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續處理程序

作者: biscut   2015-03-30 14:12:24
再針對受傷這部份 補充說明一下:
車禍發生當時 因為婦人自稱有腿有瘀青
於是派出所員警表示 現場有人受傷的話 他無法處理 需交由交通大隊
接著交通大隊趕到現場 量測完 端倪一下婦人狀況 (婦人後來甚至可以跑...)
反而念了一下那位派出所員警
說這種幾乎看不出受傷的狀況 派出所自己處理就好 不用請他們交通大隊
交通大隊離去前還跟我解釋
說受傷分不同等級 像這種及輕微的 就是交由派出所就可以
因此他們這次只負責協助勘驗現場 要先離開了
後續都是回到派出所 跟員警做筆錄酒測等等
這樣的狀況 還是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可能嗎?
我比較擔心 婦人如果要搞我或要錢 去鄉下診所驗傷 請醫生亂寫
不然依現場狀況 他應該是毫髮無傷
(他有自己掀褲管給我看 但我看上去真的完全沒事...)
※ 引述《biscut ()》之銘言:
: 今天開車出門郊外健走
: 時速約30~40開在小路上
: 突然左邊一條非常小的小巷 衝出一台機車 (我幹道 他支道)
: 我立刻反應 急煞+長按喇叭 同時靠右稍微閃躲 車子幾乎已經停止
: 但對方完全沒有減速或轉向 直接撞向我左前保桿
: 我行車記錄器清楚錄下全程
: 雙方損傷:
: 我車保桿擦傷+微變形
: 對方機車車殼擦傷 人自稱瘀青 (但後來走得很好= =)
: 保險狀態:
: 我有丙式險 (富邦)
: 對方保險狀態不確定 (我猜沒有, 可能僅機車強制險)
: 當下有報警 員警將現場拍照及量測後
: 我們一起回警局做筆錄
: 對方態度很差 無法溝通並且一直自認自己被撞 責任在我
: 員警表示 他們不做責任判裁 會把資料全部交給交通裁決所裁定
: 並把其中一張單子給我 說如果要找保險公司 這張可以拿去给他們
: 並等候後續裁決所的通知
: 我有幾個問題
: 1. 因為對方當下沒有要求賠償車損及醫藥費 我沒有立刻找保險公司
: 員警也說要理賠 拿那張單子去找保險公司就行
: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現在是否該趕緊去告知保險公司?
: 2. 如果最後裁決結果是對方責任較大 我車損部分如何要求對方理賠?
: 直覺對方是會賴皮的人 而且他應該沒有保險
: 感謝各位指導!
作者: eric61239 (Eric)   2015-03-30 15:48:00
對方只要有受傷就可以到警局控告你過失傷害,但是屬告訴乃論所以個人見解是合理賠償範圍內展現誠意爭取和解,要是對方太不合理上法院他也不見得吃香
作者: pitpull0326 (pitpull0326)   2015-04-01 16:40:00
告是他的權利,畢竟你與對方發生車禍是屬實,有驗傷單你比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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