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最近因為工作代步需要,預計入手一台TOYOTA的車子,
配合最近36期零利率的活動選擇以分期付款支付
簽約當天有簽了一張本票,我先生覺得本票有風險性,
所以要我在空白處寫上「禁止背書轉讓」,也押了到期日,
業務在旁並無表示不妥,也同意此事。
過了一星期後,車貸部門打電話給我,
一劈頭就是 X小姐,哪有人本票在寫禁背啊!你懂不懂啊?
而且你還寫日期,你是@#_*_)$@)#@ 被她這樣一指責,我就覺得很不高興
並要求我回當時簽約的地方重簽本票,我反問她「如果我不打算重簽呢?」
她直接撂下一句「那就不要交車!」
後來,我請先生跟她聯繫,她又開始跳針本票不能寫禁背云云,
以及業務同意不表示貸款部門就會同意,因為他們是不同公司...($_#($
最後她跟我先生說「若我們不接受可以現金購買」
請教各位,我們在本票上面是做了什麼沒有常識事情嗎?
我們不過是求個自保,為什麼要遭到如此待遇?
我手頭有足夠的現金,我也不太想捧去給貴公司了...
花錢花得如此窩囊,心情真是鬱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