路口沒有其他車輛,駕駛也可以闖紅燈了
作者: sammy5062 (凡)   2015-04-27 16:17:00
看到這推文,就知道謠言是很可怕的酸民愛酸習慣了,看到黑影就要開槍...
作者: peelu (peelu)   2015-04-27 16:19:00
甘!法條還可以打折扣喔!見鬼了
作者: jric (ㄚ儒.盜亞)   2015-04-27 16:25:00
重點應該是在警方的行車紀錄器無法舉證吧...不過像場開單好像只要有兩名員警證明有違規事實即可這法官......
作者: asukarei (C.C.)   2015-04-27 16:56:00
這標題的確下的很爛…
作者: danbi (阿文)   2015-04-27 17:07:00
違規人別高興太早。依我看應該是某法官的個人見解。通常上訴後,判決都被廢棄較多。違規人別高興太久
作者: Inar (Inar)   2015-04-27 18:05:00
法官去死一死好了,那是習慣問題,最好是有車就會記得要打另外,本來就沒有規定必須照相或錄影舉發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27 19:46:00
記者報導的內容不一定是事情的真相(以台灣記者的素質而言)如果是因為證據不足(無法確實證明未打方向燈)那免罰是對的。如果真的像記者寫的因為沒有危險性所以沒打方向燈免罰,那絕對是離譜的判決。
作者: TNTKK (喜歡得冬天快來)   2015-04-27 19:57:00
蠢斃了 三小爛官
作者: meianhua (我是男生唷)   2015-04-27 20:56:00
大家都知識分子先看過判決書再來評斷比較妥當,別草率斷定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15-04-27 20:59:00
請問這個法官有無駕照?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   2015-04-27 21:07:00
知識不知識分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判決寫這樣除了多餘以外只是假會而已要論舉證不足,就寫這點即可,無聊喔,退步言幹嘛?你他媽是在寫學術論文還是國家考試啊
作者: sam352306 (我們會再相見)   2015-04-28 13:54:00
法官的法律讀的很好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2015-04-29 00:18:00
標題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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