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自達雙煞逼車攔路 猛踹嗆「叭三小!」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2:33:31
你不打算回答 我就直接回覆你
: : 總之 法律是死的 人腦是活的
: : 法官的審判與解讀才是重點!!!!
: ^^^^^^^^^^^^^^^^^^^^^^^^^^^^^
: 說得好啊
: 法官的審判與解讀才是重點
: 所以再放一次你的推文
: → archilee: 其實發生事情後 當他攔車下車往你這走 正當防衛就啟動了
: 推 archilee: 當然全身而退 因為是正當防衛 不要懷疑
: 你不是法官 你憑什麼說 看到人下車就撞下去可以全身而退
她不是只有下車好嗎 亂開 按喇叭 三字經 逼車 攔車 下車一副要打人樣
發生了那麼多事情 你卻只在乎攔車跟下車走過來....zzzzzzzzzz
我就請問妳了 我貼的影片 請問撞人的車主會不會被判刑 回答阿!!!!
請問如果不會的話 我說全身而退有錯嗎?????????
: 也舉了案例和法界人士的說法了
: 你又說為什麼都要聽他們說什麼 blabla
: 廢話 不聽這些人說 難道聽你說嗎?
那你國政為啥不聽馬英九的 總統最大阿
你以為法官屌就大 就是真理 就不會誤判 就不會亂判嗎
已經多少例子了 你還再相信台灣的法官嗎
已經甚麼時代了 拜託 要有一點自己的想法 國家才會進步
不是整天誰說 誰說 不是誰說的就一定是對的好嗎
: 反正我的結論就是 當你被攔車 前方車子的人一下車走過來
: 在他還沒有任何行為之前你就撞下去 絕對不可能全身而退
你的結論根本錯的離譜 我再說一次
她不是只有下車 亂開 按喇叭 三字經 逼車 攔車 下車一副要打人樣
如果只有攔車走過來當然不會撞阿
但是為啥發生了那麼多事情你卻自動忽略???????????
請問我貼的影片車主不能全身而退嗎 憑良心回答
如果他有甚麼需要賠償的 很歡迎來找我
不過那也代表法官腦殘 代表台灣的悲哀
: 你如果敢掛保證 告訴板友們聽我的準沒錯
: 你們如果撞了出事 由我來負責 後續賠償來找我
: 那我還尊敬你是個男子漢
: 否則就不要再誤導人 謝謝
: p.s 也不要再動不動說人智商有問題 我的智商很正常 謝謝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3-07 22:40:00
夠了沒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5-03-07 22:47:00
快崩潰了 大家再加把勁
作者: jaling (同行的幸福)   2015-03-07 22:49:00
被噓爆就刪文是怎樣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2:50:00
他不回我 我留那篇要幹嘛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2:51:00
崩潰中勿擾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2:52:00
那篇只是要先問他個東西 他不回 這篇才是我的回文
作者: williams1215 (光明獵人￾ )   2015-03-07 22:52:00
拜託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 你說的在現實中就是行不通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2:53:00
現實中就發生了好嗎 沒看我影片嗎
作者: z01170117 (shiki)   2015-03-07 22:53:00
有你這種人也是車版的悲哀
作者: williams1215 (光明獵人￾ )   2015-03-07 22:53:00
你的表達就是錯誤 誤導大眾
作者: Eeyniar (Lost Paris)   2015-03-07 22:53:00
懶得看 先噓
作者: williams1215 (光明獵人￾ )   2015-03-07 22:55:00
持平而論 不滿意 你可以盡力改變現況 但是不要誤導
作者: junji   2015-03-07 22:56:00
不要再自以為打臉了 這種回文只能當笑話
作者: williams1215 (光明獵人￾ )   2015-03-07 22:56:00
你當然可以想幹嘛就幹嘛 大家管不著 但是別害人了
作者: PaulOneil1 (尋找新方向)   2015-03-07 22:56:00
可以不要再討論這個了嗎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2:56:00
影片中是不是撞過去了?? 請問是不是現實中我並沒害人 我是保護大家 不要傻傻的被打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2:58:00
然後傻傻的撞人吃官司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2:59:00
喔 原來影片中的人吃官司了 妳好厲害喔
作者: jaling (同行的幸福)   2015-03-07 22:59:00
▆▅▄▃ 崩╰(〒皿〒)╯潰 ▃▄▅▆◣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2:59:00
從你第一次推文就硬坳了 然後無限加條件亂戰請台大人出來自清門戶一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00:00
影片中撞人沒有錯吧?? 你說撞人吃官司 所以她吃官司有錯嗎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3:02:00
自己讀讀第一次推文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03:00
就撞人阿 影片中不是也撞人嗎 哪裡不一樣 請明示
作者: jaling (同行的幸福)   2015-03-07 23:04:00
你又怎麼知道他沒吃官司?拿一個不知道後續如何的影片出來到底要幹嘛?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04:00
撞到人都飛起來變輕功了
作者: b92345 (zzzzzzzz)   2015-03-07 23:05:00
其實我滿推你的想法的啦 只是真的別再回了 已經很夠了真的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05:00
我是不知道阿 那妳覺得他應不應該吃呢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3:06:00
你在用相信我之術嗎?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06:00
台大的畢竟少數 這較高處不勝寒 我非常懂
作者: klowa (klowa)   2015-03-07 23:06:00
看你那麼認真,我都有點不忍心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07:00
就我來看 他不應該吃官司 妳呢 你的想法呢 說來聽聽吧沒有人一直在那嘴硬 我會一直回嗎 教育真的不能等
作者: jaling (同行的幸福)   2015-03-07 23:09:00
會不會吃官司不是你我說了算,所以你不能跟大家說,一定沒問題,撞就對了,懂?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11:00
我當然知道不是你我說的算 請你講一下你的想法很難?????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5-03-07 23:13:00
廢文一篇不夠 你居然發了兩篇 真不簡單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14:00
在這個案例裡 用影片的處理方式沒啥問題 我已經說了 懂?還是你覺得ACCORD車主會被判刑 快說你的想法阿
作者: saitou68201 (漂泊不定)   2015-03-07 23:30:00
這種文是要回幾篇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31:00
你的主張是你的事情 但現實就是會被判防衛過當大家也是因為之前案例都被判防衛過當 所以才跳出來警告不要隨便撞下去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34:00
影片中車主你覺得會被判? 社會會進步 法官也會進步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34:00
你在這裡花時間說服民眾 不如去當改革者說服法官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35:00
就是現在會亂判 所以大家才說不要撞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35:00
其實社會是有進步的 因為以前誤判真的很多 現在是真的比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5-03-07 23:36:00
崩潰中勿擾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36:00
s我問你 accord車主會不會被判請你提供想法應該很客觀了吧 還是大家都不想表示....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39:00
我又不是法官 我只能說有可能會被判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39:00
好 那如果今天你來判 妳會怎判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40:00
我問你 法界是一面倒認為這樣的情況不是防衛過當嗎?如果不是一面倒 那就是有爭議有爭議就是說有可能算防衛過當 有可能不算既然如此 一般民眾為什麼要沒事找事做去測自己的運氣?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42:00
今天是我判 我不會判他防衛過當 好 換你講你的想法所以我現在客觀的問大家了 妳沒看到嗎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5-03-07 23:42:00
恐龍法官的腦袋跟正常人是不同的。。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3:42:00
我的想法就是不能亂教人家撞下去不會有事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5-03-07 23:43:00
ㄧ般而言台灣的法官比較保護真正有問題的那方。。被判機率高。。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44:00
我是要問你的想法 不是法官的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44:00
欸都 你又不是法官... 很多案例都顯示法官會趨向嚴格認定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45:00
s我都已經說我的想法了 你說一下你的想法很困難???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3:45:00
今天人家擋你車是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罪 你以機動車輛去撞人家明顯是你奪人性命比比對方奪你性命容易況且傷害罪是刑法的重罪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46:00
不算 所以呢?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3:47:00
因為你一開始就說這個在新北大道的影片已經可以撞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47:00
他不算正當防衛 所以是撞人肇事逃逸 好 謝謝你回答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49:00
恩對啊 然後呢?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49:00
沒有然後阿 謝謝妳讓我知道 台灣還是有人需要進步的 就這樣阿 哪有甚麼然後
作者: klowa (klowa)   2015-03-07 23:50:00
那影片完全沒有防衛情狀,HONDA車主主觀上有殺人故意的話可以判殺人未遂,這樣你滿意了嗎?臺灣最需要進步的人,剛在CAR版上發了一堆廢文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7 23:52:00
若你要一竿子打翻所有認為這樣不是正當防衛的人 我沒意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52:00
他在車裡是要防甚麼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7 23:53:00
撞下去完全沒有問題 這就是亂教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54:00
accord的車主我認為屬正當防衛沒啥問題
作者: Eeyniar (Lost Paris)   2015-03-07 23:55:00
無聊噓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7 23:55:00
你要覺得他會被判刑 妳開心就好囉希望妳別當到法官害人就好囉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03:00
那我詢問一下 你覺得上法院accord一定不會被判刑嗎?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04:00
我自己是法官 我不會判 我相信其他法官也該明理不該判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08:00
我只是詢問你 是否「一定」不會被判刑?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09:00
我說過了 他如果有賠償歡迎找我 但代表法官腦殘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8 00:09:00
不用問了 我想他連正當防衛的要件都想不出來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10:00
這不是賠償的問題 刑事責任是會影響生活和工作的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11:00
所以我的文章內容並不是說一定 倘有個萬一 那代表法官腦殘 台灣的悲哀 這樣懂??不管是刑責還是賠償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12:00
那你應該去說服法官 而不是花時間在這裡說服民眾民眾就是因為之前案例 所以對類似狀況有疑慮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13:00
但你不應該有這一點風險(遇到腦殘法官)就不去做對的事情這樣是會退步的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13:00
恩 就我看來這不是一點風險 這風險有點大......而且假設真的遇到腦殘法官 這一判下去影響的是你的全部人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15:00
但不管怎樣 我認為這是對的事情就去做 對吧????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16:00
對的事情要去做 也是要看犧牲的代價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16:00
今天倘有這種腦殘法官存在 就算不是這件事情 你也會栽在其他事情 一樣該要得是 法官要全面理智 而不是我們去逃避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5-03-08 00:17:00
刑事、民事和行政 判刑輕重都不同 影響也都不同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17:00
不要本末倒置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8 00:18:00
那是正義問題 你認為你是善 對方是惡 為何要保護他對法律來講善惡無從判斷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0:20:00
法官可以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5-03-08 00:30:00
Po三小廢文。叫你媽媽管一下好嗎
作者: tails1043   2015-03-08 00:42:00
高處不勝寒XD
作者: mmx200 (省小錢,花大錢)   2015-03-08 00:58:00
你要撞就盡量去撞。不要你撞人家不撞就沒完沒了,煩不煩。在那設有的沒的假設一堆。等你當上法官,再來講若是你判會如何如何。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8 01:03:00
就是有人愛跟我鬥阿 我有啥辦法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5-03-08 02:16:00
同樣的廢文到底要發幾次啊?沒害到人不罷手是嗎?
作者: gjo3i (小c)   2015-03-08 02:22:00
我會燒香拜佛,拜託不要讓你當上法官。免得只是下個車就要被撞死
作者: thisismyfone (帽子只是裝飾)   2015-03-08 02:31:00
高處不勝寒咧 我也是台大畢業 但還知道法律這種事情不能亂講
作者: north2005   2015-03-08 06:46:00
archilee,先前您舉某A偷B的東西,結果B就把A的手折斷,A於是告B傷害,請問你是法官如何判?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5-03-08 07:17:00
噓台大怎麼不把你退學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15-03-08 08:24:00
台大不是念法律 也該去上法律通識課吧 (攤手只能說 還好不是某人當法官 不然就成了自己口中罵的恐龍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3-08 10:17:00
出淤泥而不染 大隱隱於市 希望你加油
作者: xxxicexxx   2015-03-08 11:03:00
有事嗎?你找個人去撞我就信你
作者: hayashi0728 (Eason)   2015-03-08 14:26:00
製杖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8 17:34:00
還有販劍!!!!
作者: qwaszxerdfcv (貝爾)   2015-03-09 11:09:00
奇人共賞
作者: l26921216 (很悠閒的生活~~)   2015-03-09 12:06:00
活在自己世界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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