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開車在十字路口沒注意不小心撞到左側來車
對方被我撞到的那側車門打不開
人沒有受傷
當場報警,打給保險公司
我自己車的車頭凹得也滿嚴重的
意外險賠別人的部分我記得保得不少
那時只怕賠不了自己的這麼多
隔天處理修車 兩個禮拜之後車好了~!
恢復原狀 很開心
沒想到今天接到被我撞的人的電話
說保險公司賠他們的賠不夠
他們去toyota 修車
修多少錢不知道
但toyota 說保險公司不付他們這麼多
所以被我們撞到的人要我們付剩下不夠的
問題:
1.既然保險了,不都是保險公司要幫我們付嗎?
2.若果真有保險公司不願給付的金額,我們也不付的話,會被告嗎?
3.我這邊修車之前有個業務會來鑑定修車金額,會跟車廠老闆談好價錢再修嗎?
要是我這邊修車的錢大於保險公司估算的,那是不是也要自認倒楣?
(不過我們這邊修車還滿順利的,所以我只是好奇一問)
我當初給認識的車廠修,這樣他們是能賺一點還是虧錢?
4.承上題,難道對方的修車廠動手之前不會先跟保險公司確定金額嗎?
是所謂的"殘值" 讓對方沒有辦法拿到足夠的修車費嗎?
被我們撞的車是 tercel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