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肇事逃逸只要說不知道就沒事了?

作者: eyespace (貓仔)   2014-08-11 14:30:05
昨天下午5點多開車行經一條每個禮拜必走的鄉間小路,大約2.5倍車寬大小的路,所以會
車通常會慢下來,開到一半發現一台車很快的從對向行駛過來,當下看他走的路徑就判斷
會撞到我的車,於是減一點速度靠到最邊邊,已經壓到路邊的反光板,想說他那邊還有很
多空間應該會回到一些自己的車道吧!結果完全沒有,就以飛快的速度交會而過,然後聽
到碰一聲,後照鏡彼此打到了,結果那位仁兄完全沒減速的就跑了,因為他速度超快,後
照鏡整個斷裂,還好有行車記錄器,報了警做了筆錄,警察說聯絡到另一位當事者再通知
我。
今天下午大約一點左右,警察來電告知已經聯絡到當事人,那位先生說他不知道撞到東西
,所以沒停下來,不是故意跑掉的,然後說因為該路段沒有分隔線或是路標,所以兩邊肇
事責任應該是五五波,如果雙方都沒保險,那就要自己去談和解。
問題就在這邊,這樣的路段撞到很難判定誰越過中線,所以要說責任一半我也認了,但是
他肇事跑掉,一句他不知道撞到東西就沒事了?那酒駕的就都直接跑掉不聯絡,過個1.2
天再來說"我不知道"就好了嗎?警察說要查肇事責任歸屬權重還要到監理站申請跟幾千塊
的費用,一個後照鏡也大概一萬多吧!所以來請教一下各位先進接下來的和解程序要怎麼
去談呢?謝謝!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8-11 14:33:00
一個後照鏡也大概一萬多吧!?請洽保險公司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4-08-11 14:54:00
很多酒駕的確就是不知道 回家呼呼大睡
作者: subwaycat (走失)   2014-08-11 15:16:00
正常應該不可能不知道,何況還是駕駛座這邊的,我也遇過
作者: mrher (Definite)   2014-08-11 15:16:00
其實這個問題法院有分歧,有些法官是客觀有肇事就成立,管
作者: subwaycat (走失)   2014-08-11 15:17:00
一樣的狀況,不過是我的鏡面破,對方沒事,到警局我要求對方賠一半,對方說請保險員聯絡,後來根本沒下文...不過一面鏡修一千,一半也才五百我就懶得要了Orz
作者: eyespace (貓仔)   2014-08-11 15:23:00
如果金額小我也不想追究,只是覺得這樣很扯
作者: junji   2014-08-11 15:27:00
很多人會車技術欠佳 常常都是我方右邊很貼障礙物對方右邊空間很大還不斷靠過來 現在我遇到這種給你空間你不會用還硬要吃我這邊豆腐的直接往中線靠過去加閃大燈 要就大家一起停在中間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8-11 15:51:00
人沒受傷,就不符合『肇事逃逸』的要件~想告他肇事逃逸,你得先去驗個傷,說因為被撞造成內傷之類至於肇事責任歸屬,也跟逃不逃逸沒有相關如果真嚥不下這口氣,你該做的就是去驗傷和申請車禍鑑定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8-11 16:09:00
首先你要先搞懂肇事逃逸和醉態駕駛的構成要件在來談
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14-08-11 16:19:00
如果你靠邊停先讓他過 ,肇責可能就不一樣。
作者: SEELA (愛汝)   2014-08-11 16:24: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有說到沒人受傷死亡,肇事者未依規定處理罰1~3千,逃逸者吊扣駕照1~3個月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8-11 16:28:00
skt說的沒錯,當下若你為靜止車,對方全責,若無中線分
作者: eyespace (貓仔)   2014-08-11 16:28:00
受教了,感謝各位的回答,先查詢一下相關細節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8-11 16:30:00
隔線之道路,則是5:5,此案你賠對方車損五成,對方賠你車損五成,結案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4-08-11 17:04:00
小路沒分隔線 警察也只能說55波
作者: ff7forever (FF7Forever)   2014-08-11 17:12:00
看法官信不信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4-08-11 17:24:00
覺得有可能會碰到真的要停車讓對方走..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8-11 17:25:00
其實你說的沒錯 酒駕A3類車禍的話 先跑絕對是聰明人...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14-08-11 17:34:00
十幾年前我剛開車時也遇過同樣的事當時還沒有行車紀錄器,對方頭也不回就開走了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4-08-11 21:13:00
你有念過刑法嗎 很顯然沒有 185-4 致"人"死傷沒有撞到人都不是肇事逃逸撞到你車沒抓到人沒罪 懂?
作者: kk44588   2014-08-11 21:34:00
懂還問幹嘛...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4-08-11 21:36:00
董滋董滋
作者: bear753951 (bear號:)   2014-08-11 21:46:00
董滋董滋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08-11 22:10:00
對,說不知道就沒事了。希望有回答道你。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4-08-11 22:14:00
中橫拖板車會車我停下(時速0)貼右邊護欄對方不夠靠山壁擦撞我後保最後判定對方全責(無道路中線)給你參考
作者: hwlrst (尋覓)   2014-08-11 22:36:00
個人覺得是否請警方抽他血,是否有酒駕,似乎還來的及但有點小題大作就是了xd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8-11 23:40:00
某樓認為台灣2300W人都讀過刑法就是了,而且劃錯重點了,爭點在"死傷"不在"人"法律本來就在保障主題就在"人" 故人本來就不會列入討論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4-08-12 00:35:00
有唸過刑法很 秋?
作者: koil (雞兔哥)   2014-08-12 11:34:00
趕快驗傷說腦震盪 半年前一天去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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