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丙式出險疑問

作者: shukima (這......)   2015-02-07 05:33:33
小弟昨日發生擦撞車禍,因為時間已晚了,警局做完筆錄拿了單子就先把車牽回家了,也
已通知了保險公司
由於趕著要用車且已確定要出險,是否可直接告知要出險並自行到維修廠維修?還是一定
要保險公司的人在場才行?擔心的是等保險公司確認完要拖很久
比較納悶的是保險公司一直說要等他們上班日後確定才可維修(可先估價), 但是原維修廠
則說有保丙式發生事故後就可以馬上出險維修,究竟誰說的才是對的呢?
另外若確定要出險了,是否僅限於只能修復這次車禍所造成的損傷?更早前的損傷是否可
在這次一併修復?只要理賠金額沒超過保額上限就好?
作者: anticsm ( )   2015-02-07 10:41:00
要能解釋的 無法扯上關係的應該會被拒絕
作者: shukima (這......)   2015-02-07 12:23:00
那請問維修廠是否可代辦出險程序?還是一定要等保險公司人員鑑定後方算出險?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2-07 12:35:00
有報案單據 到保險營業處說要出險 填單據 "當場"請保險公司人員刊車 當然是可以解釋的傷痕 就可以維修了
作者: peachoney   2015-02-07 13:55:00
比較方便的程序是你到車廠辦理出險,不太可能馬上修,一定是禮拜一保險公司受理之後再到車廠勘車,你都不必到場,非這次事故的損失不建議提出,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打槍之外,還涉及代位求償,對方如果提出質疑又因為是在法院,花時間跑法院一趟解釋是有點浪費時間
作者: scottprint10 (艾兌路)   2015-02-07 20:06:00
去外面烤就好了,各家原廠都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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