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車禍事件處理的一些感想

作者: kh (Zusammen)   2015-02-05 16:29:49
※ 引述《cynthia730 (看不見的道理)》之銘言:
: 後來小姐致電告訴我
: 他們同仁(指那位保險先生)說"是肇事者一直沒在理賠申請單蓋章 所以後續才會有問題"
: 所幸那位小姐說看現場圖肇責100%在對方身上 表示他會打去車廠請他們可放車
: 不禁感嘆 肇事者如果有保險 原則上必然把事情丟給保險處理
: 但若保險人員的處理態度不佳 受害者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 但這樣好像肇事者一點責任都沒有 也不需push保險
: 受害者要不自己硬起來 要不就只能忍受一再被拖延
必須要說明一個觀念
在法律上車禍肇事是雙方當事人的責任
保險公司則是輔助、代替當事人來處理問題
換句話說
對方的保險公司是你的對手、敵人 千萬不要太聽信他
如果太聽信對方保險公司人員的說法
那就等於你問中共台灣該如何自保一樣..
保險公司頂多是處理理賠事故較有經驗
因此依據經驗、行情等訂出了一些理賠準則
但真正的肇事責任判定與賠償 還是以法院及車鑑會為準
發生事故 如果肇事責任完全在對方 那就是對方該賠
至於該賠些什麼 民法精神就是損害賠償 有損害、有賠償
因此只要是因該事件合理的損害賠償 在法院審理都是可以接受的
例如原廠或其他車廠的維修費(零件可能會有折舊,但大致上都可列計)
修車期間合理的代步費用
醫藥、看護等
只要合理 又如實舉證 基本上都會照准
所以根本不用等保險公司 你就直接車子送廠維修
(很多保險理賠都要求要指定廠、或他先看過、批過)
只要是合理、不是虛偽勾結 法院判決不會不賠
常常我們會聽信對方保險公司的說法
是因為希望讓事情容易一些結束 不想走到最後法律程序
但如果遇上吃定你的保險公司 就只有被欺負的份
我有遇過對方100%肇責 對方交給某保險公司處理
結果不賠就算了 還先提告要求我損害賠償
經過車鑑會判定肇事責任後0:100後 對方保險公司撤告
但我還得自己再告一次對方 才能請求我的修車賠償
最後是對方判賠修車費12K+租車費21K
(是的 租車費比修車費貴 車是我跟我親友"租"的)
雖然錢不多 但就是被保險公司氣到 奮鬥到底
沒理由我被撞 不賠我還告我吧?!
最衰的是肇事者 被他的保險公司拖累
得陪著進行這兩場訴訟..
本來應該幫他解決問題的保險公司 卻是幫他製造問題
而這家保險公司是新安東京海上 對他們來說沒差
說不定還可以賺到 頂多就當是讓法務練兵..
作者: dontplayfire (donotplayfire)   2015-02-05 16:56:00
還沒到END就猜到是心安了@@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5-02-05 17:30:00
推心安,哈哈
作者: tknes ( )   2015-02-05 19:04:00
有時間 告就對了 事吧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2-05 19:20:00
新安是吧 看來不要保這家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2-06 10:04:00
明燈! 以後知道該選擇哪些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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