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例!內側車道時速100 國道開罰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4-13 20:17:40
: → William: 再說一次,開0~10後方有車要讓是行車禮儀,不是法律規定.. 04/13
15:2
: → William: 目前法律執行層面就是不會開單,不是你鬼扯的人力不足.. 04/13
15:2
: → William: 為了應付你的跳針,這句我至少講10次了吧. 04/13
15:2
: → William: 要打我臉就去找任何一張比速限快還被開擋路的罰單來看看 04/13
15:2
: → William: 否則從頭到尾就是你對法律條文斷章取義 04/13
15:2
: → William: 所以現行狀況就是內線超車碰到前方車高於速限和中線並行 04/13
15:3
: → William: 閃個燈如果前車真的不讓,也只能摸摸鼻子慢下來回中線順開 04/13
15:3
: → William: 因為這時候內線和中線都高於速限,實際行車也不慢了 04/13
回你的推文順便跟各位法條王說明
假設速限為100 所以速限寬限直100~110都不會被罰
以下用0~10來代替較為簡易
CASE1
前車可以開 0~10不算超速
後車也可以開0~10不算超速 這叫相同標準
所以我對於你所給的法條 後車若超速 前車可以不讓
是在於後車已經超過10以上的速度 前車可以不讓
這是我對法條的解讀 也是以相同的標準看待每一件事
在這個條件下 你就是完全被打臉
假設前車開4 後車開6
因為後車未超速 前車就算已經在最高速限範圍0~10內
還是要遵守超車道的本意 讓後車先過
CASE2
前車可以0~10不算超速
後車只要超過0就算超速 這叫雙重標準 是一般公家單位不被認可的
好 沒關係 既然你的解讀是這樣 我尊重你
我舉個例子一樣打妳臉
假設前車表速不準開1好了(實際上-1) 表速差2很正常吧
後車開0 沒超速吧!!
後車比前車快 超車道上應該要讓吧
但前車卻因為他自以為已經在最高速限內0~10而不讓道 這樣對嗎
你不要跟我說他就開5就好了 幹嘛開1
那我只能說 他表速差有可能為6!!!! 有可能吧!!
所以既然無法確認實際速度 無法確認表速差
當在"超車道"上後面有車的情況 就應該讓道
一樣老話一句
你我無法判定誰的表速準 誰才是實際速度
除非你有測速槍 或有紅斑馬
但唯一能分辨的
就是 我的車比你快!!!!!
請你讓道 感恩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4-13 20:19:00
人要比車兇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4-13 20:27:00
然後看到紅斑馬變小乖乖
作者: YellowC (無狀態)   2015-04-13 20:29:00
有沒有這麼不想讓出內線啊到底
作者: oa19870514 (永蘭叫貢九逃)   2015-04-13 20:43:00
看到累了....這串可以收了,下次再戰吧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0:56:00
法條寫得很清楚啊: "只要堵塞行車,就算開到最高速限,也不能持續占用超車道"。這是法條寫得一清二楚的。有人看不懂法條寫的意思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0:59:00
開到最高速限哪會堵塞行車= =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00:00
樓上果然看不懂法條。請仔細看看道安規則怎麼寫的,OK?
作者: dyarchon (夜 深了...)   2015-04-13 21:08:00
最高速限? 比後車慢就別堵在內線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08:00
╮(﹀_﹀")╭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1:19:00
四月份,從初一戰到快十五了,大概要休息了,下個月再來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1:22:00
想請教,如果中線速度不明,你在表速120緩慢追近中線車,你切近內線保持表120緩慢超越中線車時,後方來了一台迅速逼近狂閃你燈的車,你會怎麽做?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4-13 21:24:00
等超過中線 進入中線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31:00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
作者: mustangccx (mustangccx)   2015-04-13 21:31:00
超完中線車輛回中線啊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1:33:00
我也會這麼做,但是很多人會跳針說你佔用超車道還擋到後車,所以你是龜車無誤...XD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33:00
再講白話一點就是:若堵塞行車,即使最高速限也不能佔內線有人問:"開到最高速限怎會堵塞行車? "其實答案是"會"。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37:00
所以在最高速限時,有什麼情況會造成堵塞行車?不要討論表速和實速的因素。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41:00
原因有三:1.表速誤差因素。2.微罪不罰原則(寬容值10)。3.3.路隊長效應(因為國道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當領頭羊開110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1:41:00
會堵到超速的車,字面上來說只有這個可能性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44:00
第n台他不是110,那他就不是最高速啦!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46:00
那是因為被領頭羊(路隊長)害的。你聽不懂我的意思?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46:00
這樣只說明沒有開在最高速會造成堵塞行車,但沒解釋開在最高速會造成堵塞行車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47:00
因為領頭羊堅持以110佔內線,導致後面n台越來越慢M大聽不懂我的意思。領頭羊堅持開110在內線。但是因為後面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48:00
前面110後面也110不就不會慢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49:00
的車都要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無法達到110,導致堵塞行車。全內線保持110是理想狀態,實際上是不可能達到的,因為有安全車距因素和蝴蝶效應。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50:00
保持安全車距跟開110沒關啊!不管開多少都有保持安全車距AB兩台車相隔100公分,同時以時速110前進10秒,還是相隔100公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52:00
M大講的是理想狀態,但實際上行車不是這樣的。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54:00
實際當然會有很多因素,所以才會有不同的堅持點啊!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3 21:55:00
高速公路調整車距少用煞車 因為煞車會有放大效應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55:00
前面有N篇都是因為在考量實際情況,各自有各自的論點才吵這麼久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55:00
事實上開車,後車速度只會小於或等於前車("等於"是理想狀
作者: mustangccx (mustangccx)   2015-04-13 21:55:00
veryon 超完離開內線不佔用 有人戰你龜車?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56:00
態"。但是理想狀態並不存在。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3 21:57:00
h大講的也很奇怪 同理論"跟上前車"就沒有辦法保持車距?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1:57:00
保持最高速限,會不會堵塞行車,會的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1:57:00
如果M大一直堅持一條車龍有辦法一直維持最高速度且等間距行駛,那我也沒辦法 (事實上只有電腦自動控制才辦得到)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1:59:00
A車表速110,實際105 B車表速100 實際105(因為他被A擋住)B被A擋住所以跟A實際上是等速,但是表速A110 B卻是100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3 22:00:00
一條車龍如果用踩踏煞車的方式維持車距的話長度會一直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2:00:00
我沒啥好堅持的,我只是看你們討論實際情況這麼久都沒結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2:01:00
我剛剛推文有講了,保持最高速限仍會堵塞行車有3個原因。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2:01:00
論,看你們要不要討論理想狀況,也許比較容易有共識XD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01:00
B想加速至110,這時B與A的車距就會逐漸縮小=A堵塞車流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3 22:02:00
法規也講了"堵塞行車就不能最高速限佔用內線"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04:00
在無法精準判定車速情況下,當後車逼近,你就是堵塞車流了也就是說,只有一種情況下可以佔用內側,就是斑馬跟你的車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2:08:00
所以我才會問那個問題。因為在理想情況下,那句話是廢話至實考慮實際情況,就各自表述了! 於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10:00
斑馬跟著你,若你自信自己一定是最高速就可以繼續佔用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3 22:16:00
這個板超好玩的,一堆人無窮廻圈來自己發明法條解讀自爽到這種程度,然後忽視一堆人一貼再貼的高公局回函解釋法規意涵、公警局對判例的說明,甚至前面推文也有人明確提到高公局官員在廣播的專訪。他們的說明就是那麼一致,這個板還有人可以一直講自己的法規解讀。現況除了要求公警局多去內線抓龜車沒別的好方式,如果公警局測出來內線扯有達速限,現況他開多久也不會被開車單。
作者: colan8 (′◎ω●‵)   2015-04-13 22:20:00
M01跟某俱樂部也是時常再吵這月經話題 還好我都開外線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22:00
你開外線,會嚇到其他守法的龜車,很不道德
作者: colan8 (′◎ω●‵)   2015-04-13 22:23:00
我也是龜車 超常被插隊 ( ′_>`)
作者: William   2015-04-13 22:27:00
去google一下寬限值的定義很難嗎?關鍵字都給你了..速限以上~速限+10(實務是+13之內)都是超速,勸導不開單不是因為不會開單就不是超速好嗎?另外如果你有認真去看解釋,開速限+10出車禍會被視為超速所以你的case1跟case2都不成立,因為前後車都超速了..另外這裡都是講實際速度,你又要亂換概念到表速跟實際速度當你有10km的buffer,稍微對車熟一點,要控制實際速度在0~10之內有很難嗎? 只要實際速度低於速限就可以開單啊一直都是在討論實際速度已經超過速限的狀況,就別跳針了政府解釋其實也很簡單,當速限100,只要你能開到>100
作者: minsk (啥...)   2015-04-13 22:43:00
咦?有人先前笑別人整天扯表速,結果自己在討論串推文整天扯表速就算了,今天還特地發一篇表速文,所以到底是在打別人臉還是打自己臉啊?
作者: William   2015-04-13 22:47:00
警察要開罰單根本不會看表速的,拿到你表速100實際速度130被雷射打到你可以說你表速才100要求取消罰單?從你的心態跟你自己發文自爆的實例來看,你不過就是個愛超速所以想逼強車讓,還會危險駕駛急煞逼車的xx
作者: a72737363 (CatRonnie)   2015-04-13 23:00:00
雖然我也討厭龜車佔內線,但這篇真是鬼扯希望用路人能彼此體諒,就算不是內車道,但開八十的也不要跟外側的慢車一起佔中間車道造成後方堵塞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3 23:05:00
minsk大,我想發文的終於學到表速差和寬限值兩個詞了,只是學錯了涵義,所以發這一篇完全不倫不類的分析
作者: William   2015-04-13 23:09:00
老實說我覺得他想的是如何曲解法律去符合他的想法而不會去檢討他的想法是不是根本就是錯的!!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3 23:26:00
我收回我的話 從推文看應該是還沒學到寬限值和超速定義XD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4-13 23:28:00
請問法條有說後車較快就要馬上讓嗎??佔用超車道不對,但是使用超車道,超完回中線但不代表後車快速逼進前車就要馬上讓吧龜車長時間佔用是一回事,正常與中線有速差使用又是一回事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3:33:00
我都說我表120"緩速"接近了,代表中線車只略慢我一點點你要我趕快超過去?所以我表120了你要我冒著被拍照的風險?罰單你付?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4-13 23:38:00
你的文章有"持續"??"當在"超車道"上後面有車的情況 就應該讓道"這可是你講的與中線有速差,不管時速多少,就可以認定前車是在進行"超車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3:40:00
怪勒,中線比我一點點,我表120不切內線超難道就一路被擋?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4-13 23:41:00
超完不回去,才叫做佔用,與後車時速多少有何相關
作者: William   2015-04-13 23:47:00
自以為正義還危險急煞想教育龜車的不知道是誰..其實要打臉你的理論很簡單啊,你的那句話延伸到最後就是140要讓160,問題這個就很明顯被說是不成立的了..如果真的照你說的只要後車比較快就要讓,140就要讓160啊..
作者: s6525480   2015-04-13 23:51:00
到底是誰誤認台灣人素領先中國人30年?明明就一樣啊
作者: William   2015-04-13 23:57:00
我沒說過我不會超速,我是說我不會危險逼車.這個太惡劣.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3:59:00
假設我實速120中線118,你要不要算一下我不超速前提要安全
作者: William   2015-04-13 23:59:00
我也有說過我如果趕時間但閃燈後前車不讓,我會自己想辦法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0:00
在維持安全距離的前提之下找機會換車道過去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4 00:00:00
中線需要多少時間? 如果中線又不只一台車呢?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1:00
你到最後只剩一句實際速度沒人知道嗎?實務上只要用GPS試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5-04-14 00:01:00
吊到很多鍵盤車手 你會從內線超車 代表中線在龜 如果你內線超完馬上回中線反而危險 因為外線可能有車也要超車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2:00
過,要由表速推斷出實際車速+-的range不是太困難..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3:00
推t大 通常超車都要超到確實整串車 而且確認外線沒有人切進來才叫安全 在這過程中後車就是也要等前車超完 至於永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4:00
原po你邏輯真的很差,我可沒說讓道有錯..Orz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4:00
遠開在內車道的 只要他能開在最高速限範圍 這是不鼓勵但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5:00
重點是沒讓不一定會違規,這樣講得夠清楚讓你了解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5:00
100%不會被開單的行為w大耐心很足啊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6:00
今天剛好比較空閒一點..XD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6:00
在這邊叫叫叫然後被人打臉 都不如直接去投書公警局說他們錯了 然後打我們鄉民臉有力 但看這種程度的分析大概沒可能了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08:00
他程度太差,其實曾經有篇回函有很趣,那篇才會真的變激戰我只能說連高速公路警察不同次回覆都自己打自己臉..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8:00
我好像有點印象 但是後來的高公局承辦回函已經幾乎沒有模糊空間了 只要公警局能勤加取締慢車 一點爭議也沒有因為承辦是會換人的 但是判例出來 新的回覆出來 官員受訪後來的論調都一致 顯然政府內部已經取得解釋和執法的共識了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10:00
是的,以前曾經有人提出過那篇,後來是花了不少時間查過所有回覆才發現後期應該是比較明確了所以現在想要打臉就是要有新判例了..不過目前沒看過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4 00:16:00
某些鄉民的結論很簡單,只要內線比我慢就是烏龜禍害該死~管他中線有沒有車,適不適合讓車,內線比後車慢就是該死~
作者: William   2015-04-14 00:20:00
都貼過link給你看了,還在那邊違規只是沒有抓..閱讀能力..再提醒你一次-->"前車未有違規行為"是看不懂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22:00
"<110不會開單 但>100就是超速違規懂嗎" 這句話在說啥?我自認沒有閱讀障礙 小時IQ測試130以上 長大網路測試能到150 但是我看不懂這句話要表達什麼喔喔 我看懂了 所以樓主看懂寬限值的意義了 感恩但是這兩個CASE還是有不同 超速寬限值內不開罰是微罪不舉所以公警局的槍是明確知道有沒有違規的 但是持續以速限開在內線道 公警局不罰的原因有幾個: 1. 很難定義對方是否還在超車過程 或是對安全距離切入判定有疑慮 2) 如果四下完全無車 那表示他也沒可能造成壅塞 不管怎麼看公警局都很難明確判斷是違規 所以無法開單 紅斑馬都很難了 後車的鄉民都比他們厲害 知道前車一定在違規狀態?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4 00:39:00
我沒說你的理論對與錯,但實際上路要花1~2分鐘才能在不超速的前提之下超完中線的一串車,這1~2分鐘會讓很多人抓狂然後喇叭+閃燈通常就會出現了,這就是真實的台灣路況ok?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4 00:42:00
喇叭閃燈沒那麼多啦 北部中山高沒怎麼聽到喇叭聲
作者: TWeng (TWenG)   2015-04-14 04:57:00
一堆人在秀下限,這麼簡單的問題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8:27:00
如果可以有很如果可以有很清楚也很簡單而且又公正的方式,去判斷前車是否在超中線車群,及他的安全距離判斷,還有所謂的路網壅塞,拜託趕快把你的高見去教公警局,他們也會很感激你。這問題如果簡單,判例就不會那樣說明。國家需要你這種突破的人才!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08:41:00
大家都有行車紀錄器吧,照某些人的說法,內線擋到後車就違法了,速度不是重點,建議這些人拿影片去報官,我也很想看看這樣會不會真的有人在「超車道」擋後車吃紅單不要講到最後又是過的了法律門過不了道德門這種戲碼
作者: choq (ChoQ)   2015-04-14 09:06:00
一堆不給超被逼車又要哭哭的人講再多好像也一樣有腦就有腦 無腦再逼他也沒辦法吧?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9:25:00
我個人是超完整串車就會回中線的車主 但是我很清楚知道要分辨還在超車中、安全距離是否出來、壅塞這些問題很難,有沒有回去多久回去才是對的 這對執法上很難看出來 所以我開內線除非遇到速度很明顯感覺出來很低的(那種你發現你降到8x 才能跟他保持距離)這種 該大力譴責 也希望公警局用力抓 剩下遇到速度差不多的 不會預設立場說人家違法 搞不好他也在安全範圍內超整串車 現況下這種情形合法就是合法 不滿就是找公警局去說明你有公正的方法可以挑出完全不回中線的車看看人家要不要找你的意思罰 連"被逼車哭哭""再逼也沒用" 這種話都在這版出現 就知道能把逼車合理化的版有多少相同水平的人這樣出沒開車被擋當然會影響心情 但如果都可能在合法的範圍內開要彼此尊重 前車適當時機該離開 後車不要預期前車不讓或還沒讓就是違規 現狀就是測速槍打下去才知道是前面違規、後面違規、都違規還是都沒違規 我自己根本沒閒到要觀察前車是不是違規 覺得不夠快中線去就走掉了 但是我也不會去逼人家車 而且別忘了法律規定"連續密集變換燈光" "行駛時任意減速" 是不但罰錢還要吊照的更嚴重違規行為 鄉民執行正義自以為的時候 法條就會為他轉彎了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09:53:00
比起內線一路開100的人,逼車狂飆的才是現在台灣交通的大毒瘤還有亂鑽車縫老想和歐洲比內車道,人家守法是全面性的,誰在那只知道內車道!喜歡亂鑽逼車的自己去歐洲開開看,看看你在台灣的這一套在歐洲吃不吃得開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4 13:25:00
大家都是150 160,我開120是要鑽去哪裡啦?鑽是要看路況耶,老兄你鑽過沒? 你開一台爛車,車速慢人二三十趴,安全性比人家差,請問你要怎麼鑽?當然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有錢買好車就能鑽嗎?拜託,有錢人的時間成本是你多少倍,就是鑽一下,少塊肉?而且要鑽,我就是讓阿,危險車輛不讓他,難道你這麼正義就是你們自以為蝙蝠俠,人家飆車要赴死,為何你要擋路呢?而且當你發現四周的人都在鑽的時候...提醒你,你太慢了!!大家都鑽,你最守法,真的提醒你,加速吧,你真的太慢了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14:51:00
你因為歐洲就是150衝來衝去?去youtube上看看,照你說被亂鑽的人掃到翻車的不就自找的?最好你還有辦法讓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15:10:00
開110~120的遇到150以上的 讓的思維是離這種人遠一點比較安全 不讓的話高公局回函有說沒義務要讓 所以讓不讓是前車決定 而且前車沒有對錯問題 但可以確定後車錯很大 懇請公警局盡力抓龜車和危險駕駛的案例 錢真的對有錢人不是問題 但是扣點到吊照 看看自己親友人頭有多少張駕照可以借扣 省下來的時間被叫去聽道安講習課程輔導有比較省嗎XD
作者: clovermars (ccmail)   2015-04-14 19:27:00
講這麼多 請去問警察這樣有沒違法
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   2015-04-14 19:36:00
我開高價車鑽你不讓我 只要不是全責我賠得起你的七 你賠得起我的三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4 20:49:00
P大的例子不管在哪裡撞都一樣啦,這沒啥好討論的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20:56:00
通常鑽最兇的都不是多貴的車,真的很兇的車反倒都比較低調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4-14 23:24:00
純噓超速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5 00:18:00
超好笑的 你一個人邏輯跟台灣執法單位通通不一樣 趕快自薦公警局請你當顧問 想不出一個公平執法的方式 一直跳針後車一定看得出前車 就是有這種自私的後車車主思維 才會讓很多前車車主產生我不會被開單幹嘛讓的心態 認清一個事實 現況只要前車車主有開到速限 他愛怎麼擋你這種後車車主也不會被開單 而且也不是因為他被認定違規 而是他無法被認定違規 如果這種細微差異看不出來 那你再怎麼推論也永遠跟公警局判決不同 只能在網路上鬼叫如果高速公路上面速度因為無法自證 所以前車都要預設速度不夠或違規 那拿相同標準看最高最低速限那條 因為無法自證就直接預設違規 那每個人都不用上高速公路了 因為不能證明自己的速度是否開在最高和最低速限內 法條認定的標準要一致啊 還是你每一條條例都是看心情轉彎?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5 08:45:00
好了啦,四月份初一戰到十五了,休息一下,五月再來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5 12:07:00
不用講我違規 我前面有說我是切完就會回中線的車主 但是我清楚知道對於達到速限的內線車主要判斷他有沒有違規 有多困難 也舉了速限條例的例子 說明執法的底線必須各條例公平一致 開不了單的行為是未違規 警察選擇不開單的行為(如微超速)是已經掌握證據(但警察選擇微罪不舉)的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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