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騎士過彎失控逆向撞車身體瞬間對折「左腳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12-17 12:36:55
※ [本文轉錄自 biker 看板 #1KaGW8Dt ]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站內: biker
標題: [新聞]騎士過彎失控逆向撞車身體瞬間對折「左腳
時間: Wed Dec 17 12:35:17 2014
騎士過彎失控逆向撞車 身體瞬間對折「左腳碰右後背」.
原文網址: 騎士過彎失控逆向撞車 身體瞬間對折「左腳碰右後背」 | ETtoday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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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記者吳宜霖、楊凱竣、郭奕均/台東報導
一名騎士行經台東台11縣東河路段,疑車速過快過彎時失控衝到對向,高速撞上一輛轎車
,撞擊力道之大身體當場「對折」,左腳底碰到右後背。被波及的鄭姓駕駛說,開車開了
40年,從沒遇過這樣的驚險意外。
「加藤鷹台灣粉絲團2.0」臉書粉絲專頁16日上傳行車記錄器畫面,15日中午,這台機車
速度飛快,轉彎時完全沒有減速,直直逆向撞轎車,只見騎士飛撲到擋風玻璃,整個人滑
下引擎蓋,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機車則往後彈飛,車上物品飛散一地。
當時鄭姓駕駛(64歲)長長嘆了一口氣,車上女乘客則說「唉唷,慘了慘了」、「不敢看了
」。擁有40年開車經驗的鄭男表示,機車速度非常快,他根本閃不了,也無法按喇叭示警
,一點反應時間都沒有,「我們『哇『一聲就撞上去了。」
有網友認為,鄭男實在是非常無辜,也慶幸他有裝行車記錄器,「小客車應無罪,這樣法
官才是對的」;也有人感嘆「永遠不要逆向和自己生命過不去」。
原文網址: 騎士過彎失控逆向撞車 身體瞬間對折「左腳碰右後背」 | ETtoday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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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wqtwwt (小易)   2014-12-17 13:09:00
好可怕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13:13:00
最近有看到FB分享影片 沒想到竟然對折了.....
作者: alex0404 (alex0404)   2014-12-17 13:16:00
不曉得小客車能否出險向機車騎士代位求償這樣小客車駕駛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4-12-17 13:18:00
這樣穩掛的吧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4-12-17 13:18:00
= = 這是要注意啥 根本在自己的車道。而且根本沒辦法反應阿 是要怎麼注意
作者: kevin28 (嗯?)   2014-12-17 13:19:00
應該不會,不過台灣法官,還是可能判個過失致死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13:19:00
以台灣落後的法令跟實務經驗 汽車車主就是要賠
作者: kevin28 (嗯?)   2014-12-17 13:20:00
如果那台車是職業用車~那車主更衰了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13:23:00
就算汽車是對的,撞死人法官就是希望你們能和解和解就是汽車的機車 哪怕是汽車毫無肇責賠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4-12-17 13:26:00
這要怎樣閃...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13:26:00
先進國家是法理情 我們是情理法 法律放最後面
作者: alex0404 (alex0404)   2014-12-17 13:28:00
這位小客車司機判賠給機車騎士的金額應該會比魏應充判賠給台灣人的金額還高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4-12-17 13:40:00
埃 鬼島 鬼島法官都不開車嗎
作者: ttmaniac   2014-12-17 13:42:00
台灣法官:開車8成 騎士2成~~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4-12-17 13:54:00
等下要被砍文了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4-12-17 14:02:00
死好
作者: F5   2014-12-17 14:07:00
可以賠少一點 但依台灣法官的頭腦要不賠應該不可能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4-12-17 14:10:00
應該是機車駕駛家屬要賠汽車駕駛修理費才對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4-12-17 14:11:00
這開車要賠也太奇怪了,沒違法的情況下有絕對路權這樣汽車到底要賠什麼?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12-17 14:12:00
判決下來再看看,本篇釣出一堆鍵盤法學教授
作者: YJM1106 (YM)   2014-12-17 14:13:00
家屬:撞死人可以不用賠嗎
作者: F5   2014-12-17 14:14:00
絕對路權 PK 帝王條款
作者: sexyerics (OmMaNiPadMeHum)   2014-12-17 14:21:00
路這麼大條還要逆向? 真的要自殺嗎?
作者: guardian93 (恬淡生活)   2014-12-17 14:30:00
機車反彈兩個車身快十公尺有吧,速度很快不過就算沒有責任,車子可能還是要負一些民事賠償吧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12-17 14:34:00
修法嚴懲雙黃線超車跟酒駕很難嗎 :<
作者: F5   2014-12-17 14:39:00
盲彎超車失控
作者: qoojason (好想贏韓國)   2014-12-17 14:39:00
還活著嗎?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2-17 14:41:00
開車的好慘,遇到這種來亂的哪可能閃的過去阿= =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4-12-17 15:00:00
只能其禱遇真正懂路權的法官在台灣很難找的到
作者: DarkBuster (Beast)   2014-12-17 15:19:00
騎士第一次騎車?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2-17 15:23:00
極速盲灣 生命嘎然而止
作者: sting47 (AK-47)   2014-12-17 15:30:00
這完全無法反應...盲彎跨雙黃線超車 這有幾條命也不夠...
作者: alzard (丟我阿)   2014-12-17 15:32:00
那闖平交道台鐵為什麼不用賠
作者: bryan910015 (Bryan)   2014-12-17 15:43:00
騎士要撞車之前的表情好逼激啊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2-17 15:46:00
連幹都來不及罵 就GG了
作者: kevinjeng (Mr.Kai)   2014-12-17 15:53:00
只能說被收走正常了
作者: chenyjptt (cyj)   2014-12-17 16:59:00
真希望有新聞追後續肇責的確任。看看恐龍法官或警察給報出來公論。
作者: liquidmix (第17號使徒)   2014-12-17 18:07:00
明明有機車道可以超車
作者: cuteboy70 (我要的意義)   2014-12-17 18:51:00
太扯了 是活得不耐煩了嗎@@
作者: chadzen   2014-12-17 18:54:00
kamikaze....
作者: accin (acc)   2014-12-17 18:58:00
有沒有抓出來賠人家汽車修車費???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4-12-17 19:03:00
騎士的臉是有用面具圖示蓋住嗎? 臉部不在頭上,像個鬼臉
作者: fang314 (你是誰)   2014-12-17 19:33:00
柔軟度也太好了吧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4-12-17 20:00:00
為什麼新聞很喜歡把影片放大、慢動作、亂重播、停格這樣只是更看不請楚,到底是誰發明的啊...讓它順暢的播完很難嗎?不要配音解說會更好
作者: bear07 (德魯熊)   2014-12-17 20:31:00
這真的有夠倒楣...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4-12-17 21:39:00
慢車道不走,走到汽車道不說,還逆向,在路邊慢慢就沒事了
作者: kevinjeng (Mr.Kai)   2014-12-17 21:52:00
同個新聞機車板有神回覆,突然覺得有些人被收走不意外
作者: royshih0418 (Small M)   2014-12-17 22:13:00
那個神回復的不就是封缸?只能說不意外XDDDDDDDDDDDDDDDDDD開車的真衰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22:27:00
交通事故併過失致死(公訴罪) 哪怕只有1%罩責 就是過失致死上了法院法官就是希望你們能和解,和解就是要用錢解決以下不會明說,但實際上就是用和解換緩刑or得意科罰金我們的法律沒有告訴你"100%合法路權致死"=無罪+免賠而我們又有那萬年萬用的刑法276調"過失致死" 可以適用
作者: liquidmix (第17號使徒)   2014-12-17 22:42:00
1.應注意且能注意但不注意→ 此事故根本來不及反應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22:43:00
這時應該不會有正義魔人跳出來說:沒有錯 強制險不要賠!!這種狀況已經不是單純交通事見了 注意不注意已經不是重點
作者: liquidmix (第17號使徒)   2014-12-17 22:45:00
2.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 逆向違規的是對方我在想刑法的過失,無過失就無所謂的過失致死.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22:48:00
就說強制險會幫你賠你認為不該賠的,何必執意法條?
作者: liquidmix (第17號使徒)   2014-12-17 22:55:00
我在想過失致死...這是刑責問題.不是在想強制險靠強制險...還是靠第三人責任險比較實在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4-12-17 22:56:00
我懂你的意思,只是實務上上法院法官第一句話就是"甘午法多和解?"強制險跟第三人不同喔,前者不算罩責,後者會喔
作者: kevinjeng (Mr.Kai)   2014-12-17 22:58:00
突然發現有人在機車板與這裡的ID一樣講的話卻不一樣...
作者: waitingsmith (waiting)   2014-12-18 08:54:00
新聞有時避免太血腥,會做抽格畫面。避免有些人被嚇到。斷斷續續是故意的。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4-12-18 14:13:00
這個證據明顯,汽車駕駛應該不會有事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14-12-18 14:25:00
之前在東海有機車闖紅燈被撞死汽車駕駛最後也是無罪希望這次也是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4-12-18 20:36:00
這個如果判賠,後面有更多要錢不要命的會有樣學樣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4-12-20 13:11:00
恐龍表示..應注意而未注意..沒有任何閃避措施,導致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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