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瞎倒車技術!新港停車場僅一車 休旅

作者: fallsvilla (研所X工作Xbaby)   2014-09-12 09:53:04
→ assidiot: 不要再說「肇事逃逸」,過失撞車這一點刑責都沒有好嗎… 09/12 09:20
針對此發言解釋一下
他這樣是沒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 如果車內沒有人因為他的衝撞而受傷的話
(脖子扭到 腳不舒服 開立驗傷單這種有算受傷喔)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但是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就看良心 跟要不要拿1~3K和吊照1~3個月來賭了
不要好死不死有人在車裡睡覺 起床發現車子凹了 脖子落枕
那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囉~
作者: assidiot (omega)   2014-09-12 09:20:00
不要再說「肇事逃逸」,過失撞車這一點刑責都沒有好嗎…
作者: k7athlon (show me your respect)   2014-09-12 10:02:00
這叫撞到落跑.........
作者: YJM1106 (YM)   2014-09-12 10:04: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場內發生 不算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4-09-12 10:06:00
民法的毀損罪呢?
作者: h2j32000 (再世情緣)   2014-09-12 10:07:00
非道路範圍,連開單也不行吧?
作者: fallsvilla (研所X工作Xbaby)   2014-09-12 10:09:00
這樣講以後只要在水泥地 停車場 撞到無人車都可以烙跑嗎XD
作者: peter921 (PP)   2014-09-12 10:14:00
你烙跑被害車主還是有權跟你求償啊
作者: fallsvilla (研所X工作Xbaby)   2014-09-12 10:16:00
跑跟不跑 求償不是都一樣? 跑沒有加重 還有機會抓不到當然還是建議當場處理好 雖然跑了不會加重賠償難保你不會上新聞 被人笑技術差還肇逃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l1ll (人力淫行)   2014-09-12 10:47:00
毀損他人財物呢
作者: Edisonohya   2014-09-12 10:52:00
停車場內的確不能開單,只能告民事上的財損。
作者: scottshe (史考特-許)   2014-09-12 12:47:00
請問一下~如果是三寶衝出橫越馬路(無路口雙黃線)我沒撞到他~但是我打滑自撞人受傷~牠跑掉有算肇逃嗎?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09-12 12:51:00
三寶在馬路上S型到處跑,只要碰到他,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4-09-12 13:02:00
毀損只罰故意不罰過失樓上推論太快了,三寶亂跑還是有信賴保護適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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