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晚間在八里新店快速道路,停車狀態下 (當時塞車) 被撞,
車子往前彈飛了再撞到前面,
肇事車 (camry 2.4),公司車有保險。
後來到警局作筆錄,警察先是把第一台車時速寫 30km/h (聽到那位車主大聲抗議)
接著又把我的車速寫 30 km/h (我要求下才改正為 0km/h)
這樣寫對他而言有好處嗎?是為什麼不能好好寫 0
肇事車主到目前為止都滿有誠意,
現在車子拖回中壢,
除了後保桿、鈑金凹陷壓在右後輪上,葉子板、前葉子板、引擎蓋,
內部可能傷到傳動軸,備胎室,是否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附圖數張
https://www.dropbox.com/s/r3ao87n20s66k7v/2014-10-17%2018.01.34.jpg?dl=0
屁屁受損
https://www.dropbox.com/s/e776xrvz1b5amna/2014-10-17%2018.07.23.jpg?dl=0
前側狀況
https://www.dropbox.com/s/epegzt1b9ng8y1z/2014-10-17%2018.03.41.jpg?dl=0
肇事車車頭超硬,彷彿沒事一樣
btw,
條子真的很流氓。拖吊車把車子吊到派出所後說不開發票 or 收據,
肇事車主質疑警察縱容,
一毛三年輕警員回:這又不是我的業務 blahblah
最後是第一位車主與肇事車主兩位壯漢理論良久快把那拖吊業者吃了對方才讓步。
(肇事車主開車跟車到五股拿發票)
要我不懷疑警察跟拖吊業者的關係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