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汽車右轉切入慢車道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45:28
※ 引述《ka2 (麵包)》之銘言:
: ※ 引述《ka2 (麵包)》之銘言:
: : 先看影片,內有辱罵聲,請注意音量!
: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3biChwB9Bs&feature=youtu.be
: : 早上行經該路段,準備要右轉
1.該路段外側,標線寬度目測未達15cm,故外側為慢車道
2.行駛該路段汽車欲右轉,依現場標示,可行駛外側快車道,或慢車道均可
(機車依法屬於汽車規範)
建議還是如原PO行駛方式較為安全,但切車道時確實未禮讓慢車道車輛
3.第二名機車騎士有明顯蓄意阻撓原po車輛行駛之行為,建議提出強制罪告訴
1.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八十三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
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
第一百八十三條之一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
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
公分
2. 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3.法源依據
刑法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47:00
海龜大 我換車道時外側慢車道只有一台聯結車我速度也很緩慢 說我沒有禮讓從車縫竄出的機車 是有點苛責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48:00
結果是確實未禮讓,我想這點很難去卸責.....不過未禮讓頂多罰單數百,但攔車擋路隨便都能和解上千...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0:00
也不是說卸責 但後方違規超車鑽車的機車 不是我的注意義務範圍況且我也確實看後照鏡+回頭看影片 我跟大車之間的空間 絕對不是可以合法通行的區塊吧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6-05 20:52:00
下次禮讓機車 請目測後方無機車逼近,緩進再切進去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3:00
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有車硬要從兩平行車中間通過發生事故不能說那兩車沒有禮讓吧我看照後鏡是真的沒車 轉頭也只看到這台聯結車 速度也緩慢那兩台真不知道從哪邊竄出來 路線很匪夷所思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54:00
硬插的話,壓線車輸,同車道後車輸,這很容易判斷看到照後鏡沒車那是你沒有看清楚,禮讓是法定義務沒看到不能當成不禮讓的理由,切過去撞上來還是你輸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6:00
海龜大 他騎在聯結車旁 或 我車旁 算不算同車道併排行駛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57:00
就分隔線在那邊,你說呢...而且你切過去的時候,還沒有全部切入慢車道吧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7:00
總不能要我禮讓違規併排行駛 或是 違規超車 者吧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58:00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不然就現有證據是你未禮讓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8:00
不管我切過去沒 機車如跟我同車道 他在我後方就是後車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59:00
但目前看起來,你切車道,後方是在慢車道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9:00
行駛同一車道 前車要轉彎 後車要讓前車 還是 前車要讓後車?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0:00
那也要前面那台車,完完全全的都在車道線內.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0:00
行駛不同車道話 那他算聯結車那一車道 他必須超越聯結車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1:00
才能接近我 要超車依法要到左方車道 也就是我這車到的後方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1:00
因為高雄機車族的習慣是,死都要從右邊硬插超車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2:00
我看到的是,你是壓在線上的切車道車....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2:00
他要超車就是要照規定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3:00
畢竟聯結車左邊還留了個縫,以我絕對會貼緊聯結車切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3:00
請問如何能不壓線切車道?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4:00
貼緊聯結車 那我有兩個輪子在外側車道 又與聯結車併行這不但違法 也不安全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4:00
現場看,機車是原本就有可能行駛慢車道的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5:00
聯結車沒在動吧,沒有違法,也不會危險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5:00
我已經貼著線行駛了 他從如慢車道超越聯結車 那他違法在先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6:00
聯結車發動中 會不會動不清楚 我自己覺得安全距離還是要有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1:06:00
連結車是路邊停車,超越並不違法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07:00
我認為就算聯結車是路邊停車(非停車車) 沒換車超越一樣是違法重點是也沒撞上來 表示我留的安全距離尚足被嚇到 是他一路違規且未注意前方車況所導致要說沒禮讓太過火的一點
作者: fishandcody (stupid)   2014-06-05 22:26:00
禮讓本來就是很微妙的東西呀!就算有影片,也很難界定我看只能由法官心證了……姑且不論「禮讓」兩字,阿伯若撞上KA2大的車,KA2大有沒有責任?我想一定有的,因為你是正在變換車道(雖然你是合理目的要換車道)但你要注意後方有無來車,要給後方直行車有應變的時間空間,這或許也是前一台準備右
作者: doraemonca   2014-06-05 22:32:00
看完影片一直回音,安娜安娜安娜(嬌喘
作者: fishandcody (stupid)   2014-06-05 22:33:00
彎的車不選先到外側車道等右轉的原因,太難抓安全距離但是後方機車撞上來時兩方的責任比例多少,就很難說了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6-05 23:15:00
台灣沒有零肇責,怎樣都會有責任只是比例多寡而已但是如果真撞上了,有受傷以刑逼民你就輸了
作者: civic9 (最愛小BABY^^)   2014-06-05 23:52:00
臺灣沒有零肇責??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4-06-06 12:06:00
我看起來是原原po沒禮讓~
作者: doraemonca   2014-06-06 12:23:00
安奶哥習武汁人,開車率性了些吧?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6 12:43:00
為什麼要禮讓我的後車?我前車要轉彎,是後車要讓我吧,不然要我讓他先超車我再轉嗎
作者: doraemonca   2014-06-06 12:57:00
安安,習武汁人,可能因為你要變換車道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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