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大家都知道2014年11月起胎壓偵測器列入新車標配
法條如下: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修正案,明訂2014年11月1日後進行安全審驗的新式M1 (四輪以上
車輛,含駕駛座座位數未逾九座者) 及N1 (裝載貨物為主之四輪以上車輛,且其總重量不
超過3.5公噸者) 車輛,必須配置TPMS胎壓偵測系統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否則不得核發合格證明
問題來了!
小弟在今年12月下訂福特focus HW(8W)
已於12/12號領牌 目前還沒拿到車子
行照上寫車子出廠時間是2014年11月
所以我拿到車子時
1. 配備是否"應該"要有胎壓偵測器?
2. 如果它沒有給,是否可依法要求車商加裝?
3. 加裝費用是否應由車商付擔?
NOTE: 訂車菜單上,配備沒有胎壓偵測器這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