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留電話就能停車在堵住別人車的地方嗎?

作者: sdhpipt   2015-02-25 13:28:45
我猜原po說的防空洞,是指防空避難室兼用停車場?
差不多在30年以前
地下停車場一般是防空避難室兼用的
防空避難室可以不登記室內面積
換言之防空避難室沒有房屋權狀也沒有產權
等同於法定空地與公共設施,如梯廳屋突屋頂等等空間
這些地方的使用應由集合住宅的全體住戶同意
有組織管委會時由管委會管理
沒有組織管委會時理論上要全部住戶同意
實際上則是叢林法則
比如說一樓院子,可願意把圍牆拆了給大家共用?
頂樓加蓋,可願意拆了還大家逃生平台?
樓梯間鞋櫃,可願意收回去自己家室內?
台灣人的性格,大家知道就好....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餅)   2015-02-25 13:32:00
防空避難設備管理維護要點要大於200平方公尺才可以兼用停車場只能聽兩台車應該很難達到門檻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5-02-25 13:38:00
沒有管委的公寓是叢林無誤...真的是比拳頭大的
作者: sdhpipt   2015-02-25 14:54:00
一樓,那個要點是民國81年才訂的,之前已經一堆這種停車場以前防空避難室很多都有坡道,供機車或汽車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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