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早上夜班下班
發現自已的車頭被撞凹
車子是停在公司的室內停車場
已報警處理
公司的監視器只有照片車子的出入
無撞擊畫面
想請問一下
警察已經有在處理 已先開事故登記聯單
警察先生叫我在五日內先拿事故單去做理賠
讓我疑惑的是 我拿事故單去申請理賠
那這樣我算是出險嗎?
我有打去給保險公司詢問(乙式)
保險公司說 若我的車子是在靜止狀況被撞 且有在規定停車地方停車
我是沒有肇事責任的 要我將資料備齊 去當時購買汽車的公司做申請即可
且隔年保費不會漲 也有打折
可發生事情的當下 我有將車子開至原廠找業務詢問
他建議我說等保費到齊時 我再做出險
二方說法不一樣
想請問要怎處理對我之後的保險才好才滑算?
PS.http://ppt.cc/x6QS 被撞痕跡