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如何釐清責任歸屬

作者: MAGIWANG (麻吉王)   2015-01-29 23:03:48
剛剛不幸和一台機車發生小碰撞
我很確定我是黃燈 機車是和我垂直方向 我們在十字路口擦撞
我的確是沒有注意到她已經起步了
所以碰撞後車子還滑了幾十公尺才停下來(這樣算破壞現場嗎?)
我下車後對方居然騎車過來找我(這算破壞現場吧?)
對方人沒受傷 車子也還能騎 看起來只有碰到沒有倒下
態度還OK 看起來像是大學生 也看的出來車殼很新
她希望我和她分擔一些
我回了她:小姐 我車子也被撞到了阿
他才作罷 然後就離開了
我的疑問是:
1.像我們這樣子的情況 雙方算不算破壞現場?
2.原本考慮報警 但是現場都破壞了 雙方也沒行車紀錄器又沒人受傷
報警好像也沒什麼功用?
3.我聽說沒報警有可能被對方告肇逃 我想問的我這種情形告的成嗎?
對方也沒證據證明我沒停車下車察看 但我的確事也沒證據證明我有下車察看....
謝謝各位版友幫忙解惑
我知道這裡不是法庭
但是還是想問一下要是有什麼意外可以有點心理準備
謝謝
作者: ajacky (ajacky)   2015-01-29 23:16:00
車版文章看多了?遇到車禍一定要報警,保險的部分才有辦法出險,原po你現在最好還是要去備案.
作者: godfable (god-fable)   2015-01-29 23:40:00
有移動過,就沒現場了。沒有受傷不會有刑法185.4肇事逃逸的問題,頂多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肇事駛離。報警就是出險用然後有個紀錄,除了受傷還可提告過失傷害不然民事上還是得自己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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