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自達雙煞逼車攔路 猛踹嗆「叭三小!」

作者: s910443ttw (surfer)   2015-03-04 23:33:12
※ 引述《waterfrog302 (WF)》之銘言:
: 馬自達雙煞逼車攔路 猛踹嗆「叭三小!」
: 惡駕駛從左轉車道硬切直行車道,還將車主逼到外線停車,兩名男子下車踹車。
: 網友將行車紀錄器影片放上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8YRinGSj7k
: 根據影片畫面,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泰山區中山路與貴子路交叉口。
: 影片中第15秒起畫面左方的黑色馬自達轎車原本行駛在左轉專用道,
: 接近路口時突然往右切入直行車道。網友長按喇叭,卻遭對方回嗆三字經,
: 並開始不斷逼車。影片第35秒馬自達轎車將網友車逼停在外線車道,
: 兩名男子下車,一左一右踹網友的車子,還大吼網友:「叭三小!」
: 網友回答:「我嚇一跳啊。」
: 兩名男子持續踹車十餘秒後,才走回馬自達轎車,還不時回頭大罵三字經,
: 然後將車開進機車停等區,待綠燈亮後加速離開,態度相當惡劣。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04/568047/
: =================================================================
: 都是被踹車主的錯 看馬自達還敢叭他
: 都是舊馬三的個案啦 叭叭叭
講到這個被擋車 被威脅的
之前新聞警察不是有說如遇危及可以開車逃跑嗎?
為什麼當事人都要停下來被攻擊
難道不能撞了對方的車跑去警察局求救嗎
不然難道守規矩的只能被宰嗎
作者: accin (acc)   2015-03-04 23:35:00
照台灣法律來看 撞車(賠錢)撞人(人生骯賴GG)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4 23:38:00
他下來踹車並不危及你的生命 你撞他如果沒有正當性又遇到個恐龍法官 對方又有點背景 你就有得搞了~
作者: echo3283 (嘣啾)   2015-03-04 23:44:00
你撞了他的車,結果反被告不是……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0:17:00
敢下車其實還算有種 不怕遇到瘋子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0:46:00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 你撞他不會有問題 是正當防衛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0:50:00
別亂教 正當防衛還有比利原則 赤手空拳vs1噸多重鋼塊法官會怎麼想顯而易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0:53:00
早就有案例 跟比例原則無關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0:56:00
被攔車強制罪都告不成了~你撞他真的可以全身而退?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0:56:00
我想看 跪求關鍵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0:58:00
當然全身而退 因為是正當防衛 不要懷疑
作者: YJM1106 (YM)   2015-03-05 01:00:00
沒人叫你撞人,可以頂他的車 P檔狀態下被推...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04:00
候車狀前車還不是要賠 你還用引擎室去換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05:00
攔車 刺青 google一下 要告強制罪不成立~
作者: YJM1106 (YM)   2015-03-05 01:07:00
被人攻擊有生命危險時,你還要顧慮要不要賠錢喔?兩害相權(更何況經濟損失還有得揮的~)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15:00
不懂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別亂教拜託,你們只會害人誤認情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17:00
樓上很懂? 那請問你該如何處置? 給他踢? 他如果拿刀勒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18:00
略懂略懂,正當防衛本就需檢視比例原則你可以講個明確的案例,比如說誰侵害誰在什麼樣的情形下,侵害到何程度,如此才能幫你釋疑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19:00
等妳被打死再慢慢看你的比例原則吧XDD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20:00
已笑~~您想不到案例嗎?您一定沒唸過法律吼?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20:00
就這個案例阿 他們拿刀下來怎辦 你說阿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22:00
那聽信你講的主張正當防衛到時候變成變成殺人罪 還不是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22:00
可以煩請您看個書嗎?不然先google一下正當防衛的要件,當然也可以去書局拿隨便一本刑法書籍唸看看好嗎?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22:00
旁邊有空間可以閃的話 法官會說你有足夠空間可以閃 不必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23:00
今天沒有拿刀啊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23:00
車主可以改道閃過 所以強制罪不成立~不過拿刀出來應該會有恐嚇罪?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23:00
阿不是很懂 怎不回答我問題 請問他們兩個拿刀下來怎辦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24:00
你必須講明確的事由啊~~比如說拿刀下車然後打破車窗等等,何時間發生什麼事都要清楚才能為你這種不懂的解析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24:00
拿到下車後準備先砸以玻璃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25:00
開車逃啊 你主張正當防衛還要檢討比例原則 主張過失還可以緩刑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25:00
等等可能a大會先請你去考個律師執照 再來討論~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25:00
就假設今天遇到黑道 他們準備要統妳一刀啦 這樣懂了嗎可以分析了嗎Y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25:00
您是說 拿刀下車後威脅嗆車主然後已著手要砸車窗這樣嗎?你說的那情形就能主張正當防衛沒問題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27:00
那就對了阿 那你要怎麼處置 是不是撞過去???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27:00
妳當然可以開車(逃離)或(衝撞人),法院最後會審酌有無過當囉等等看我括號處嘿~~~別那麼急要下結論啦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29:00
問題是今天他赤手空拳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29:00
a大請回頭看自己的第一句推文~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29:00
其實發生事情後 當他攔車下車往你這走 正當防衛就啟動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30:00
大大偏離的第一句呢 第二句的案例呢?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30:00
a是假設一個可以主張的情事,與本件著實無關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30:00
你怎支他刀不是藏在背後?Y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31:00
所以他是笑裡藏刀嗎? XDDDDDDDDDDDDDD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31:00
他倆手甩成這樣 背後能背把刀也蠻厲害的你看過環太平洋嗎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33:00
放在口袋很難?還有案例很多 自己去找 一推白目被撞翻的 請問有事嗎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34:00
等等 我們先決定要藏背後 還是放口袋好嗎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35:00
我為妳念法律的感到可恥 你重修吧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36:00
來了來了 大絕又放出來了 這次集氣有比較久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36:00
等你看到車窗擊破器再說吧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36:00
不用管背後還口帶嘛 跳真嘛 有些人空拳也能打死你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36:00
哈哈哈,你可以去看一下妳的誤想防衛喔沒關係啦什麼人什麼水準麻好啦幫你開章節單了 只要讀 正當防衛 與誤想防衛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37:00
有些人就是要等玻璃被擊破 腦也破 躺在太平間的時候才開始想是不是該啟動防為了 哇哈哈哈e我就問妳了 他下車走過來 我把他撞飛 請問是正當防衛嗎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39:00
你不懂真的不能怪你,畢竟你無期待可能性,記得早上去書店一下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39:00
恩 除了美國法院沒有這麼開放的正當防衛認定(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39:00
回答我是或不是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40:00
攔車強制罪都告不成了 只是看他走過來就可以撞上去對方不告你才怪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41:00
跳針嗎 當然是這個案例的情況既然你腦子不好使 好 我再問你一次影片的情況 兩個人走過來 我撞過去 請問我是正當防衛嗎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2:00
打字可以快些嗎?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42:00
回答我是或不是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3:00
當然不是啊要說幾次才懂?可以問您您那間大學畢業的嗎?不說也沒關係啦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43:00
台大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4:00
單純想知道為什麼看不懂文字唉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44:00
大家都是台大的啊 台灣長大!!!!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44:00
所以他們要過來砸車窗我才可以正當防衛?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5:00
他一定非常樂意幫您解釋或許還會po在臉書教大家你看看你看看 開始在如果假設囉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45:00
台大要小心囉 法院會認為大專程度=高知識分子做出違反法律常識的事情更不可饒恕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6:00
你要一堆如果可以去問您們(((台大))))刑法教授嗎?這樣不用去書店啦,明早去法學院就好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47:00
e不如你分析一下 這影片跟正當防衛的關係吧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7:00
所以您早上有要去找貴校李老師詢問嗎?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8:00
前面都講過了~~若覺得錯誤,先去問貴校老師後再來討論好嗎?我說第四次 本案他下車妳撞上就是故意傷害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49:00
a大都叫人去重修 e大講的你會聽? 這一定有啥誤會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49:00
無法主張正當防衛,這就是我的結論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49:00
叫你用這個案例講 不敢講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50:00
人家就講過了咩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50:00
那我就問妳阿 這影片要怎樣才能主張阿 你說阿
作者: YJM1106 (YM)   2015-03-05 01:50:00
很明顯,大家都是學法律的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50:00
好再說第五次本案不能逕自撞上主張正當防衛您又跳針了,二十分鐘前的推文去看看吧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51:00
如果他一下車手上就有刀 是不是也不能撞? 我想問一下這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52:00
妳沒回答問題 我是問要怎樣才能主張? 砸車窗?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52:00
胖邊有足夠空間可以閃避逃走`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52:00
不行吧 只有刀很難擊破車用玻璃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53:00
我也是認為不行撞 不過亮刀出來似乎公共危險罪就成立了?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54:00
下車拿出刀械不算,可能拿刀到你車旁都還不算,m對了要選擇侵害最小的行為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55:00
阿所以哩 你回答了嗎 是要砸車窗才算?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55:00
法院對正當防衛審查非常嚴格,拿刀衝到車旁跟車前又不同了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56:00
如果我在閃避逃走時 主張不小心撞到人 是不是可以避掉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56:00
先看自己有無迴避可能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1:57:00
請問閃避傷到人可以用緊急避難擋嗎?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5 01:58:00
這個我們明天可以站內信討論耶,這種思考討論非常有實益,那種說話沒實益的就懶得再理了其實還是要看具體案例,今天再站內你們解決疑惑囉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1:59:00
e妳哪個學校法律的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01:59:00
感謝 晚安了 明天還要上班 要幹快來睡 好晚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3-05 02:00:00
晚安期待e大的信,也期待a大的案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2:04:00
不敢講? 看樣子程度真的是差@@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5-03-05 02:19:00
別忘記這邊是鬼島...什麼莫名其妙的事情都會出現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3-05 06:31:00
archilee: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 你撞他不會有問題 是正當防衛你說的是鬼扯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03-05 07:00:00
車版搞的跟笑話一樣XDDDDDDDDDDDD
作者: gooddess (十八路)   2015-03-05 07:02:00
感覺樓上a某只會跳針...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3-05 07:23:00
他自己臆測又誇大假釋 根本亂扯...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5-03-05 08:19:00
他亂扯很久了,瞎爆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5-03-05 08:23:00
正當防衛是一定要看必要比例衡平,不是拿刀出來就不用看,只是拿刀出來可能會讓比例必要衡平降低而已拿刀出來、拿刀攻擊車、拿刀攻擊人都是不同情狀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5-03-05 08:34:00
祝踹車的被酒駕撞成植物人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5-03-05 09:03:00
法匠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5-03-05 09:10:00
當你遇到瘋狗,跑越快追越兇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9:15:00
車上有小孩老婆 四個惡混下來 我看妳會不會撞 一堆腦弱只會扯法律是怎樣 要扯去太平間扯阿
作者: z01170117 (shiki)   2015-03-05 09:23:00
真的 有個腦弱很能瞎扯 車版水準不意外
作者: s80454   2015-03-05 09:31:00
快笑死 有人無限跳針戰力超弱的 還一直問人哪間學校的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09:33: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YB-nrKgjw被撞的怎麼不去告阿 快去告阿 笑死人了
作者: hayashi0728 (Eason)   2015-03-05 10:00:00
學法律沒有同理心然後又自以為跟本腦袋裝__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5-03-05 10:01:00
所以三菱也有雙煞?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3-05 10:26:00
學法律的真正遇到雙煞不知道會怎樣呢是開車逃走還是嚇到屁滾尿流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3-05 10:27:00
正當防衛實務很難很難通過 不要吃太飽去挑戰法官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3-05 10:28:00
還是會慢慢跟雙煞解釋法律呢
作者: attila125 (尋找下一片天空)   2015-03-05 10:30:00
止兀已用前例給你看過了啊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3-05 10:30:00
撞人有效 但是不是必要 就很難通過了 法官會說你還有其他手段可用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5-03-05 12:03:00
不是要用影片當例子嗎?怎麼又扯其他例子出來台大?呵呵呵,之前就被台大的告過了,台大又怎樣XDDDD
作者: ggiccggicc (好累啊)   2015-03-05 12:23:00
怎麼桶了一個yan來了一個更無腦的?
作者: o760823 (鋒)   2015-03-05 12:31:00
台灣的法律…撞車撞人都賠錢
作者: caryu (卡禹)   2015-03-05 14:03:00
某a真有梗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15-03-05 15:00:00
拜託看點書 看點判決 一直拿自以為的在辯很丟臉
作者: yijungmr (流浪牙醫)   2015-03-05 15:05:00
一直跳針的腦殘你不要鬧了...丟臉!有誰挺你?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3-05 18:04:00
原來砸窗(財產)的法益會比人身法益大 XD 我沒學法律喔
作者: yanli2 ( Yan™)   2015-03-05 22:31:00
某a是在釣魚吧?
作者: cookeeshop (陳奶茶)   2015-03-07 11:45:00
台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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